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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中小微制造业企业提质增效振兴中山市实体经济

发布时间: 2017年01月25日   来源: 中山市工商业联合会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最终目的是满足需求,振兴实体经济是实现最终目的的重要手段。

  振兴实体经济关键靠企业。经过多年来的“工业立市”,我市实体经济发展主要集中在传统制造业,以中小微企业为主。当前,我国经济进入转型升级的换挡期,经济增速放缓,经济结构调整,有效需求减少等转型的问题逐步显现,加之全球经济疲软,外贸依存度较高,我市实体经济中的中小微企业的出口增长大幅下降。在内需与外需均不足的情况下,市场竞争越发激烈,大多依赖低价格、低技术、低附加值传统发展路径的中小微企业效益水平普遍较低。与此同时,中山多数的中小微企业生产议价能力较弱,产品出厂价格因市场竞争激烈、产品缺乏核心竞争力等缘故而提价困难,企业的利润被一压再压,最终零利润甚至负利润。在这种情况下,企业不转型就没出路,但是想转型升级,却又缺乏资金和能力,导致部分中小微企业经营压力空前巨大,进退两难。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振兴实体经济,要坚持以提高质量和核心竞争力为中心,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扩大高质量产品和服务供给。在此背景下,市工商联以促进中小微制造业企业提质增效为切入点,探索振兴我市实体经济的新思路。

  一、引导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

  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发展理念,以建设世界级现代装备制造业基地、珠江西岸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区域科技创新研发中心、珠三角宜居精品城市“四个定位”、国家创新型城市以及充满创新活力的和美宜居城市为导向,增强中小微企业创新能力,做强创新主体,构筑创新载体,培育创新业态,集聚创新资源,吸引创新人才集聚,激发全社会的创新活力和创造潜能,塑造更多依靠创新驱动、更多发挥先发优势的引领型发展。把创新作为企业转型升级最重要的途径,加快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一体的产业创新体系。一方面建议在市一级层面推动搭建与中小微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多方协同的“双创”平台,深化“产、学、研、用”合作模式,鼓励企业积极开展技术创新和产品开发,提高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和质量,增强在同类产品中的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另一方面,市科技、经信部门要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技术融合发展,大力支持企业进行设备更新、技术改造、工艺再造、产品升级等,通过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在传统产业领域的广泛应用,进一步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特别是要围绕优势龙头企业,延伸产业链,扩大有效供给,不断提升企业品牌价值,实现提质增效升级。

  二、帮助中小微企业改善运营管理

  过度依赖资源、外来人口,产业链低端,技术含量低是目前制约中山市中小微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我市当前要紧紧抓住国家“一带一路”、深中通道、港珠澳大桥、世界级现代装备制造业基地等战略开放机遇,引导企业把握管理创新发展的新趋势、新要求,重点加强管理制度创新和管理技术方法创新。加强对企业的生产方式、经营模式、分配形式、管理理念等顶层设计,建立更优、更高效的管理制度,综合协调企业所有者、经营者、劳动者的权利和利益关系,促进企业不断提高管理效率,进一步调整观念、重组机构,创建适应环境变化与生产力发展的组织形式和管理规则,创造资源配置的有效利用方式。一要加大对企业主要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开展形式丰富、内容有效的企业家和企业管理人员培训活动,改变其经营管理理念和意识,进一步提升企业经营者的管理创新能力。二要引导中小微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优化企业内部机制,鼓励其建立人才培养体系、员工培训制度等,通过内部管理的规范化调整企业经营,增强企业抗风险的能力。对于经营规模稍大的中小微企业,要扶持其提升企业服务水平,学习国内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自身的核心竞争力,不断向产业价值链两端延伸。三要引导企业进一步明晰战略定位、战略职能、战略平台,围绕战略定位、资源环境等要素提升商业模式创新水平。帮助企业提高战略定位创新水平,增强企业锁定目标客户和寻找战略赢利点的能力,准确定义用户需求,改进产品和服务。帮助企业提高商业生态环境创新水平,围绕供应商、经销商、其他市场中介及竞争对手等合作伙伴进行创新,打造可持续发展的共赢的商业环境。帮助企业深入推进“互联网+”发展理念,鼓励传统产业合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与运营模式,实现商业模式的创新。

