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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中山城市设计 建设宜居精品城市

发布时间: 2018年01月16日   来源: 民盟中山市委会   

《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赋予我市打造成为“珠三角宜居精品城市”的重要战略定位。随着深中通道、深茂铁路等重大交通设施的加快推进,我市的区位优势正大幅提升。处于珠江西岸综合交通枢纽,我市迎来了融入粤港澳大湾区世界级城市群的历史机遇期,城市建设也迎来了发展机遇期。

一直以来,市政府始终坚持绿色城市发展格局,早在1997年我市就已获得联合国“人居奖”。但粗放式外延扩张的城市发展方式,“一般化”城市空间形态的城市建设模式,导致目前我市主城区首位度不高,高端综合服务功能不强,城市特色不明显,与建设宜居精品城市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因此,我市必须牢牢把握省“十三五”规划赋予的“珠三角宜居精品城市”定位,以加强城市设计为抓手,提前统筹城市资源,立体规划、精细管理城市空间,提升城市居住品质,实现宜居精品城市建设向传承历史、融合文化、彰显个性的“特色化”转变,才能有效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

一、国家推行城市设计的背景

城市设计(又称都市设计,英文为“Urban Design”),在建筑界通常是指以城市作为研究对象的设计,是介于城市规划、景观建筑与建筑设计之间的一种设计,同时也是关注城市规划布局、城市面貌、城镇功能,尤其是城市公共空间的一门学科。相对于城市规划的抽象性和数据化,城市设计强调对一定地域空间内各种物质要素,在实现预定统一目标的前提下进行综合设计,使城市达到各种设施功能相互配合协调,空间形式的统一、完美,综合效益的最优化,从而为人们创造舒适、方便、卫生、优美的物质空间环境。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很多城市建设由于思想认识存在偏差,过于追求速度,政策执行中重“量”的扩张,遇山挖山,遇湖填湖,钢筋混凝土“丛林”千篇一律,面目重复。雾霾污染、交通拥堵、垃圾围城、城市“摊大饼”、文化缺失等现象屡见不鲜。城市原本的地形地貌、自然环境、人文景观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城市特色化、个性化不断消失,得以保存下来的古旧建筑为数不多,却纷纷成了旅游景点,成了缅怀过去、追忆往昔的物质载体。

基于此,2013年12月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上提出,要让城市融入大自然,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2015年12月党中央召开了改革开放以来的首次城市工作会议,强调要提升规划水平,增强城市规划的科学性和权威性,并提出城市工作要树立系统思维,从构成城市诸多要素、结构、功能等方面入手,加强城市设计,提倡城市修补,要加强对城市的空间立体性、平面协调性、风貌整体性、文脉延续性等方面的规划和管控,留住城市特有的地域环境、文化特色、建筑风格等“基因”。2017年3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城市设计管理办法》以及《关于将北京等20个城市列为第一批城市设计试点城市的通知》(广东省有深圳、珠海);同年7月,又发布了《关于将上海等37个城市列为第二批城市设计试点城市的通知》(广州市是我省的试点城市),要求及时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并将有关经验逐步对其他城市进行推广。

二、我市加强城市设计的重要意义

理论和实践经验证明,引入城市设计理念,城市建设可以有效避免“千城一面”的格局,有利于提高城市建设水平,塑造城市风貌特色,完善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对延续城市文脉、提升城市环境品质和加快城市现代转型,都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一)城市设计是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

现代城市的发展,城市规划起着重要的作用,优良的城市规划,不仅可以使得城市居民生活更加便利,同时也能够促进城市发展,甚至可以吸引更多的城市投资。城市规划中涉及多方面内容,比如交通、建筑、土地以及各方面的基础设施等,城市设计能够有效规划好上述内容,在城市规划中占有重要地位。

在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中,城市各种职能发展迅猛,城市规划面临的问题日益复杂,开始转向经济社会综合规划,一定程度上减少对城市空间形体环境的重视,造成城市环境质量日益下降。另一方面,社会经济的发展加强对艺术、生态、文化相结合的高品质城市生活的追求,美国和日本都是在城市化达到30%-40%水平的时候,城市设计的意义才开始凸显,城市设计开始探讨如何创造积极空间,以及具有美学意义的街道广场的形态特点、比例尺度、关注城市空间各种要素的设计,包括对建筑和软、硬质景规的设计。

