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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十届十五次常委会议学习
《中共广东省委政治协商规程(试行)》

发布时间: 2010年11月24日    作者:秘书科  

   11月23日上午,市政协在市政协大楼十一楼会议室召开十届第十五次常委会议。会议组织学习《中共广东省委政治协商规程(试行)》。市政协副主席王远明主持会议,副主席苏伟强作解读《规程》辅导报告,副主席吴月霞、李武彪、周信、麦建章、吴竹科、张建刚出席会议,政协常委共47人参加会议。
   苏伟强副主席从《规程》的背景、内容和重大意义三个方面做了辅导报告,他指出,《规程》是全国首部省级政治协商规程,是广东积极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和多党合作的重要文件,《规程》的颁布和实施,对于推动人民政协事业发展意义十分重大。《规程》统一了制定协商计划、做好协商准备、召开协商会议、汇总协商成果、协商成果办理与反馈等5个程序,并明确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重大问题在决策前和决策执行中都将进行协商,做到对重大问题的协商在党委决策之前、人大表决之前、政府实施之前。《规程》作为政治协商的重要程序设计,使制度落实科学化、公开化、具体化,同时使落实的过程增强规范性、可操作性,推动决策科学化。我们要加强学习,全面准确把握《规程》的精神实质、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把推动《规程》的贯彻落实与广东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践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中共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各自的工作职责和实际任务结合起来,认真地把《规程》落到实处,全面提升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水平,把我市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不断推向前进。
   王远明副主席强调,坚持政治协商,完善决策程序,对于推动我市科学发展、建设“三个适宜”新型城市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要结合实际,坚决贯彻落实《规程》精神,充分发挥政协人才汇集的优势,围绕中心,选择有前瞻性、全局性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切实提高协商质量,努力促进政治协商取得新成效。
   会议还就市政协党组有关政协机关干部任免程序的办法做了说明。
   市政协秘书长林艳芬,副秘书长郑均潮、仇婉萍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