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机关党支部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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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1月05日 作者:秘书科
11月5日下午,市政协机关党支部组织学习会议,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市政协主席、党组书记郑金钻,市政协常务副主席、党组副书记谢汉茂,政协秘书长郑桂兰,政协老领导苏松勤、杨海以及政协机关支部党员共二十多人参加了学习会议。会议由政协机关支部书记仇婉萍主持。
谢汉茂作《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学习辅导,他从条例颁布实施的背景,与“试行条例”对比所作的修改和补充的内容以及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三个方面作了具体的辅导。他说,政协机关支部要以学习条例为契机,联系政协实际,做好党员权利保障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协机关工作水平,提高政协参政议政能力。
学习会上,大家对 《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进行了讨论。大家一致认为,我们党高度重视维护党员权利,保护党员参与政治事务的热情,不断推进党内民主建设,在保护党员权利、发扬党内民主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修改后的《条例》从党的建设的实际出发,对保障党员权利作出了更明确、更具体、更全面的规定,使条例的内容更加详实、丰富。《条例》规定了一系列具体保障党员权利实现的措施,使党员权利的行使做到制度化、规范化,为党员权利的实现提供了可靠保证。
郑金钻作学习会议的总结,他说,《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的颁布实施,体现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精神,反映了当前保障党员权利工作的新的情况和新的要求,坚持和完善了党章关于党员权利的规定,使广大党员的权利更加明确,更加充实,是新形势下发展党内民主,维护党员权利,增强党的生机活力,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重大举措。他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条例》,深刻领会《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切实保障党员权利的正常行使和不受侵犯,充分发挥和保护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使我们党永葆生机和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