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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灾储备仓库拟分片区设置

发布时间: 2014年07月25日   来源: 中山日报   作者:记者陆梅 通讯员程倩敏  
  本报讯 今年“两会”期间,农工党中山市委会提出《关于完善我市救灾物资储备网络》的政协提案,建议选址城市交通主干线交汇处,在24个镇区建立或考虑分片区建立储备仓库,构建起以中心储备仓库为主,东南西北4个救灾储备为辅的救灾物资储备网络,镇区储备仓库或片区储备仓库应由中心储备仓库统一管理,合理储备与分配救灾物资,避免救灾物资的重复配置和资源的浪费。
  该提案交由市民政局独立承办。近日,市民政局就提案内容正式答复了提案人。据介绍,目前我市根据《广东省救灾物资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在救灾物资储备上采取民政部门自储和委托商家代储两种方式开展。在自储方面:市级在东区沙岗村设有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共储备被服类、安置类、装具类等4大类救灾应急物资16000多件,总价值超过200万,基本可满足中山市常见的台风、洪水、暴雨等自然灾害的应急需要;各镇区结合自身转移和安置的特点,通过整合资源,利用镇村级避护场所、敬老院仓库等场地开展救灾物资储备工作。在代储备方面,我市今年首次引进社会组织参与代储备和救灾物资配送工作。今年5月份,为解决不易保存的粮油、干粮、饮用水以及日用品等生活类救灾物资的储备问题,确保在发生自然灾害的紧急情况下,救灾物资可快速调拨且运输到位,市民政局与市食品行业协会、市商贸流通协会等分别签订了协议,委托其作为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运输配送单位。在镇级救灾物资代储备方面,古镇、东升、沙溪等镇区对于不宜长期存放的粮油、干粮、饮用水以及日用品等生活类救灾物资,分别委托各类超市进行代储备。
  市民政局表示,在24个镇区建立或考虑分片区建立储备仓库,加强我市救灾物资储备网络建设,进一步完善镇区自储的种类,下一步,加大指导督促力度,引导镇区对救灾物资的储备和管理进行逐步完善。同时,逐步向镇区推广救灾物资储备社会化的模式,遵循“化整为零、分级代储、保障供给”的原则,整合社会储备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