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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发展瓶颈 助推科技型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 2020年05月27日    作者:九三学社中山市委会  

科技型民营企业是我市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是高质量发展的主要动能。企业有未来,中山才有未来,推动科技型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对我市“重振虎威”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一、存在问题分析

(一)政策体系瓶颈。目前我市在创新系统政策顶层设计、创新重大难题破解等方面有待进一步提升,统筹协调力度需进一步加强。目前除科技局外,组织部、发改局、工信局、市场监管局、人社局等部门均有涉及科技创新的政策措施,政策较为分散,未形成有机整体。

(二)创新能力建设瓶颈。在硬件环境方面,中山缺乏高水平理工大学和大院大所,缺乏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重大科学工程项目,比如国家大科学装置和省实验室,无一布局在中山。在软件环境方面,我市大多数科技型民营企业属中小微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处在较低层面。目前我市没有一家民营科技企业申报科创板,没有一家民营科技企业被列入独角兽名单,瞪羚企业名单也未见发布。

(三)人才使用和引进瓶颈。在政府层面,中山市出台的人才政策对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考虑的多,对科技型民营企业优惠较少。例如我们实地调研的一家科技型公司拟引入两位博士,其家属分别是西安的特级教师和武汉的高级教师,均因编制问题无法解决而受阻。

(四)制度机制瓶颈。中山的政府产业扶持基金过于稳健,使科技型民营中小企业在最缺钱的阶段难以获得政府资金支持。课题组调研了几家高成长企业,都没有获得政府产业扶持基金,加上用地指标“落而不实”,导致产能扩张缓慢,影响了企业下一步发展。

(五)融资难、融资贵瓶颈。融资难、融资贵的资金瓶颈仍然是科技型民营企业发展的痛点,特别是科技型民营企业缺乏土地等抵押物,难以获得信用贷款,严重制约了我市科技型民营企业的发展。政府如果能帮助科技型民营企业获得低成本信用贷款,企业才能赢得向高质量发展转型的空间和时间。

二、政策建议

(一)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进一步清理、精简涉企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减轻企业负担。持续优化企业电力、燃气、供水、通信、消防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接入,进一步减少环节、压缩时间、提升服务、降低成本,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简化注销办理程序,解决科技型民营企业“注销难”问题。

(二)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一是优化知识产权政策环境。在政府的管理范畴,建议将以往以专利申请数量排名论英雄的思维,向提升专利质量方面转变,逐步将专利申请的资助政策向专利维权资助倾斜。二是建设企业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提供便捷、高效的专利信息服务,面向社会提供以集成共享和公益性服务为主、个性化增值性服务为辅的多层次服务。三是加强对企业知识产权的行政保护,不断健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加强各部门联合行政执法力度。四是强化对企业商业秘密司法保护的措施,加大侵权赔偿力度和执行力度。

三)设立科技型民营企业信用担保基金。借鉴上海经验,设立科技型民营企业信用保证基金,推进实施“科技型民营企业信用融资计划”,为科技型民营企业提供信用贷款和担保贷款。支持商业银行面向科技型民营企业推广无还本续贷模式,充分发挥保险对科技型民营企业的保障和增信作用。

四)推进科技型民营企业“倍增计划”。借鉴东莞经验,出台《实施科技型民营企业企业规模与效益倍增计划行动方案》。遵循“选好选优、培优培强”工作原则,在全市范围内选取100家企业作为试点,扶持培育试点企业以“倍增计划”中的各种集约化发展路径来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力争用3至5年时间,推动试点企业实现规模与效益的倍增。

(五)营造企业人才成长良好环境。聚焦我市重大战略实施需求、产业发展需求、平台建设需求,精准引进包括优秀科技型民营企业家、技术人才在内的各类急需紧缺人才。加大职业培训补贴力度,鼓励支持科技型民营企业建立首席技师、技能大师工作室。对业绩贡献突出的民营企业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允许通过“直通车”或“绿色通道”破格申报高级职称。全面落实住房、就医、就学、落户等政策,不断优化人才工作、生活环境。加强创新型民营企业家培育,培养一批具有全球战略眼光、市场开拓精神、管理创新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优秀民营企业家。

(六)鼓励社会资本投资科技型民营企业。鼓励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天使引导基金,推动形成我市现有股权投资基金规模翻倍。支持民营资本参股或组建相关产业投资基金、基础设施投资基金,鼓励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依法发起设立民营银行,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初创期和种子期的科技型民营企业。


(发言人邱晓明,系九三学社中山市委会委员;电子科大中山学院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