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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特区:第二轮改革的突破口

发布时间: 2013年11月11日    作者:丘树宏  
   改革开放35年来,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已经取得了举世公认的巨大成就。这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个重大的历史性台阶,它为政治体制包括社会体制和文化体制改革打下了良好的物质基础、观念基础和社会基础。而作为第二个大台阶的政治体制、社会体制和文化体制改革,虽然有所进展,但是存在问题很多,阻力很大,总的局面没有打开。新一届中共中央三中全会正在召开,各界充满期待,全世界都在关注。笔者重提2009年以来一直坚持的一个建议:选择一些地区和城市探索设立“文化特区”,这应是新一轮体制改革,尤其是文化体制改革一个重大的突破口。
   问题提出的背景
   1. 经济体制改革阻力重重
   经过35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已经走上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轨道。但是,最近十年来,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却面临着巨大的阻力而举步维艰。最重要的原因是经济体制改革缺乏政治体制改革作为前提和保障,这里也包括了社会体制改革和文化体制改革。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经济体制改革遇到的“反动力”太多,这些反动力主要来自那些通过35 年的经济体制改革而获得利益的各类受益者。如何突破这些阻力?如何使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更健康更快?我们必须深究原因。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经济、政治、文化三者之间既相对独立又互相依赖,它们以经济为基础,相互作用、相互制约,共同推动社会发展。由此,我们不难看到,政治体制改革跟进太慢,是经济体制改革步入“胡同”的深层原因。为此,在当前政治体制不能全面展开和推进过快的国情下,需在文化体制改革上下大功夫,以此促进经济社会的健康快速发展。
   2. 文化体制改革是“准政治体制”改革
   文化属于意识形态,严格地说,文化体制其实属于政治体制范畴,文化体制改革是“准政治体制”改革。因此我国的文化体制改革也同样面临“困局”。20 世纪70 年代末以来,我国文化体制改革经历了三个阶段:1978 年~1991 年为改革的酝酿和初步展开阶段,在这个阶段,改革的任务虽已提出,但由于思想不够解放、改革措施不配套等原因,成效不彰;1992 年~2001 年为改革的稳步推进阶段,在这个阶段,改革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取得了较大成绩,但对于文化体制改革重大意义和文化建设战略地位的认识仍不够充分;2002 年至今为改革实现重大突破阶段,这个阶段的改革在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改革试点取得成功的基础上全面提速,实现了一系列重大突破。
可是,这些改革并没有触及文化体制的根本和核心,取得的成就也与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的“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的要求相比,仍有相当大的差距,更与如何适应加入WTO 后的挑战要求相差甚远。现行文化体制的先天不足及文化体制改革的不到位,使其难以适应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要求,其问题的症结也在于政治体制改革的渐进性要求,制约了文化体制改革的进程。因为,文化的意识形态性质决定了文化与政治的关系是彼此交融的。长期以来,我国的文化领域不仅仅承担着文化产品的提供,更是政治的载体和普及传播意识形态的阵地,文化体制相对于经济体制而言,属于上层建筑范畴,因而决定了如果没有政治体制改革的突破,文化体制改革也难以走远。而这点,世界各民族各国家都无一例外,只有表现形式和程度的不同而已。为此,我们不难得出结论:在目前的国情下进行的文化体制改革就是准政治体制改革。
 
