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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我市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

发布时间: 2019年02月20日   来源: 农工党中山市委会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心理应激因素日益增加,我市精神障碍及心理行为问题逐年增多,亟需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一、我市精神卫生基本情况

据统计,我市约有精神疾病患者7万人,其中6类严重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偏执性精神病、双相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分裂情感障碍和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患者在册数量约1.5万人,重性精神发病率约4.6‰。2015年心理精神专科门诊44万人次,2017年增至60万人次,其中抑郁焦虑心理障碍的占70%以上。目前,我市只有市第三人民医院1家公立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床位320张。全市现有精神科医生约80人。

二、存在问题

(一)精神疾病防治形势严峻。据世界卫生组织最新数据显示,全球抑郁症发病率为3.1%,超3亿人患病。目前我国抑郁症发病率高达5%-6%,发病率和患病率逐年上升,但仅有2%-5%的抑郁症患者接受治疗。2015年至2017年,我市心理精神专科门诊人次年均增长超过16%。

(二)精神卫生服务资源不足。我市每万人精神卫生床位数为1.66张,低于全省平均的2.12张,远低于珠海市的5张、北京市的4.12张和上海市6.22张。目前市第三人民医院住院病房内靠拼床和打地铺来容纳患者。全市仅在第三人民医院设有精神病科,市人民医院、中医院设有心理专科门诊,缺乏专业的心理健康咨询室和辅导工作室,心理体检亦未纳入职工常规体检项目;镇区医院普遍缺乏精神和心理方面的专科;社区心理辅导室多数没有发挥实效;预防和康复机构更是缺乏。

(三)精神心理科人才紧缺。我市现有精神科医生约80人,每10万人医生数为2.66人,稍高于全省2.14人,但远低于北京市的6.31人和上海市5.61人。对比省要求的“全省每10万人口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数量不低于3.8名”,全市精神科医生缺口50人以上。加之精神科医生待遇较低,招人难和流失大,加剧了精神卫生人员紧缺问题。人才不足影响了全市精神卫生防治工作的开展。

(四)精神心理科医务人员收入低、压力大、社会荣誉感低。一是收入低。由于精神心理疾病属于慢性疾病,治疗手段以心理疏导和药物治疗为主,耗时耗力,检查费用低,病人经济承受能力弱,导致精神心理科医生收入普遍低于其他科室。二是压力大。部分精神心理科患者存在较大的攻击性,几乎每位专业医护人员都遭遇过患者的辱骂和人身攻击,甚至出现被打伤甚至死亡的案例。对于危害公共安全的精神病人,一些地方规定由公安机关将其送至精神卫生医疗机构,镇区医院缺乏精神科医生,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生经常被抽调到镇区坐诊,精神科医生普遍压力较大。三是社会荣誉感低。由于公众对精神卫生学科不理解,病人有病耻感,精神科医生不像其他科的医生可以对外彰显医术,拥有相对较少的成就感和荣誉感,因此很多医生不愿意从事精神卫生职业。

(五)公众对精神疾病存在歧视。公众对心理健康、精神疾病的认识和知识有限,对精神疾病的认知存在偏见,很多患者存在恐惧心理,不能及时求医或寻求心理咨询和治疗,更有不少人讳疾忌医、不敢就医。部分患者治疗康复后重返社会被歧视,难以找到工作。针对中国城市重度抑郁症患者的调查显示,90%的患者没有得到诊断和治疗。

(六)全社会心理健康服务体系有待完善。我市精神卫生专业机构仅能投入于重型精神障碍的治疗与康复,无力兼顾群众心理咨询和心理健康服务。市、镇两级综合医院对心理行为问题和常见精神障碍的筛查识别、处置能力较弱。社会心理健康服务网络不健全,部分学校没有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辅导人员,或心理健康服务水平较弱。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服务模式尚未建立健全。重点人群的心理健康服务仍处于初期发展阶段,例如留守儿童、流动儿童、空巢、丧偶、失能、失智、流浪乞讨人员、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等,都迫切需要加强心理健康服务。

(七)缺乏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目前,我市尚无一所精神障碍患者回归社会康复机构,对于经治疗达到临床治愈、症状缓解或消除、在按时服药的状态下可恢复部分自制力的精神病人,缺乏后续监护跟进。全市缺乏患者由医院治疗进入稳定期后回归家庭和社会的中途过渡机构,比如庇护工厂、中途宿舍、社区就业培训中心等。精神障碍治疗只能在“住院-家庭-再住院”的模式中循环,给患者和社会带来沉重负担。

(八)对精神障碍患者保障不足。精神障碍患者病程长且易反复,需终生服药。据统计,目前50%左右的患者家庭经济困难,严重精神障碍家庭“因病致贫”现象较为普遍。目前我市虽然已将严重精神障碍列入重大疾病医保范围,但总体上医疗保障仍以住院为主,门诊报销比例不高,患者经济负担较重。

三、对策建议

(一)完善精神卫生政策体系。建议我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中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发展“十三五”规划要求,进一步把精神卫生工作列入“健康中山”建设内容,研究制定全市精神卫生工作五年发展规划,逐步完善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立高危人群预警机制,健全社会心理干预机制,不断前移防治关口,保障市民心理健康。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加大财政投入,保障精神卫生工作经费。

