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伟强副主席出席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暨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第二届会员大会
发布时间:
2009年09月25日 作者:港澳台侨和文史工委
9月19日,市政协苏伟强副主席出席中山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暨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第二届会员大会,并为受到表彰的民族团结进步人士和新当选的第二届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领导颁发获奖证书和聘书。
中山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于2006年经市委批准成立。该会自成立以来,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团结全市各族人民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为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做出积极贡献。
根据该会章程规定,今年进行理事会换届。9月19日,通过会员大会选举,李伟康当选为第二届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