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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个联系点,亮点数十个

发布时间: 2015年02月06日   来源: 南方日报   
   在硬约束之下,这5家联系单位与委员们的互动也热络起来。省财政厅办公室主任胡建斌表示,该厅自去年以来进一步强化提案办理沟通,将与提案委员的沟通联系贯穿了办理工作的始终,规定提案主办件要实现100%与政协委员进行沟通。
   特别是在办后反馈环节,省财政厅要求在寄送答复意见时,一并附上征询意见表,并对反馈意见分析研究。对委员不满意的承办件,要在收到意见的1个月内必须再次答复。同时,明确属于应解决的问题,承办处室必须按照答复中提出的措施和方案实施;对答复后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原答复意见难以兑现的,要及时向委员说明情况。
   在5个提案办理大户的带动下,去年以来,我省的提案办理工作也呈现出了3个可喜变化,“一是主会办单位互动多了,从原来的‘单方办理’改进成‘多方办理’,二是听取利益攸关方的意见多了,从以前的‘关门办理’转变成‘开门办理’,三是与委员间的走动多了,在办理形式上,从原有的‘纸上办理’改变为‘脚底办理’。”周義总结说。
   提案工作好“基因”加快移植地方
   下移优秀提案表彰、专委会督办、重点提案培育
   评选优秀提案并进行表彰一直是省政协提高提案质量的“传统项目”。在成为联系点后,中山市政协很快引入了优秀提案和重点提案评选表彰激励机制,先后出台《优秀提案评选表彰暂行办法》和《重点提案确定的暂行办法》。中山市政协提案委主任张平表示,这一新尝试迅速提升了提案质量,调动了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各专门委员会撰写高质量提案的积极性,“这两年,通过优秀提案的引领示范,言之有物、切中要害的提案占比不断提高。”
   “经过吸收省政协的经验,结合清远的实际,我们理清了思路,明确了目标,因而才能放开手脚,制定出了更有想法的提案工作实施方案。”清远市政协提案委主任谭云格透露,仿效省政协做法,清远已开始试行重点提案培育制度,从去年底开始,由提案委通过广泛征集题目、专家评审等程序,精心选出若干个题目,采取双向和多向协商选择的方式,由各民主党派、政协各界别、政协专门委员会和政协委员小组承接,并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提前开展调研形成提案,作为今年推荐给市委书记、市长、市政协主席会议成员督办的重点提案。
   与此同时,清远的提案立案审查也将全面沿袭省政协的标准,从今年开始,清远拟增加提案审查环节的协商,由提案委、政府办、提案承办单位等多方协商立案,控制提案立案率,严格立案标准,把好提案质量关,对达不到立案要求的该撤案的撤案,该转为意见的转化为意见,计划1-2年的时间,将提案立案率从目前的90%以上逐步调控到60-70%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