虽然现阶段城市设计在城市规划法规中没有法定地位,但是可以有效地衔接城市规划、建筑设计及工程设计,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把握相对宏观的目标点的同时又能保障城市整体结构的有机性和完整性。由于现行的规划体系缺少深入的环境和公共利益调控手段,难以控制私人投资的强大攻势,从中产生私人投资和公共环境利益的冲突,加强城市设计这一环节将可以有效地衔接上下层次的规划设计,保证城市的长远发展和公共利益的实现。

每个城市都具有其独特的形象特征及资源优势、地域特色。城市设计作为城市规划的有机组成部分,它包含了从空间到时间,从形体到文化,从物质到精神的每一个过程。它有利于不断创造和谐宜人的生活环境,着眼于城市宏观层面整体塑造城市风貌及景观特色的工作;它可以增强对城市整体性的把握,使城市形体及三维空间环境更加丰富,构筑优美的城市空间。

(二)城市设计是建设宜居精品城市的重要抓手。

中国科学院发表的《中国宜居城市研究报告》对我国宜居城市建设问题作了全面深刻的分析,由此提出宜居城市包括六个层面的内涵:安全、环境健康、公共服务方便、交通便捷、自然环境宜人、社会人文环境舒适。打造宜居城市应秉持五大基本理念:一是倡导城市的可持续发展。遵循城市自然环境的格局,确保城市经济的高效和稳定,促进城市社会的公平和共享。二是追求以人为本。重视人和社会的发展,城市规划和建设要围绕“人”展开,城市管理要更加科学化和人性化。三是提倡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人类活动应尊重和顺应自然规律,确保城市生态系统的平衡。四是尊重城市历史和文化。保护城市的历史遗迹,保护地域特色文化,传承城市历史和文化脉络,从而提升城市文化品位。五是重视城市的创新与包容精神。提升城市包容性,营造创新发展环境,建设创新发展平台。目前,中国城市宜居指数整体不高,主要是受到安全、健康和交通这三大短板的制约,这些短板也正是我国宜居城市建设需要重点改进的地方。

从宜居城市应秉承的五大基本理念和现阶段大部分制约短板出发,结合城市设计的定义和优点,通过精心的城市设计,建议可以从生态环境、生活需求、城市品味三大方面推动宜居城市的建设:

1.重点保护生态环境,打造宜人的城市生态环境体系。

建设宜居城市的重要前提是城市及其所在区域拥有清新的空气、令人心旷神怡的自然风光和健康的人工环境。而城市设计注重维护城市的自然环境,控制环境污染,提高城市的健康性。同时,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提高宜居环境建设的针对性。

2.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最大限度满足居民基本日常生活需求。

宜居城市要注重为居民提供方便、公平的就学和就医条件,建造更加便利的购物、娱乐和休闲空间,以此来增强居民生活的方便性和幸福感,因此交通便捷是宜居城市的重要条件之一。而良好的城市设计可以科学合理制定城市路网规划,完善城市路网结构及公共交通设施,提供便捷的出行环境。

3.保留城市历史和文化特色,提升城市文化品位。

每个城市都应该有自己独特的文化,宜居城市的建设不仅要为居民提供舒适的居住场所等物质基础,还要铸就具有凝聚力的独特城市文化,培养居民对城市的归属感和认同感。而城市设计要求保护每个城市独特的历史文化风貌,延续历史文脉。同时,挖掘城市内涵,重视社区文化塑造,在提高居民认同感的同时打造独具一格的城市文化特色。

三、我市城市设计工作的现状与问题

我市多年以来一直比较重视城市建设工作,随着城市的发展,经济水平的提高,城市设计工作也发展起来。早在2009-2012年期间,在中心城区开展博爱路沿线、岐江桥周边及岐江河两岸相关重点区域开展城市设计工作,建成了岐江公园等一批获得国际大奖的城市景观建设项目,这对相关区域的城市建设起到了有力的推进作用。

2012年至今,我市对城市设计的重要性有了更深入的认识,除了中心城区之外,火炬开发区、小榄镇、大涌镇陆续开展了部分城市设计工作,初步统计,目前我市已编或正在推进的城市设计共27项,主城区已编或正在推进的城市设计共12项,火炬开发区4项,翠亨新区3项,其他镇区8项:如翠亨新区起步区重点片区城市设计、中山市小榄镇城轨站周边区域城市设计、中山市大涌红木家具文化产业集聚区城市设计、中山市中心城区景观通廊规划等一批重点区域的城市设计。其中《中山市中心城区景观通廊规划》成功入围“2017中国(银川)都市景观大赛暨亚洲都市景观奖中国区选拔赛——城市公共空间优胜奖”前三名,在城市设计领域为我市争得了荣誉。

