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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 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建议

发布时间: 2018年01月16日   来源: 中山市政协妇联界别   

一、重要意义

孩子健康成长是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也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家庭教育是一个关系着千家万户、关系到国计民生,与每一个人的成长和终身幸福息息相关的伟大事业。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要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使千千万万个家庭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要发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国民教育、精神文明创建等的引领作用,坚持从家庭做起、从娃娃抓起。家庭是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场所,家庭教育是人生整个教育的基础和起点,对一个人的成长发展至关重要。

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是整个国民教育体系和全民终身教育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其中,家庭教育是一切教育的起点和基石。关注家庭教育,就是关注民生。对于广大儿童来说,最大的福利就是帮助他们的父母能够胜任父母。然而,相对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的重要地位未得到确立,家庭教育已成为国民教育的三大支柱中的短板。

二、存在问题

(一)当前家庭教育中家长的突出问题。

一是家长的教育方向有偏差。家庭教育的主要任务是培育、传承、弘扬主流价值取向,对家庭成员进行道德品质教育,也就是“做人”的教育。然而,很多的家庭教育忽略了这个主要职责,只重视孩子智力开发、文化知识学习,在方向上出现了严重的偏差,应设法予以扭转。二是家庭教育内容片面,只进行“一半的教育”:重智轻德、重知识轻能力、重读书轻实践、重书本知识学习轻生活常识学习、重智力因素轻非智力因素、重特长发展轻全面发展、重身体健康轻心理健康、重营养保健轻体育锻炼等现象相当普遍。三是家长对教育孩子的具体方式方法比较关注,却较为缺乏对家庭教育指导思想观念的关注,对于注重家风建设、给孩子创造良好的家庭生态环境的重视程度远远不够。四是家长对孩子过度担心、过度保护、娇惯溺爱的现象很普遍。许多家长把保护和严格要求、保护和放手、保护和实践锻炼对立起来,由家长保护代替孩子自我保护能力培养的现象相当普遍。以降低青少年儿童体质、勇敢精神和坚强气质为代价的“保护”值得反省。

(二)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不健全。

一是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未能满足家长的需要。2015年,全国妇联开展家庭教育现状调查结果显示,中国父母普遍存在不同程度的养育焦虑,面临的四大困难依次是:“不知道用什么方法教育孩子”、“辅导孩子学习力不从心”、“太忙,没有时间”、“不了解孩子的想法”;三成以上家长表示“没有接受过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遇到问题多靠自己解决;家庭教育分工中,母亲唱主角、父亲“缺位”的情况比占近半;父母过于关注孩子的学习,有七成以上父母“陪孩子写作业”;有六成的父母缺乏对孩子劳动、运动等能力的培养;家长对《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儿童相关法律的学习欠缺,学过有关法律的家长不足一成。国家统计局中山调查队数据显示,我市有61%的受调查家长认为家庭教育比学校教育更重要,47%的家长不知道用什么方法教育孩子,90%以上的家庭表示需要得到科学有效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二是镇区一级没有专职家庭教育工作机构。目前镇区一级的家庭教育工作由妇联牵头,缺少专业机构和专职人员,镇区没有成立诸如市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的机构,基层家庭教育工作实效性难以得到保障。

三是家庭教育工作队伍专业化程度不高。目前,我市家庭教育讲师团共56人,专职人员2人,96%为兼职人员,主要来自教育、妇联、卫计和关工委,利用业余时间开展家教宣讲。经过系统培训,能科学规范、生动易懂地给家长授课的讲师资源十分缺乏。另外,从家庭教育工作从业人员来看,缺乏相应的准入机制和考核机制。

四是家庭教育工作的经费投入不足。宣传普及家庭教育科学知识主要依托社区家长学校和学校家长学校。社区家长学校承担着0-3岁婴幼儿早期家庭教育的重担,目前,我市少数镇区开展早期家庭养护培训班受到家长的欢迎,但大部分社区家长学校只是挂了牌或开展一年一次的讲座,运行不够规范,也没有专项经费。学校家长学校是开展家庭教育工作的主阵地,但大部分镇区的学校家长学校由于没有专项经费支持,且缺乏系统规范的教材,必要的宣传教育活动、调查研究、师资培训、教材编写等工作不能正常开展,对家长的指导性不强。

