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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媒体报道:内部考核,能让政协委员不当“花瓶”吗

发布时间: 2013年04月07日    
 
内部考核,能让政协委员不当“花瓶”吗
(转《南方都市报》文章)
 
 
 
 
众议成城
  (城中热事,越辩越分明)
  出场
  吴军 市统计局调研员、政协委员
  胡文坚广东千里行律师事务所主任兼党支部书记、政协委员
  王文章 北京大学社会发展研究所教授
  阿斌 环保系统公务员
  李先生 公司职员
  话题:今年香港著名演员周星驰当选广东省政协委员,6天的会期中仅参会半天,被戏称为“打酱油”。那么该怎样判断政协委员有没有认真履职?中山市政协出台委员考核制度,今后市政协委员参会、提交提案等履职情况将登记备案,作为年度考核、推先评优及换届时调整的重要依据。(中山商报3月28日报道)
  考核很应该,别“占着茅坑不拉屎”对于政协委员考核,你怎么看?
  吴军:量化的考核上或许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但是最起码有一个雏形出来了。政协委员不是一个荣誉、光环,作为政协委员,参加会议,建言献策是最基本的,这是一个态度问题。现在有相当一部分人是没有参加政协会议的,参加政协活动,一两次没来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如果多次总是没到,就是态度问题了。
  李先生:有考核机制的推出自然好,政协委员也应该有点东西来规范约束,不然个别人总是顶着个光环,什么也不干,颇有点“占着茅坑不拉屎”的感觉。
  王文章:作为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参政议政平台,政协的一大功能是言论监督。本质上来讲,这种考核没有很大的意义,但是从宪法上来说,政协被赋予参政议政权,其中也都是各界精英,就算是摆设,也是重要的摆设,在推进政府工作上还是有一定的作用的。
  谁给予他政协委员这个身份,谁负责就新出台考核制度来看,这样的考核会不会流于形式?
  李先生:很有可能流于形式,政协委员只要在里面填上参与活动或者会议的次数,或者名字等简单的字眼,但参与的实际情况我们未必了解,也许他就只是去睡了一觉而已,他究竟在活动中做了什么,有什么建树从这些记录在册的东西里看不出来,可能到最后就只能是走过场。
  胡文坚:考核规范化需要过程,但应该不会流于形式。考核还要细化,比如,他一年至少要有一个提案,每年参加几次会议活动等,都要有相应的标准,要是有造假或者任何不当的行为,也要做相应处罚,要比交通法规还要严。另外,委员的履职行为也要细化。他在所属行业受到的处罚,或者有违纪违法的行为也要考虑进来,期间还要听取市民的意见。至于退出机制,要他自觉退出是很难的,一定是以“予以除名”的方式来处理。
  阿斌:考核制度制定得就有点过于死板,部分政协委员不是专职的,一些会议等确实腾不出时间参加的,情有可原。关键的是,委员提出来的提案建议是不是有的放矢,而不是哗众取宠。政协委员应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给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出谋划策,而不是放炮的。
  不可否认,确实存在一部分政协委员通过这个光环来赚取私利,不会主动辞职。此时可采取“谁给予他这个身份的谁负责”的形式,也就是说,哪个界别推荐这个政协委员,谁就对他的行为负责,如果不称职了,就让其退出来。
  王文章:这种考核从量化的角度上来说,在一定程度上能促进政协委员积极履职,但是不能抱太大的希望。就政协委员来讲,应该对自己所属的界别负责,积极跟界别内人士沟通,作为业界代表,积极收取意见。
  严防“打酱油”开放外部监督是否有必要在考核中纳入公众意见?
  吴军:让市民一起来监督当然是好的,还可以让媒体也加入进来。事实上,媒体帮忙公布和曝光,政协的压力反而能变小。就像政协的提案工作,如果媒体加入全程监督整个办理过程,不要只是内部循环,政协内部说满意,可能是碍于情面给加的满意,通过媒体曝光,市民满意了,才是真的满意。
  阿斌:公众意见没有必要,政协委员的产生与人大不一样,因此政协委员不是代表公众,而是代表某一界别。所以公众意见建议不用采纳。
  王文章:必须看到,这种考核还停留在内部,就外部而言,应该将政协活动透明化,让社会对政协也进行有效监督,可以通过媒体报道等方式进行公开,开放外部的监督作用。而市民对政协的监督也能提高政协的地位,促其积极履职。当然也应该要明确纪律和奖惩机制,完善相应的退出机制,对不合格的委员予以劝退。
  话题制作:南都记者陈晓华 见习记者黄晓莉
  必须看到,这种考核还停留在内部,就外部而言,应该将政协活动透明化,让社会对政协也进行有效监督,可以通过媒体报道等方式进行公开,开放外部的监督作用。——— 王文章
  确实存在一部分政协委员通过这个光环来赚取私利,不会主动辞职。此时可采取“谁给予他这个身份的谁负责”的形式,也就是说,哪个界别推荐这个政协委员,谁就对他的行为负责,如果不称职了,就让其退出来。——— 阿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