我市虽然对城市设计的工作越来越重视,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同时应该看到,我市各项城市设计工作还比较碎片化,主要着力点在于重点区域,至今未编制整个中山市的总体城市设计规划,未形成地方性城市设计的编制技术标准,相较于国内的先进城市仍有一定的差距。通过系列市内外的调研发现,我市城市设计工作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城市设计的法定依据不足。

目前,城市设计为非法定规划,不能直接作为指导和管理城市建设的法律依据。如按《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八条规定,通过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来进行出让地块的建设管理,控制效果不够精细化,无法提出像城市设计一样系统化的景观控制意见。由于城市设计不是法定规划,目前国内一些城市的做法是将城市设计的要求落实在规划条件中,并纳入土地出让合同,以此实现城市设计的管理意图。但是,我市当前主要是根据《城乡规划法》规划条件需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的要求,并不支持以城市设计为依据提出规划条件。

(二)城市设计的系统性规范不足。

目前,我市的城市设计以规划项目的形式编制,大多针对城市特定区域和城市重点地区开展,没有通过地方城市立法的形式形成规范性文件,也没有编制适合我市的城市设计导则融入分区管理实施细则的体系。在融入高度、密度、容积率等技术指标联合控制建筑景观的过程中,在前期分析比较、综合确定技术指标上,缺乏全市或分片区相对统一、规范的量化标准。

(三)城市设计的信息化程度不高。

城市设计对于城市规划管理业务的要求较高,需要从土地、交通、市政等多个部门和机构采集数据和查询资料,这些资料往往过于分散,比如国土部门的土地使用权和归属权、测绘局的地图地形、房管局的房屋产权登记等等。城市规划部门在其他机构采集的信息经过汇总后归档,这些数据和信息为相关部门和企业的查询工作提供了服务。但是各个部门组织自己的数据标准各不统一,数据接口也很分散,大部分按照各自的行业规则,这造成了不同部门的数据不通用,增加了部门之间统一数据格式规则等额外工作。另外,除了临时工作需要外,各部门之间缺乏定期采集数据备查的工作制度要求。各部门各自为政,部门数据只存在于个人电脑或系统内部,缺少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导致信息采集率低和信息孤岛现象普遍存在。信息资源的孤立、缺乏共享延长了工作时间,使审批手续变得繁琐、效率低下。

城市设计的信息化程度不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1.我市的城市设计尚未启动信息化建设。课题组向市城乡规划局及部分镇区分局就城市设计方面进行调研,结果均未发现有就信息化建设方面所做的回应。2.经函调或外出调研,周边城市也鲜见城市设计信息化建设,未见可供借鉴的案例、经验和做法。课题组先后向省内的深圳等城市设计走得较前的城市发去调函,并组队前往省外的马鞍山市进行实地调研,均未获得信息化建设可资借鉴的实质性案例、经验和做法。3.文献检索也鲜见城市设计信息化的理论研究,这恰恰说明信息化在这方面的应用程度不高。通过检索知网、万方等期刊资源数据库,鲜见城市设计信息化的理论研究(多为城市规划的信息化研究成果),这也从另一个侧面表明了城市设计的信息化实践不足,应用程度不高。

综上,周边城市及国内情况来看,信息化建设是城市设计的短板、通病、共同的痛点。  

(四)城市建筑风格缺乏特色和连贯性。

城市空间布局与建筑形式趋同、缺乏个性,建筑形态、环境景观雷同,甚至连楼盘的名称也雷同,火柴盒式的建筑较为常见;城市建筑一味求新求快,忽视历史文化保护,破坏城市记忆和历史古迹;单体建筑与周边整体环境不协调,绿地公园和公共设施缺乏、功能不全,这种情况在镇区表现得较为突出。

