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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促进我市生态文化旅游发展的建议

发布时间: 2018年01月16日   来源: 无党派人士界别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基本方略之一。“国家森林城市”是对一个城市在森林建设方面的最高评价,反映了一个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的整体水平。自2004年开展“国家森林城市”评定以来,全国目前已有137个城市获此殊荣,我省广州、惠州、东莞、珠海、肇庆、佛山、江门等7个城市已跨入“国家森林城市”行列。中山市于2016年启动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以下简称“创森”工作),抢抓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契机,积极推动城市森林扩容增效,持续绿化美化城乡环境,不断推进公园建设、森林小镇和秀美乡村建设,力争2018年获得“国家森林城市”称号。“创森”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需要开展的工作还很多,我市相关部门必须全力攻坚,持续发力。

一、中山“创森”工作情况介绍

(一)明确思路,突出重点,周密部署。

启动“创森”工作以来,我市印发了《中山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方案》,编制了《中山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围绕全域森林小镇和岭南水乡特色,按照“绿染宜居水乡,林荫和美中山”的理念,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三年绿化美化提升、建设更加美丽中山”活动。

(二)“五抓五促”,全面发力,分步实施。

一是抓联动,促绿化美化提升。在“创森”过程中,坚持城市与镇村联动、规模绿化与点线面联动、建绿与拆违复绿联动、治水与湿地公园建设联动,推动城乡绿化向生态化、森林化、色彩化、景观化发展。二是抓重点,促森林扩容增效。针对“创森”评价指标中的薄弱环节,将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城市主要出入口、交通枢纽节点等区域列为重点,积极实施林相改造,花景街景改造,彩化景观建设。三是抓特色,促因地制宜建设。结合岭南水乡特点,组织编制一系列规划指引,科学指导湿地公园建设、滨水廊道建设。加快“广东中山国家森林公园”等国字号项目建设。四是抓组团,促全域联创开展。按照“组团发展、全域联创”的思路,安排450万专项资金用于“全域森林小镇”总规和18个建制镇分规的编制。五是抓管控,促防护体系建立。坚持严管严控、预防为先,建立了以宣传、预防与打击协同配合的立体式工作机制,切实保障我市森林资源安全与林区社会和谐稳定。

(三)措施过硬,进展理想,“创森”成效显著。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7年10月底,我市镇两级财政累计投入资金17.24亿元,启动绿化项目322个。2017年底完成项目达263个,完成率81.7%。对照“国家森林城市”5大类40项评价指标,我市已达标、规划达标的指标已经有39项,距离国家森林城市仅一步之遥。

二、“创森”的薄弱环节和面临的挑战

作为广东山地资源最少的地级市,我市“创森”工作受到土地资源有限、区域发展不平衡、城市森林发展空间有限、生态格局碎片化、城市生态环境压力大等因素制约,面临以下挑战:

一是“创森”规划落实程度不均。各镇区、各部门落实《规划》不均衡,在依托水系、路网、林地等要素,通过生态廊道建设和城市绿化,实现区域自然生态系统的互联互通上仍需加强力度。二是造林用地困局制约发展。我市距年度新造林面积这一“创森”工作重点评价指标上仍有差距。三是森林城市建设资金压力较大。我市镇区间经济发展和财力状况差别较大,多元化社会参与森林城市建设机制尚未建立,部分“创森”项目面临资金压力,实施进度较慢。四是森林增绿与村居发展尚需协调。需要开拓工作思路,进一步协调“创森”工作与村居经济发展需求差异。五是森林建设与管护衔接亟待加强。管护机构设立及人员配备、配套设施建设、森林资源保护等成为一个现实而紧迫的问题。机构设置亟待完善、保护工作亟待重视、管理制度亟待完善、配套措施亟待同步。六是“创森”与全局工作统筹力度不足。推动“创森”工作与我市各项工作深度融合是我市创森工作下一步着力重点。七是“创森”宣传与工作进度不协调。我市正全面推进“创森”工作,但中山市民对森林城市建设的认知普遍不足。