(二)加快市第三人民医院改扩建工程。加快推进第三人民医院改扩建工程,并把该项目列入民生实事进行督办,按照三级精神专科医院的标准,尽早建设并投入使用,缓解目前精神卫生医疗机构人满为患的困境,为日益增多的患者提供更好的服务。

(三)加大精神卫生专科人才引进培养力度。一是通过引进或公开招聘、转岗培训、定向培养等方式,增加精神科专业医护人员,满足群众就医需求。二是加大培养力度,将心理健康知识作为全科医生培训“必修课”,开展全员培训。鼓励其他专科的临床医师参加精神卫生医师转岗培训,实现精神卫生队伍的总量、质量双提升。规范心理治疗师、心理咨询师的培训和考试,吸收社会专业人员提供精神卫生服务。三是实施精神卫生从业人员专项补助。在医疗机构内部分配中,保证精神科医务人员收入不低于本单位本地区同级别医务人员收入平均水平。加大人才引进和人才培养补助力度,建立精神卫生专业人员补助递增和薪酬激励机制,减少专业人员流失。四是调整服务价格,建议尽快理顺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降低药费、耗材费和检查费,对于能体现精神科医务人员技术劳务特点和价值的专科诊疗费、心理咨询费等医疗服务项目,按照不高于普通医疗服务收费标准30%的收费标准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医疗费用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避免增加患者就医负担。

(四)完善我市三级精神卫生体系。完善市、镇、村三级精神卫生服务管理体系,发挥市第三人民医院(中山市心理卫生中心)作为全市精神障碍管理、治疗、预防和康复等的平台支撑作用,统筹全市精神卫生服务管理;各镇区建设完善综合医院精神(心理)科门诊,为群众就近提供精神卫生服务;动员各社区卫生服务站医务人员积极参与和协助精神卫生工作,积极推行“病重治疗在医院,康复管理在社区”的服务模式,对于急性期和病情不稳定的患者,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及时转诊到精神卫生专业机构进行规范治疗,病情稳定后回到村(社区)接受精神科基本药物维持治疗。各镇区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要动员社区组织、患者家属参与居家患者管理,努力创新居家管理服务模式。社区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为辖区内精神障碍患者建立健康档案,提供随访管理、危险性评估、服药指导、个案管理、就业指导等服务。市级精神卫生专业人员为社区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提供技术培训与专业指导,逐步完善“医、护、康、社、教、养”六位一体的精神卫生服务体系。

(五)动员全社会力量提供多元化心理健康服务。设立心理援助热线电话和网络平台,向公众提供心理急救和心理健康公益服务。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应当配备心理治疗人员,为精神障碍患者及高危人群提供专业的心理卫生服务。综合医院及其他专科医院要对就诊者进行心理健康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向辖区内居民提供心理健康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应当设置心理健康教育机构并配备专兼职人员,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制定校园突发事件处理预案。全面加强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尤其要关心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心理健康,为遭受学生欺凌和校园暴力、家庭暴力、性侵犯等儿童青少年提供心理创伤干预;关注老年人、妇女、儿童和残疾人心理健康;高度关注流浪乞讨人员、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社区矫正人员、社会吸毒人员、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人群的心理健康;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心理健康服务。

(六)健全精神患者医疗保障和救治救助体系。加大精神障碍患者医疗保障和救治救助力度,借鉴外省市经验做法,提高保障水平,减轻精神病人家庭经济负担。如:江苏省苏州市从2015年起实行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实行免费救治,救治费用通过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报销后,不足部分由市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予以解决,构筑了医保部门基本医疗保险救助、民政部门最低生活保障救助、残联部门重度残疾人救助、参政部门兜底救助为一体的救助救治体系。

(七)完善精神卫生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目前我市的精神卫生管理信息系统涵盖了以市三院和镇区为两端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上报、建档、出入院通知等。建议完善精神卫生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并实现共建共管,建立动态基础信息库,实行网格化管理,完善对精神病人尤其是重性精神病人的摸查、建档、救治、救助管理,与公安、综治、民政、残联、医保等部门互联互通,促进信息资源共建共享,不断提高救治救助和服务管理信息化水平,强化监测预警,减少肇事肇祸。同时纵向到底,将信息系统延伸到社区,推广社区、家庭微信群网格管理,实行对精神障碍患者的“家庭-社区-镇区-市级”多层面全方位的综合服务,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重点干预、广泛覆盖”的理念,达到“应治尽治、应管尽管、应收尽收”的目标。

(八)引导公众正确认识精神卫生疾病。一是各级宣传部门要做好精神卫生疾病知识宣传,引导公众正确认识精神卫生疾病,让社会公众知道精神卫生疾病只要正规治疗,一样可以得到有效控制甚至痊愈,减少公众对精神卫生疾病的恐惧。二是普及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知识,对精神卫生疾病患者给予更多理解和同情,消除偏见与歧视。三是针对各类重点人群分别制定宣传教育策略,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提高自我心理调适能力。推进心理健康服务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通过公职人员的示范引领,逐步在职工体检中引入心理体检项目,努力营造理解、接纳、关爱精神障碍患者的社会氛围。

 

(发言人张洁莹,系农工党中山市委会副主委,市应急管理局总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