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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优良营商环境 促进实体经济创新发展

发布时间: 2019年02月20日   来源: 中山市工商业联合会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对于吸引高端要素的流向和集聚、促进实体经济创新发展意义重大。近年来,中山市通过推进“放管服”改革、推出“实体经济十条”、企业“管家式”服务等政策措施,营商环境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全市市场主体总量增长较快。但仍存在明显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策的精准度和可及性有待提高,一些政策操作性不强,缺少配套的实施细则,导致政策难以落到实处;二是政府职能转变不够到位,服务效能有待提高;三是相关配套不强,优质教育、医疗等高端服务资源不足。面对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重要机遇,为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促进实体经济创新发展。提出如下建议:

一、推进营商便利化,打造优良创新创业环境

(一)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深化“多证合一”“证照分离”“照后减证”改革,通过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制、优化准入服务等方式对许可事项实施分类改革,切实解决“准入不准营”“拿照易开业难”问题。全面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提升智能化程度。

(二)创新监管理念和方式。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大数据监管、“告知承诺+事中事后监管”、跨区域网络市场协同监管等新型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实施信用联合奖惩清单管理,嵌入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产业扶持资金申请、工程招投标等业务流程。

(三)加大对创新创业的支持力度。设立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建立集政策咨询解读、企业诉求疏解、代办服务等功能为一体的企业服务综合机构。建立新经济企业俱乐部,使之成为开放式的企业家创新创业交流平台。

二、深化投资贸易制度创新,打造开放便捷的投资贸易环境

(一)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整合优化投资项目审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等涉及多个部门的事项办理流程,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推广承诺制信任审批和“容缺受理”。推行“缺席默认制”、“超时默认制”、“不作为默认制”,并联办理,提速增效。

(二)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深化“三互”大通关改革,实现口岸管理部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推进内外贸一体化监管,实施无纸化通关、联网核放等措施,力争“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建立重点行业、企业应对国际贸易摩擦工作服务机制。

三、进一步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打造精准可及的要素支撑环境

(一)降低企业运营成本。落实国家减税政策,开展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专项清理行动,力争实现政务服务“零收费”。建立降成本动态跟踪制度和评估督导机制,完善政策操作指引和实施细则,确保企业用好、用足相关政策。

(二)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推行新批工业用地“标准地”制度,用地企业可直接开工建设,不再需要各类审批,建成投产后,有关部门按既定标准与法定条件验收。鼓励建设高标准厂房,允许工业物业产权按幢、层等为基本单元分割登记和转让,用于引进产业链合作伙伴配套项目。

(三)提高融资可获得性。搭建金融综合服务平台,汇聚银行、保险、天使、创投、担保等各类金融主体,整合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的企业信息,实现投融资对接、征信查询、政策支撑等“一站式”服务。精心组织专场银企对接会,针对性提出融资解决方案。

(四)营造更具吸引力的人才发展环境。组建人才服务专员队伍,设立人才创业发展基金,打造一批技能培训公共服务平台、创新要素供需对接平台,建立一批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青年创业基地,培育专业化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四、加快营商法治化建设,打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经济法制环境

(一)建立更加规范的涉企执法制度。落实产权保护法规和政策,制定涉案财产处置细则,明确个人财产和企业法人财产、合法财产和违法所得等标准和规范。设立破产重整专项基金,成立破产清算管理人协会,对于暂时经营困难但具有发展潜力的企业,运用重整、和解、救助等手段帮助企业恢复生机;符合破产条件的企业及时进行破产重组。

(二)提供优质法治保障。设立法治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推出企业法律服务包、服务券,针对企业的劳动用工、风险防控、合同管理、纠纷处理等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完善知识产权代理、运营、鉴定、维权、援助等服务体系,实施惩罚性赔偿制度。

五、提升政府服务效能,打造智慧高效政务环境

(一)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建立党政主导、企业参与、商协会协同的政商沟通交往机制,协调解决企业实际问题。探索推行首席服务官制度。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涉企重要政策制定前听取企业意见并合理设置过渡期。完善政策落实兑现制度,建立健全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责任追究和倒查机制。

(二)打造“智慧政府”。建立集信息公开、办公、监察等于一体的智慧政务平台。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建立涉企政策综合服务信息平台,实现与“中山发布”、“中山日报”客户端对接联动,推进涉企政策精准推送和企业咨询、诉求在线服务。

六、着力完善城市功能,打造宜业宜创良好环境

(一)加快推进城市功能完善。设立基础设施投资基金,完善现代化基础设施网络体系。支持民间资本以混合所有制、组建联合体等方式,进入交通、市政、环保等领域,逐步取消最低注册资本、股比结构等限制。

(二)提供优质公共服务。推动水、电、气等市政公用企业入驻行政服务中心,实现一网通办。推动应用频率高的政务服务事项向移动端延伸,实现“掌上办”、“指尖办”。建立人才绿卡制度,为人才提供子女教育、医疗健康、社会保障等高质量服务,统筹优化配置高端服务资源。

 

(发言人黄启均,系中山市工商业联合会主席,中山市东方晨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