   为什么是“文化特区”
   既然如此,当下我们该如何回避政治体制的渐进性,同时推进文化体制改革、从而促进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设立“文化特区”不失为一个有效的选择。只有通过设立文化特区,对文化体制改革的方方面面进行更加深入的探索,种出一片“试验田”,适应文化大繁荣大发展的机制体制才可能最终建立,文化大繁荣大发展的期盼才能成为现实。
   首先,WTO 过渡期结束后的挑战使我们必须尽快推进文化体制改革。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已近7 年,已经成为世界经济大家庭中的重要一员。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接受世界规则、遵循国际规范,是在全球化条件下促进国家经济发展的必要条件。而市场经济理论告诉我们,市场经济是一种世界性的经济,任何选择了市场经济体制的国家再也不能回到老路上。因此,中国既然参与了经济全球化进程,就必须以一流的政治体制、经济体制、文化体制,去与其他国家竞争。舍此,别无他法。而我国的文化体制,无论在宏观层面还是在微观层面,仍是中国最后的改革保留地, 依旧残留着深深的计划体制的痕迹。这就意味着,WTO 过渡期的结束带来的挑战,以及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历史使命,都要求我们不能过多等待,也就是说:文化体制改革决不能等待全国性的政治体制改革取得成功后再进行。我们完全可以按照文化体制改革的大方向和总体要求:“推进文化创新,增强文化发展活力”,借鉴经济体制改革的经验和做法,另辟蹊径,设立文化经济特区,从试“点”到试“面”,点面结合,寻求文化体制改革面的突破,为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体制机制作出更深入的探索。
   其次,设立“文化特区”符合实现中国梦的要求。中国梦要求我们树立新的文化发展观。要求我们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勇于实践、大胆创新,冲破一切妨碍文化发展的思想观念,改变一切束缚文化发展的做法和规定。
“文化特区”的“特”体现在哪里?“特”在创新。当前的文化体制改革,需要创新的地方很多,包括文化管理社会环境的创新;文化的准入机制和投融资体制的创新;制定公平合理的市场准入条件,为所有制组织形式的创新释放空间;最大限度地调动社会力量办文化的积极性,激发文化发展的活力;制定更加优惠的财政投入和税收政策,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文化领域,为文化软实力的发展,提供坚实的政策保障……制定这些创新措施,需要一片不同于全国其它地区的“土壤”,而这片特殊的“土壤”,就是“文化特区”。
  再次,设立“文化特区”有利于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推动文化产业的飞跃发展,为全国的文化产业发展提供先进的参考模式。文化体制改革的一大宗旨就在于推动文化产业更加面向市场,以建立一套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促进文化产业的国际竞争力,保障中国文化产业总体实力的提升。实际上多年的文化体制改革已经在市场化这条道路上做出了不少探索,取得了相当的成绩,如集团化的改革。特别是集团组建产生了良好的政治效果,加强了党对文化产业的领导、加强了正确舆论的引导,可谓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是我国的文化产业发展也面临很多问题,其中之一就是没办法实现跨行业经营,没法有效地实现跨区域发展,也没法产生集聚效应。主要的原因之一就在于文化单位行政依附关系太强,市场主体特征不突出,开放市场无法真正形成。为此,我们通过设立“文化特区”,国家给予特殊的政策,有望在文化产业的产权改革、市场化改革上寻求新的突破,在实践中探索出一些好的路子来,从而促进文化产业发飞速发展,为国内各地提供一个好的“蓝本”。
 
   如何设立“文化特区”
   笔者的一个总的思考是可以仿照“经济特区”的做法,在全国选择十个左右经济社会发展程度比较高、市场经济体制比较完善、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比较发达的地区或城市,由中央确定为“文化特区”,赋予一系列的权利和优惠政策,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允许这些地方在全面推进文化体制改革的同时尝试开展最大限度的政治体制改革,这是“文化特区”成功与否的生命线。
   当然,设立“文化特区”是一件十分复杂的事情,组织一个强有力的队伍进行严格而周密的研究与论证并拿出一系列的方案至关重要。但动作一定要快,开始试点的时间也一定要抓紧。
  另外设立“文化特区”不等于其他地方就不要进行文化体制改革了,而是要继续最大限度地探索和实践,并吸取“文化特区”的经验不断调整和推进,同时也可以为“文化特区”的改革提供经验和借鉴。
   一部人类发展史表明,文化兴则国兴,文化衰则国衰。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中,文化既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面对日趋激烈的国际文化竞争,我们有必要不断总结和吸取文化体制改革的成功经验,不断依据实践的要求进一步拓展和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找准突破口,通过设立“文化特区”,从而解放文化生产力,激发文化创造力,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化事业建设好、发展好,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国梦增添强大的精神支撑和文化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