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法制委二位委员荣获中山市十大杰出青年称号
发布时间:
2008年08月08日 作者:欧丽华
近日,由团市委、市青联主办的第六届“中山市十大杰出青年”表彰颁奖晚会在中山广播电视台演播大厅隆重举行,表彰和奖励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为中山建设适宜创业、适宜创新、适宜居住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新型城市做出突出贡献的青年典型。市政协法制委黄志忠、邱雪芬两位委员荣获“中山市十大杰出青年”光荣称号。
黄志忠,男,汉族,1968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山市新达进出口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中山市第十届政协委员,第六届中山市青年联合会副主席,市青年企业家协会、市对外经济贸易企业协会副会长,中山市海外联谊会理事。他带领新达进出口有限公司迅速发展业务,不断扩大规模,从过去的单一专营纺织品服装扩展到今天的灯饰、五金、家电、家具、炉具、塑胶制品等多个领域,业务遍及美加、欧盟、中东、东南亚等世界主要市场,并先后创办5间下属子公司。2006年、2007年业务量超过3亿美元,跻身于全省民营企业50强之列,并入选2007年中国外贸500强企业。在做好企业的同时,他时刻不忘回报社会。他在发展教育事业、援助弱势群体、参与环保等方面积极捐款资助,在商会工作中也作出了突出的贡献。新达公司获得多项社会荣誉的同时,黄志忠亦获得中山市2005年度优秀企业家及2006年度“优秀商会会员”等荣誉。
邱雪芬,女,汉族,1973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山市人民法院党委委员、副院长,中山市第十届政协委员,第六届中山市青年联合会常委。邱雪芬是市法院最年轻的副院长,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审判工作经验,是一位知识型、实干型的法院女领导。她先后主管民商事、刑事审判工作,尤其在从事13年之久的民商事审判方面做出了突出的贡献,妥善化解了大量的民商事纠纷,维护了我市社会和谐稳定和人民安居乐业,为建设“三个适宜”和谐中山提供了公正高效的司法保障。与此同时,她致力于法院工作改革,以开拓创新的精神,扎实推进审判管理规范化建设,2007年,在全省法院中率先成立审判事务管理办公室,大大提高审判工作效率,进一步把“司法为民”落到实处。由于工作实绩显著,邱雪芬2006年获得“全省法院优秀女审判长”荣誉称号,2007年更获“全国法院民商审判工作先进个人”殊荣。
黄志忠、邱雪芬两位委员积极参加政协举办的各种学习和考察活动,充分履行政协委员参政议政职能,积极参与提案工作,树立了政协委员的良好形象。政协法制委于8月6日举行活动,祝贺两位委员荣获“中山市十大杰出青年”光荣称号,向他们表示最诚挚的祝福。政协常委、法制委主任陈付松表示:两位委员荣获中山市十大杰出青年称号,即时他们的荣誉,也是政协法制委的骄傲,他号召全体法制委委员向他们学习,切实履行政协委员职能,积极参政议政,为三个“适宜”中山建设,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