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全方位监督网络
发布时间:
2015年11月03日 来源:
中山日报 作者:记者李丹丹 通讯员钟继煊
本报讯 记者从市纪检监察了解到,10月30日,市纪委召开中山市纪检监察机关内务监督委员会成立大会,并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市委常委、纪委书记雷彪出席会议。
市纪检监察机关第一届内务监督委员会共聘请15人担任委员,其中纪检监察系统外有10人,分别来自人大、政协系统及市内高校、新闻媒体、知名企业,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根据《中山市纪检监察机关内务监督委员会章程(暂行)》有关规定,内务监督委员会主要工作职责有五方面,首先是对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监督;其次是对全市纪检监察干部依纪依法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同时对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的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监督;四是对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队伍建设和干部监督工作进行调研并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最后是转递、反映和收集对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的检举、投诉。内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工作主要有召开会议、询问质询、评议测评、开展调研、反映转递、组织检查、案件监督七种方式。
雷彪表示,成立纪检监察机关内务监督委员会是落实从严治党要求,推动纪律检查体制机制改革的创新举措;是建设忠诚干净担当队伍,推动纪检监察干部依纪依法履职的必然要求;是强化外部监督,推动纪检监察干部主动接受监督的具体途径。内务监督委员会要认真履职,不辱使命,发挥应有作用。要发挥委员会建言献策和批评监督的“双渠道”作用,着力加强对纪检监察机关的信访举报处置权、案件检查权、定性量纪权、执法纠风权、干部任用权、资金资产支配权等“六种权力”的监督。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问题这个要害,坚决防止“灯下黑”。
市纪检监察机关第一届内务监督委员会共聘请15人担任委员,其中纪检监察系统外有10人,分别来自人大、政协系统及市内高校、新闻媒体、知名企业,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根据《中山市纪检监察机关内务监督委员会章程(暂行)》有关规定,内务监督委员会主要工作职责有五方面,首先是对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监督;其次是对全市纪检监察干部依纪依法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同时对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的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监督;四是对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队伍建设和干部监督工作进行调研并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最后是转递、反映和收集对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的检举、投诉。内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工作主要有召开会议、询问质询、评议测评、开展调研、反映转递、组织检查、案件监督七种方式。
雷彪表示,成立纪检监察机关内务监督委员会是落实从严治党要求,推动纪律检查体制机制改革的创新举措;是建设忠诚干净担当队伍,推动纪检监察干部依纪依法履职的必然要求;是强化外部监督,推动纪检监察干部主动接受监督的具体途径。内务监督委员会要认真履职,不辱使命,发挥应有作用。要发挥委员会建言献策和批评监督的“双渠道”作用,着力加强对纪检监察机关的信访举报处置权、案件检查权、定性量纪权、执法纠风权、干部任用权、资金资产支配权等“六种权力”的监督。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问题这个要害,坚决防止“灯下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