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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市长领办提案民生举措落到实处

我市党政主要领导领办政协提案获省充分肯定
发布时间: 2011年07月29日   来源: 中山日报   作者:通讯员 钟符信 记者 黄婉媛  
   本报讯 在近日召开的全省办理政协重点提案工作交流座谈会上,我市作为唯一发言的地级市政府,专题介绍了党政主要领导领办政协提案的做法,得到省的充分肯定。
  市委市政府多年坚持把办好政协提案作为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落实《中共广东省委政治协商规程(试行)》,提高党政工作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水平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实,政协提案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着积极作用。市党政领导坚持带头领办政协提案,做到领导挂帅、完善机制、全程公开,强调阳光办案、规范办案、优质办案,实现提案人、承办部门和人民群众“三满意”。
  市党政主要领导和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亲自办提案、作部署,抓落实、做表率。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薛晓峰曾强调,要充分发挥政协“人才库”、“信息源”、“智囊团”作用,以对民主政治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办好提案,要求将提案办理纳入全市各级各部门考评机制。今年牵头督办社会工作重点提案,明确以社会工作为突破口,全面开启社会建设和管理工作新局面,构建社会管理的“中山模式”。市委副书记、市长陈茂辉主持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提案办理方案,今年牵头督办统筹城乡发展重点提案。

  在办理提案过程中,领导带头参加座谈视察,与提案人面对面交流,对马上能解决的问题当场解决,不能马上解决的提出措施加快解决,确保提案办理有部署有落实有回应。2005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及各职能部门承办政协提案1700件,其中市领导领办政协重点提案46件,主要领导牵头督办7件。
  据悉,我市将今年定为提案办理工作“质量年”。坚持党政主要领导带头领办督办提案,把办好提案作为问计于民、问需于民、问政于民的落脚点,不断增强提案办理成效。坚持阳光办案,完善提案办理机制,出台《中山市人民政府办理重点建议提案暂行办法》、《中山市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量化管理办法》,建立目标、管理、实效到位的提案办理目标量化管理制度,量化考评结果纳入部门镇区领导班子实绩考核。建立政府与政协委员、办案人与提案人、政府与政协、政府与各承办单位、承办单位与政协委员等5项沟通机制。
  全省办理政协重点提案工作交流座谈会由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联合召开,目的是总结近年来我省党政主要领导办理重点提案的做法和经验,研究部署新任务新要求。省直有关单位负责人,各地级市党委、政府、政协负责同志,部分县(市、区)党政负责人共80多人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谢中凡代表市政府出席会议并作典型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