三、抓“创森”促发展的建议

为确保国家森林城市创建目标如期实现,确保“创森”工作成果促进我市生态、文化、旅游的发展,结合我市目前“创森”工作实际情况,提出如下建议。

(一)促进三个“互动”。

一是城市美化和乡村绿化互动。坚持全域创森理念不动摇,一方面加大中心城区和镇中心区的增绿添景工作,加强道路绿化、建筑垂直绿化等绿化工作力度,推进森林进城和森林社区建设。另一方面抓好退耕还林、废石场复绿、禁养区拆违还林等复绿工作,抓好河道、河涌两岸绿化和乡村滨水公园建设。二是政府主导与全民参与互动。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快推进“创森”工程和措施的落实,创新群众参与“创森”工作模式,增强群众参与积极性。三是政策激励与机制创新互动。推进建设机制改革,加强政策引导和激励,发挥财政资金的支撑和引领作用,研究出台有关政策,鼓励和激励社会力量、社会资金通过工程化、基地化、专业化手段参与“创森”工程建设和绿地养护。

(二)做好六个“结合”。

一是“创森”与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相结合。我市既要积极融入大湾区建设,也要深刻认识中山对大湾区建设的生态屏障责任。要深挖中山城乡一体化、生态环境等方面优势,通过“创森”形成资源叠加,通过大湾区平台做到“美丽中山传出去,人才项目引进来”。二是“创森”与“两型”发展相结合。“创森”是践行两型社会发展的一个良好契机,倡导绿色发展观念,培育绿色生活方式,有关部门可考虑将“创森”指标纳入考核管理,构建城市森林发展的长效管理机制。三是“创森”和产业发展相结合。要发挥森林产业价值,着力打造横栏、三乡、港口、南朗、五桂山等镇区特色经济林、苗木花卉、林产品加工、森林旅游等优势产业,既追求生态美,又注重百姓富。四是“创森”与完善城乡规划相结合。从城乡规划管控入手,严守50%生态控制线的底线,建立城市生态森林网络空间格局。严管城市绿线及绿地系统的空间,提高人均公共绿地面积。突出重点片区建设与森林城市建设的衔接,大力推进森林进城和森林社区建设,让森林进入城市,让城市融入森林。五是“创森”与全域旅游建设相结合。要挖掘、整合、提升以孙中山文化和岭南文化为主导的城市文化标志,做好生态文化旅游发展布局,重点打造环五桂山旅游核心区和岭南水乡旅游核心区两大生态文化休闲精品旅游区,繁荣我市生态文化旅游产业。六是“创森”与全市工作相结合。要高举生态文明建设大旗,坚守“生态优先、大密大疏、绿色共享”理念,以“绿色”为统领,把“绿色”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既守住“绿水青山”,又收获“金山银山”。在文明中山、法治中山、平安中山、美丽中山等创建工作中实现与“创森”工作的统筹兼顾。

(三)组织五个“到位”。

一是系统规划要到位。要结合总规,严格落实绿地指标,做好“三规合一”,衔接我市“一核一环多廊多点”绿地系统空间规划与《中山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的“一芯两翼、六带多片”空间布局,做好专业性规划,做好配套性开发,确保公共绿地面积达标。此外,我市需密切跟踪粤港澳大湾区规划发展,在总规指导下调整相关规划。二是文化提升要到位。应发挥孙中山文化、岭南水乡文化优势,加大“创森”工作与我市文化提升的整合,将中山饮食文化、水乡咸水歌、飘色、沙溪鹤舞等文化资源与森林资源整合;将侨乡文化、红色文化、民俗文化和城市森林景观融为一体,开展名人、名园、名舞、名镇、名村建设,让中山市民和乡亲“望得见山,看得到水,记得住乡愁”。三是旅游资源整合要到位。中山森林、景点、文化资源小而分散,借“创森”契机有效整合我市孙中山故居、沉香文化、饮食康养等优质旅游资源,串联旅游路线,制造网络热点,留住“过路客”。四是宣传发动要到位。加大“创森”宣传力度,为“创森”营造浓厚的氛围,增强市民参与感。组织“市花送市民”、摄影大赛、最美阳台庭院大赛等活动,增强市民获得感;面向中山乡亲、中小学生组织“走进森林”活动,增强市民融入感。五是法治保障要到位。我市要以“创森”为契机,在保护、开发、利用、共享城市森林资源上建章立制。尽快开展《中山市国家森林城市保护与促进条例》立法工作,将立法调研、立法前评估、立法规划纳入议程,推进森林城市相关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为国家森林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