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凤镇政协委员受聘党务政务监督员
发布时间:
2013年06月09日 作者:东凤镇政府党政办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切实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以及省、市实施办法和意见,东凤镇创新形式,通过选聘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等担任党务政务监督员,切实整治机关单位存在的庸懒散奢推拖等不良风气。
一是建立制度,规范监督工作。制定了《东凤镇党务政务监督员制度》,明确监督员的产生方式、主要职责、权利等内容,规范监督工作。同时,《制度》还要求各村(居)委会、各单位积极支持配合党务政务监督员开展工作,认真听取监督员对本单位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并根据有关规定认真办理和落实,确保监督员有效履职,监督权的有效实施。
二是注重实效,切实发挥监督职能。按照制度要求,监督员可根据安排参与镇、村(居)重大决策事项,有权对党务政务工作提出意见。对群众反映意见及落实处理等情况具有知情权和询问权。同时,监督员还要可通过各种渠道收集党员群众对镇内党员干部、村(居)的日常工作情况,以及工作人员廉政勤政方面的意见。对镇、村(居)干部队伍中的消极腐败、以权谋私、失职渎职、不道德、不廉洁等行为要予以监督和举报,真正以督促效,切实维护党纪条规的贯彻落实,促进作风提升。
三是强化督导,发挥暗访“利器”作用。为切实整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进一步提升监督员的督导职能,该镇还将由镇纪委牵头,组织特邀党务政务监督员和相关部门组成工作组,围绕“庸懒散奢”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题暗访,不定期地对服务窗口、行政执法单位以及企业、群众反映多的部门和岗位进行明查暗访,树立正反典型,以点带面,推动作风整顿。
一是建立制度,规范监督工作。制定了《东凤镇党务政务监督员制度》,明确监督员的产生方式、主要职责、权利等内容,规范监督工作。同时,《制度》还要求各村(居)委会、各单位积极支持配合党务政务监督员开展工作,认真听取监督员对本单位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并根据有关规定认真办理和落实,确保监督员有效履职,监督权的有效实施。
二是注重实效,切实发挥监督职能。按照制度要求,监督员可根据安排参与镇、村(居)重大决策事项,有权对党务政务工作提出意见。对群众反映意见及落实处理等情况具有知情权和询问权。同时,监督员还要可通过各种渠道收集党员群众对镇内党员干部、村(居)的日常工作情况,以及工作人员廉政勤政方面的意见。对镇、村(居)干部队伍中的消极腐败、以权谋私、失职渎职、不道德、不廉洁等行为要予以监督和举报,真正以督促效,切实维护党纪条规的贯彻落实,促进作风提升。
三是强化督导,发挥暗访“利器”作用。为切实整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进一步提升监督员的督导职能,该镇还将由镇纪委牵头,组织特邀党务政务监督员和相关部门组成工作组,围绕“庸懒散奢”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题暗访,不定期地对服务窗口、行政执法单位以及企业、群众反映多的部门和岗位进行明查暗访,树立正反典型,以点带面,推动作风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