四、国内试点城市的做法与启示

城市设计在学科上属于城市规划范畴,但又不同于城市规划。城市设计在国内还处在摸索发展的阶段,可供借鉴的成熟经验不多。2016年10月,国务院法制办才发布《城市设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至2017年3月才发布正式版文件,而国家层面的城市设计导则仍然缺失。有鉴于此,建设部2017年4月将北京等20个城市列入第一批城市设计试点城市(省内仅深圳、珠海入选); 2017年7月又将上海等37个城市列为第二批城市设计试点城市(省内仅广州入选)。课题组在第一批、第二批共59个城市设计试点城市中,选择了较为有代表性以及对中山有相当借鉴意义的三个城市——深圳、珠海、马鞍山展开城市设计工作的调研。

(一)试点城市的做法。

1.深圳市。

深圳是国内较早开展城市设计探索的城市。自建市以来,深圳城市设计从无到有,由点至面,从借鉴香港经验到逐渐自成一体,从服务经济发展到提升空间品质,走过了持续创新进化的三十多年。

在总体层面,先后编制《深圳经济特区总体城市设计》以及《深圳市经济特区灯光景观系统规划》等多个专项城市设计文件,从整体层面协调城市总体风貌,并落实为具体的标准与要求,指导城市建设。

在分区及重点地区层面,通过片区详细城市设计指导重点地区建设,激发城市活力。早在1986年编制的《深圳华侨城地区总体规划》,便致力于构建功能多元复合、环境绿色宜居、极具人文活力的综合型社区,并取得了良好的实施效果,成为全国社区营造的典范。1995年的福田中心区规划更是深圳城市设计最具代表的一次开创性实践。

当前深圳的城市设计日趋综合化与系统化,以提供综合的解决方案挖掘和释放城市价值,代表性实践有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深圳湾超级总部基地、后海中心区和留仙洞总部基地等。针对重点地区城市设计的实施状况,开展了《后海中心区城市设计评估及优化研究及措施》等研究工作,对原有城市设计理念、执行和实际效果进行了系统评估,分析和研究问题,提出片区统筹提升的相关工作建议。

2.珠海市。

珠海是中国经济特区,是全国唯一陆路连通港澳的城市,地位独特。近年来,珠海紧紧围绕“与港澳共建国际都会区,打造美丽中国城市样板”的目标,不断推进城市设计工作,强化城市设计在延续滨海城市风貌特色、提高城市宜居性和生态性、保护传承历史文化等方面的系统性作用。

早在2003年国务院便批复了《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年)》,其中提出了“重视城市风貌和特色保护”的要求。围绕该版总规要求,珠海市逐步在分区层面和重要地区展开城市设计实践,累计开展城市设计 43 项。在此基础上,开始丰富规范城市设计成果的控制内容和表达形式,编制《珠海城市风貌特色规划研究》、《珠海重点地区规划控制研究》和《珠海城市设计编制技术标准研究》,形成地方性城市设计的编制技术标准。

2016 年 10 月 25 日,珠海市委、市政府召开了“珠海市城市工作会议”,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行动计划》。围绕中央、省、市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珠海积极推进城市设计全域谋划,开展《珠海市总体城市设计及城市 CI 设计》、《珠海市夜景景观规划》,探索“全天候”的城市设计管理框架,在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开展重点片区的城市设计,推进城市设计导则化。自此,珠海的城市设计工作全面系统地展开。

3.马鞍山市。

马鞍山市位于安徽省最东部,横跨长江、接壤南京、毗邻长三角,是安徽的东大门、南京的后花园。马鞍山建市于1956年10月,现辖3县3区,总面积4049平方公里、总人口230万。多年来,马鞍山市在城市特色风貌塑造、加强城市设计方面的一系列工作,对改善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质起到了一定的推进作用。2015年1月,安徽省住建厅在马鞍山市召开全省城市特色塑造工作会议,马鞍山市作为省内先进城市做了经验交流发言。省住建厅充分肯定了马鞍山市通过城市设计加强景观要素控制,提升城市风貌的做法。2016年4月和2017年3月,马鞍山市被列为省级城市设计试点城市和住建部第一批城市设计试点城市。

在总体城市设计方面,马鞍山市组织编制了《马鞍山市城市空间特色研究》等一系列规划,研究城市特色定位,明确城市风貌格调,为城市赢得了“全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园林城市”等荣誉。2014年,马鞍山市还启动了城市色彩规划与雕塑规划编制工作,进一步完善城市风貌管理专项规划。2016年,启动了总体城市设计编制工作,由中规院负责编制,目前已通过住建部的专家评审,正在修改完善准备上报住建部。

