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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与市工商联(总商会)共同召开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座谈会

发布时间: 2016年10月31日   来源: 中山政协   作者:市工商联  

  10月25日下午,市人民检察院与市工商联(总商会)共同在市检察院会议室召开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座谈会。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叶祥考,副书记、副检察长唐伟源,党组成员、反渎职侵权局局长田洪以及职能科室科长;市工商联党组书记林春红、党组成员颜台璐,副主席邓颖忠、副会长黄志忠,异地商会和商协会会长代表共20余人参加了座谈会。
  会议围绕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市检察院关于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工作部署,以及中山工作实际,听取与会会长对检察机关如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和建议。会长们结合自身企业和商协会会员遇到的法律问题,认为在经济新常态下,更需要法律制度作保障,政策制定要明确清晰,政企要合力共同营造一个公平竞争、诚信守法的良好经营环境。林春红书记衷心感谢检察机关对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的关心和支持,表示市工商联将围绕以“守法诚信、坚定信心”为重点的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强与检察部门沟通联系,充分发挥工商联(总商会)的平台作用,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切实提高民营企业家的法律意识,减少法律风险,为促进我市非公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保障服务,共同维护中山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叶祥考检察长听取企业家的意见和建议后指出,司法工作在新形势下要一要坚持平等保护非公经济的合法权益,规范司法行为,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消除阻碍非公经济发展的不良因素;二要坚持法治和服务思维,在创新发展中新兴产业、新型业态、新的商业模式和投资模式遇到的犯罪定性要慎重司法,尽量避免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今后,市检察院将在工作中加强与市工商联、各商协会和企业家的沟通联系,多调研、多听取意见、多做法律宣传,帮助非公经济人士强化法律意识,提高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努力营造“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依法保障和促进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