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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人中逾六人将影响生育

发布时间: 2009年02月12日   来源: 中山商报   作者:记者 陈浩勤  


  商报讯 昨天上午,广东省政协十届二次会议在省委礼堂隆重开幕。中山共有7 名省政协委员出席了会议(不包括在中山的港澳台政协委员),并积极向大会建言献策,其中市女领导干部联谊会会长朱锐芳提出的 《建议实行科学的婚检孕检制度》尤其引人关注。
  据朱锐芳介绍,2006年6月,市政府拿出300万元实施免费自愿婚检,但2008年的婚检率仍只有42%;而在参加婚检者中,检出问题的比例却高达 51.08% ,其中影响结婚生育占6.65%。“将‘强制婚检’改为‘自愿婚检’明显与《母婴保健法》相冲突,也不符合我国国情,而且免费婚检也不能有效地解决问题,因此我建议由政府用行政手段引导免费婚检。”
  现状:
  300万元补贴婚检自愿者不足一半
  据了解,1994年国家出台的 《母婴保健法》明确地规定了婚检的内容,使婚前医学检查在全国城乡普遍推开。2001年,国务院发布的《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也提出“10年内城市和农村婚前医学检查率要分别达到80%和50%”。但2003年10月1日颁布《婚姻登记条例》取消了旧条例规定的强制婚检的内容,对进行婚姻登记是否要提交婚检证明没有再作明确规定。
  “将‘强制婚检’改为‘自愿婚检’后,全省婚检率急剧下降。2000年-2003年,广东省婚前医学检查率超过50%,而中山婚检率达到100%,但2004年全省婚检率锐减到2.9%,近三年来一直徘徊在5%左右。”朱锐芳说,“中山的婚检率在2004年、2005年两年也都迅速降到5% 以下。2006年6月,市政府拿出300万元实施免费自愿婚检,2006 年婚检率超过10% ,2007年上升到26.59% ,2008 年上升到42%,但仍然不足一半。”结果:
  自愿前来婚检者超一半检出问题
  自愿婚检者不足一半,而其中检出问题者却超过一半。
  朱锐芳介绍说,婚前医学检查是减少出生缺陷和疾病的第一道关口,对保障后代健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强制性婚检取消后,原有高婚检率大幅度下降,出生婴儿缺陷率明显提高。“以中山为例,2002年以前,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2003年以后的4年,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255.29/万,是2000年的3倍。按照 《广东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和《中山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提出的目标,2010年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要下降到90/万,目前还有明显的差距。”
  朱锐芳认为,环境污染加剧也可能导致出生缺陷发生率上升,但婚检率大幅下降是最重要的因素。“截至2008年11月底,中山全市当年参加婚检对象为8841人,检出问题的为4584人,占51.08%。其中轻微异常3996人,占45.2%;影响结婚生育588人,占6.65%。”朱锐芳说,“长此下去,人口素质面临的风险将逐步扩大,家庭和社会为出生人口素质付出的代价也将提高。”

■委员建议
利用行政手段引导免费婚检
  尽管《婚姻登记条例》已实施了5年多,但朱锐芳仍认为其根本上是“违法”的。“1994年颁布的《母婴保健法》是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属上位法,明确规定‘男女双方在结婚登记时,应当持有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或者医学鉴定证明’,而《婚姻登记条例》取消‘强制婚检’,明显与《母婴保健法》相矛盾 。”朱锐芳说,“而且自愿婚检也不符合我国国情,尤其是农村,相当部分群众没有婚检的自觉,在目前的社会经济文化条件下,自愿婚检实际上难以实施。”
  朱锐芳建议,采用政府用行政手段引导免费婚检,由省委、省政府制定出台具有政府行政引导力的具体实施细则,计生、卫生、民政和财政等部门共同合作,从经费投入、职责分工、技术标准、管理评估等加以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