在区段和重点地块城市设计方面,以1996年解放路商业街改造为起点,到2002年之后陆续开展城市设计工作,马鞍山市具有代表性且已实施的城市设计有市政公园(澳大利亚TMG公司设计)、采石河景观廊道(易道公司设计)、湖南路奥体中心(现代集团设计)等。同时,马鞍山市还开展了环雨山湖周边地区、梅山地区等数十项区段城市设计,为城市进一步塑造了良好的空间秩序与尺度。

(二)启示。

国内相关城市均十分重视城市设计规划,都编制了总体城市设计规划,在总体城市设计的指引下进行各个层次规划的编制工作,并指导城市建设;制定了城市设计的相关法规和配套政策加以指引,探索在土地出让条件方面加入城市设计的相关要求,为城市设计的顺利落实奠定良好的基础。

五、加强我市城市设计工作的对策

(一)整体谋划,健全城市设计保障机制。
   1.强化统筹领导。由于城市设计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任务量大,建议市规划管理部门制定城市设计的编制计划,明确时序、形成台账,并加强分类指导和监督考核;各相关地区、部门加大组织领导和统筹推进力度,切实把城市设计工作纳入提升地区发展的政策措施,将城市设计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明确推进城市设计的工作机构,调度力量和资源,确保城市设计全覆盖任务的完成。
   2.加大经费投入。落实城市设计经费分级保障机制,建议市财政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各镇区、有关部门和项目主体按照各自职责落实城市设计经费;鼓励和吸引国内外高水平的设计单位、设计师参与城市设计,提升城市设计的质量和水平;引入PPP投融资模式,增加投资供给,加速我市城市设计各项工作的实施。
  3.强化技术支撑。在城市设计中,加大新技术的应用,通过GIS系统、“数字城市”、三维城市数据系统等新技术支撑,综合提升城市空间综合分析能力,为精品规划、科学管理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
   4.加强公众参与。加大城市设计的宣传力度,努力形成社会力量支持、群众广泛参与的整体合力,共同推进城市设计工作健康发展;对城市设计方案进行专家论证的同时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对批准的城市设计进行公告,对城市设计的模型进行公开展示,接受公众监督。

(二)政策引导,加快推进城市设计工作

尽快推动我市城市设计长、短期规划性文件的编制,将我市未来五年重点开发建设地区、更新改造区域作为城市设计重点地区,明确工作目标、设计要求、时间进度和保障措施,及早谋划和开展城市设计,指导我市近期建设。

1.注重从城市整体层面开展城市设计。

由于“两规”规模需要进一步协调,我市的总体规划尚未获国家的批准。建议在总体规划确定前,把总体城市设计作为我市总体规划的特定章节,包括三个方面内容:规定城市风貌特色定位,确定城市总体空间格局、整体景观体系、公共空间体系,划定城市设计重点控制区。

尽快实施总规层面的《中山市总体城市设计》规划编制,促进城乡融合、一体化发展,统筹好城市发展和自然山水保护的关系,将城市与自然山水作为一个整体,在将老旧城区、新城新区通盘考虑后进行城市设计。

2.突出做好城市重要片区的城市设计。

鉴于城市内部各片区、组团的风貌特色有很大差异,建议结合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有差别地做好城市设计。中心城区一般片区的城市设计可集中考虑公共空间、绿色空间等。中心城区重要片区的城市设计,如兴中道、岐江河“一河两岸”、中山路、轻轨站场等,最能代表城市形象和品质,应对空间形态、景观视廊、公共空间、建筑高度和风貌等作出更全面、系统的控制和引导,留住我市特有的地域环境、历史文化特色、建筑风格。

3.积极开展重点地块的城市设计。

根据城市土地开发建设、城市修补、生态修复的需要,在控制性详细规划指导下,统筹空间布局,协调景观风貌,合理确定功能布局、空间形态、交通组织和环境景观;精准确定建筑的高度、体量、形态及新旧建筑、建筑群体的空间组合关系,并对建筑风格、立面材料及色彩等提出设计要求。高度关注重点地块城市设计与建筑设计,发挥城市设计对建筑设计的指导作用。

创新城市设计技术方法,对城市户外广告、店铺招牌、公共标识、夜景灯光、城市雕塑等特定要素、特定系统开展城市设计,参照国内部分城市的有益经验,编制夜景照明规划、城市色彩规划、整体风貌规划、滨水空间等设计,加强对相关规划编制和风貌管理工作的指导。

