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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

发布时间: 2004年03月22日    
[B][color=#000080]【 简 介】[/color][/B]   中山市工商业联合会成立于 1953 年 10 月。 1995 年 8 月 10 日,中编 [1995]080 号文批准中山市工商联定为正处级单位。会址设在岐关西路 26 号工商大厦四楼。   [B]工商联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以统战性为主,兼有经济性、民间性的人民团体。其主要任务是:[/B]    (一)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参与市委、市政府事务的管理,参与经济重大决策的协商,发挥民主监督的作用;做好工商界代表人士政治安排和推荐工作;对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制订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协助贯彻执行。    (二)宣传国家的方针政策,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对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进行“团结、帮助、引导、教育”,促进他们做到“爱国、敬业、守法”;引导会员投身光彩事业;引导会员企业建立健全党团、工会组织。   (三)参政议政,工商联是政协的一个界别,可以通过政协大会发言、小组讨论、撰写提案和参加市委、市政府召开的民主协商会座谈会等方式,对全市工作的方针政策、地方法规、发展战略和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重要问题的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积极参政议政。   (四)加强基层商会建设,管理镇(区)商会、行业商会。   (五)依法保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意见、要求和建议;为会员和个体私营企业调解经济纠纷,加强对会员的法律知识普及和指导,为会员提供法律服务。   (六)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协调,对个体、私营企业在经营中碰到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掌握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思想动态,向党委和政府提供制定政策法规的依据和提供政策意见和建议。   (七)组织会员举办和参加各种对内、对外展销会、交易会等经贸洽谈活动,组织会员出国(境)考察访问,帮助会员开拓国内、国际市场,为会员提供市场、技术、商品、金融等信息;开展工商专业培训,帮助会员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生产技术和产品质量。   (八)加强对外联络效交往工作,增进与港、澳、台同胞和世界各国工商社团及工商经济界人士的联系,协助引进资金、技术、人才。   (九)为会员提供信息和科技、管理、会计、审计、融资、咨询等服务,为会员出国(境)申办护照、办理产品产地来源证等提供必要的证明;协助非公有制企业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评定工作。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工商联交办的其它事项。 [B]根据上述主要任务,工商联设 3 个职能科(室)[/B]   (一)办公室    负责本会内外联系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文书、档案、保密、政工、财务、接待、车辆管理等行政事务工作;协助会领导推荐非公有制经济领域中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为会员出国(境)申办护照,办理产品产地来源证等提供有关证明;协助非公有制企业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评定工作;做好本机关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工作,以及人员考核、使用和福利等方面的管理;开展有关管理、法律、会计融资方面的咨询等服务。   (二)会员工作科    负责发展新会员,指导基层商会开展会员会务活动,抓好基层商会的组建工作;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了解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协助做好非公有制企业产品技术监督工作,提高产品质量;为会员提供市场、技术、商品、金融等信息,组织会员举办和参加各种对内、对外展销会、交易会等经贸洽谈活动,组织会员外出商务考察,开拓国内外市场;指导会员企业中建立健全党团、工会组织。   (三)宣传联络科    负责宣传国家的方针政策,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对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进行“爱国、敬业、守法”;引导会员投身“光彩事业”,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办好《中山工商》,搞好会员及会员企业的培训及港、澳台同胞和世界各国工商社团、工商界人士的联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