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当前的位置: 首页> 政协动态 > 正文

王志强出席社法委委员日活动

发布时间: 2013年10月25日    作者:社法委  
  10月25日上午,市政协社法委开展委员活动日活动。市政协副主席王志强出席活动并发表讲话。活动组织委员们参观完美(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听取日常应急救护知识讲座;市政协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仇婉萍向委员们介绍了《中山市政协委员履职管理办法(试行)》出台的背景、内容和有关要求。
  王志强认为,社法委的委员日活动内容丰富、组织有序。他强调,委员履职管理是新一届政协工作的重点工作,委员们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职,重点树立三种意识:一是重责任。作为政协委员要关心国家大事,要有强烈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为社会担起这份责任,及时、真实、准确地反映社情民意,为上级有关部门决策提供详实和可靠的依据,为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这是作为一名新时期政协委员必须担负的责任。二是重有为。作为一名新时期的政协委员,建言献策要做到能够发挥社会效应,真正反映老百性的期望,为党委、政府积极献言献策。重实干、敢作为、勇担当,真正把心思用在干事业上,把功夫下到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上,积极参政议政,发挥政协委员的主体作用。三是重实践。作为一名新时期的政协委员,注重调查研究,才能发挥委员的职能作用。通过学习《中山市政协委员履职管理办法(试行)》,政协委员必须规范自己的行为,工作中正确处理好政协的学习、活动和本职工作的关系,为我市未来的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提出更好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