(三)建章立制,完善城市设计审批机制。

建议通过形成制度,规定所有城市设计经批准后方可作为指导城市建设的依据;结合各类规划编制项目同步开展的城市设计,需按该规划的审批程序上报审批。确定审批规则,建议单独编制的全市、片区和重点地区城市设计,在市城乡规划局审查后,上报市政府审批;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的一般地段和地块的城市设计,由市城乡规划局审批。
  城市设计需严格落实上位规划的要求,若城市设计成果确需对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调整的,应按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程序操作。建议逐步推行地块城市设计导则与规划条件纳入土地出让要求的制度,没有城市设计的地块不予出让,城市设计成果应作为规划审批的重要依据,没有城市设计的项目不得审批方案。通过建章立制,使城市设计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四)塑造风貌,展现优秀历史文化特色。

在城市总体规划编制中,建议增加城市特色资源价值评估,并将城市特色规划列为城市总体规划的必要内容。在城市出入口、城市广场、历史街区、滨江沿线等公共开放空间和重点地段,鼓励设计单位开展城市设计工作,营造城市特色空间。对城市公共建筑、城市标志性建筑以及城市重要地段的建筑,采取方案竞选的方法塑造风貌特色节点。

在控规层面,注重城市设计导则与控规的统一,探索构建特色空间体系,划定城市特色分区,深化城市设计;在土地出让中,明确建筑风貌的引导和控制要求,引导形成建筑风貌协调、整体特色鲜明的地域特征。

在加强历史文化保护的同时,繁荣本土建筑设计,推动树立正确的建筑创作观,坚持建筑本源,回归建筑理性,拨正设计方向。制定相应制度、办法,切实引导建筑设计水平提升,鼓励创作具有地域特征、文化特色和时代风貌的建筑,对贪大、媚洋、求怪的建筑在评选时实行一票否决制。建立健全重大城市建筑工程的事前、事中、事后评估机制,遏制一哄而起、彼此克隆等建筑乱象。

(五)依托技术,提升城市管理信息化水平。

随着我市建设宜居精品城市目标的提出,以及组团发展战略的路径实施,城市设计信息化已成为我市建设智慧城市、打造宜居精品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既是提高行政效率、打造服务型政府重要载体,也是符合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的必要配套。以信息化为抓手,是提高城市设计管理水平的必由之路。建议我市有关单位、部门做好如下工作:

1.因地制宜,量身打造与自身发展相适应的信息化建设体系。厘清“城市规划”与“城市设计”的区别,找准信息化建设项目的诉求点。以“色板库”、“元素库”两大模块为基础,其中“元素库”下面按“标识库”、“图片库”、“建材库”、“广告库”、“装饰库”、“园艺库”、“雕塑库”、“灯光库”等子库进行分类,搭建我市城市设计信息系统。

2.适度超前,体现共建共享的信息化建设特质。我市城市设计的信息化应在扎根本土、服务本土的基础上,适度超前,实现共建共享,争取更大价值。城市设计信息系统应除具备单纯设计、出图的功能,还应具备方案展示、比对,业务导向、行政审批、公众参与等管理功能,并接入城市规划信息系统、全市建筑体量等数据库、电子政务采购平台等业务系统、平台,从素材、设计、展示、评审、立项、受理、审批、公示、采购、施工直至项目的落地等环节实行一站式全方位无缝对接,实时监控并处理好系统接口的开放和闭合关系。设计方、行政机构、采购方、供应商、施工方、评标专家及人民群众均可通过手机扫一扫或轻点电脑鼠标就能实现相关环节的处理和动态监测、查询并顺畅地参与其中。建设享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城市设计信息系统,在率先成功开发并成熟运行后实施社会化运营,实现系统的共建共享。

六、结语

我市在“十三五”开局之年迎来了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契机,城市设计事业也迎来了它的历史机遇期。无论出于融入大湾区的城市发展需求,还是从周边乃至全国城市设计领先我市的“倒逼”程度看,我市城市设计势在必行。期望党委重视、政府牵头、职能部门落实、各界携手共建,将该项工作提上议事日程并形成齐抓共管的高效合力。在吸取各地城市设计成功经验的基础上,以制度建设、系统规范、信息共享、城市风格四大方面为抓手,不失时机而又蹄疾步稳地推进我市城市设计发展,后来居上,努力打造着眼于全局、着力于全域,惠及于全民、崛起于湾区的宜居精品中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