  三、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强化政府部门服务中小微企业的意识,建立起可持续的“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和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环境,发展壮大一批中等规模企业,促进小企业提升层次,推动一批高成长性小微企业成长,与大企业开展密切合作,营造“大企业顶天立地,中小微企业铺天盖地”的产业生态,形成大中小微企业协调发展新局面。一是建立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统筹协调机构,由相关领导担任机构负责人,全面负责跟踪、监测中小微企业发展及时解决中小微企业发展中的普遍共性问题。二是建立多部门联动的服务中小微企业的长效机制和制度,加强对小微企业发展的统筹协调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问题,特别在用地、资金、报批等各环节给予重点保障和协调服务,化解中小微企业经营过程中面临的不公平待遇问题。三是建立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体系,搭建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创业辅导、信息咨询、公共技术研发、人才引进等各类服务的平台,建立产业协作组织,促进中小微企业与大企业的对接和合作。同时还要建立中小微企业数据库,不断完善中小微企业的运平监测,加强对中微型企业的统计、监测和分析工作。四是推进政策协同配套,提高政策精准度和普惠性。深入中小微企业开展系列专题调研,挖掘企业共性需求,找准产业发展瓶颈和共性难题,例如高端产业人才短缺、公共服务平台不足且水平较低、产业生态有待优化等,在此基础上,用好调研数据成果分类施策,根据中小微企业的不同规模和不同需求,配置产业对接、财政补助、专题培训、银行授信、资本市场服务等各类扶持资源,精准发力,解决中小微企业发展难题。针对中小微企业普遍反映政府惠企政策雷声大、雨点小、覆盖面窄的问题,出台更多普惠性政策,不断扩大政策的受益面,减少只有极少数企业能享受但又未必能产生多少实际效果的政策。

  四、着重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困境

  在近年来的中小微企业投资资金来源中,金融机构贷款占到了接近一半的比重。尽管如此,当前金融机构服务供给和中小企业服务需求之间的矛盾,仍导致了金融服务在数量上的不足和效率上的低下。因此必须对现有的制度缺陷进行改革,提高间接融资的效率,促进中小企业进一步发展。一是引导银行信贷资金增加对中小微企业的投入,鼓励银行推广“年审制”“无还本续贷”、供应链金融等信贷模式创新。对小型或微型企业支持力度大的银行机构给予适当的奖励,对创新贷款方式支持中小微企业进行产业升级或技术改造的银行机构给予相应的税费抵免。二是完善担保体系,建立由政府风险基金、政府下属融资担保机构、商业性融资担保机构、行业协会等组成的多层次担保体系,完善担保机构风险控制和资金补偿、奖励机制,进一步扩大担保业务,为中小微企业融资提供担保。支持中小微企业采用知识产权、仓单、商铺经营权、商业信用保险单等质押融资。三是大力建设中小金融机构。加快推进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等新型金融组织发展,鼓励建设中小微企业专营银行,做强一批服务于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机构。大力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地方金融改革,切实加强民间金融监管,促进民间借贷规范化。四是推动中小微企业直接融资,扶持中小微企业通过创业板上市融资,用好各种融资方式和信贷产品。五是全面减轻中小微企业税费负担。全面落实国家、省已经出台的各项中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继续清理行政审批前置有关服务收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开展小微企业相关费用专项治理行动,清理纠正不合理收费事项,同时对于一些收费项目可以由政府财政承担的,先由财政提供暂时性补贴,直接减轻企业税外收费负担。

  实干兴邦,实业兴国。坚守实业是中山乃至中国经济的希望所在,我们相信,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决策部署下,各有关部门通力协作,全社会大力支持,全体企业家挑起应有的责任担当,我市实体经济必将实现跨越式的新发展,为建设充满创新活力的和美宜居城市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