(三)家庭教育培训市场鱼龙混杂,缺少规范和监管。

“二孩”政策开放以来,随着家长们对家庭教育越来越重视,望子成龙心切,一些培训机构瞄准这一商机,提供早教、咨询和培训服务,收费从几千元到几万元不等,市场火爆。但家庭教育培训市场存在价格虚高、虚假承诺、山寨机构、虚假名师等一些乱象,不尊重儿童成长规律,巧立名目误导家长。目前,我市家庭教育指导的市场机构,既不是由妇联管,也不是由教育部门管,而是仅由工商部门注册,对此类服务缺少相应规范和监管。进入家庭教育指导这个领域没有“门槛”,对指导人员的学历、经历没有要求,只要有启动资金任何人都可以注册营业。家庭教育培训的质量参差不齐,乱收费、收费过高等问题非常普遍,收费后“人去楼空”的事件屡有发生。

(四)特殊人群的家庭有待得到进一步关注和改善。

我市相关部门数据显示,近年来非本市户籍未成年人案件占全市未成年人犯罪总数的80%以上,这些都与家庭教育缺失有直接关系。单亲家庭、流动人口和留守儿童心理行为和品德问题凸显,青少年违法犯罪比例呈现上升趋势。一方面,单亲、困境家庭由于家庭困难、亲情缺失、学业失教,有针对性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欠缺。另一方面,由于流动人口家长生活条件、工作环境、家教意识等原因,对儿童疏于教育,流动人口的家庭教育相对薄弱,影响了儿童的身心健康成长。

三、对策建议

2013年,我市被全国妇联、教育部、中央文明办、国家卫计委确定为全国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试点市。近几年来,我市探索将家庭教育纳入政府公共服务,取得初步成效。下一步,建议从四个方面进一步提升我市家庭教育工作成效。

(一)完善家庭教育工作的运行机制。

1.健全领导组织架构。家庭教育体系的建立类似国民教育体系、公共服务体系,都是政府行为。中发〔2004〕8 号文等有关家庭教育工作的重要文件,明确牵头部门是妇联组织,但作为群众团体,妇联没有代行政府职责的功能。鉴于我市近年来的实践效果,建议设立中山市家庭教育工作领导协调机构,由党委牵头、政府主导,统筹协调家庭教育工作,下设办公室在妇联,负责日常具体工作,整合资源,部门联动,妇联、教育、文明办、民政、文广新、卫计、关工委、科协等部门各司其责保障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形成分工协同的家庭教育工作机制。同时,各镇区参照市的架构,相应成立家庭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2.夯实基层力量。各镇区设立专门的家庭教育指导机构,聘用专职专业人员。主要职能为:培养家教工作队伍、宣传普及科学的家教知识和方法、指导家长学校、开展家教调研、实施家教项目、指导家教实践活动。

3.培育专业专职工作队伍。开发家庭教育工作队伍的专业培训体系、课程体系,创新家庭教育人才激励机制,优化家庭教育人才结构,鼓励优秀人才专职从事家庭教育工作。为了保证家庭教育工作队伍的素质,应建立资格认证制度,制定相应的准入门槛和职级晋升标准。

4.保障工作经费投入。加大对家庭教育的投入力度,每年核拨家庭教育工作经费,由各镇区财政预算中单独列支,专款专用,促进家庭教育的持续发展。2011年起,市财政按生均7元的标准设立市直属学校家长学校专项经费,建议镇区予以参照,设立生均家长学校专项经费。同时,各镇区也应设立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和社区家长学校的家庭教育专项工作经费。

(二)培育和规范家庭教育的社会组织。

广大家长对家庭教育的需求是不同层面的、个性化的,在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基础上,应调动民间组织和社会力量,实现优势互补。如我市在全国率先成立了家庭教育指导师协会,就是很好的经验。对各类家庭教育民营机构,必须坚持科学引导、规范管理、依法推进的原则,建立民营机构家庭教育服务的从业资格、营业事项、服务产品准入机制,并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监管。

(三)为特殊人群家庭提供精准的家庭教育服务。

一方面,与家庭教育专业社会组织合作,在现有家庭教育服务基础上,个性化地为家长提供“菜单式”服务,如育婴早教服务、心理咨询服务、行为问题矫治、亲子关系诊断等,满足家长的不同需求。另一方面,要更加关注单亲、贫困、留守、流动家庭等特殊家庭,引入社工服务理念,运用专业工作方法,开展小组和个案服务,举办专题团康活动,并招募志愿者结对帮扶,提高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