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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明年1月10日至12日举行

发布时间: 2016年12月24日   来源: 中山日报   作者:记者黄廉捷 通讯员翰宁  
  本报讯 12月23日上午,市政协召开十一届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听取了市政府、市纪委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情况通报,协商确定新一届市政协委员人员名单,及提出市政协新一届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名单,通过市十二届一次会议秘书长、副秘书长建议名单。会议确定,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将于2017年1月10日至12日举行。
  会议由市政协主席丘树宏主持,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梁丽娴,市委常委、纪委书记黄远通,副市长郑泽晖,市纪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领导应邀到会通报有关情况。
  为使与会人员全面了解中山市今年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更好地知情参政,本次会议特别邀请了“一府两院”和市纪委相关负责人向会议通报有关工作情况。并审议了政协第十一届中山市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报告、提案工作情况报告和专委会工作报告。
  会议肯定本届政协的工作,要求市政协机关按照市委要求精心组织做好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的组织和筹备等工作。会议还协商确定了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有关事项,定于2017年1月10日至12日召开。
  会议还进行了人事表决,任命刘志巍为市政协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市政协副秘书长职务;任命余建思为市政协副秘书长,免去其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职务;任命梁钟华为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
  丘树宏表示,市政府及早地把今年全市经济社会运行情况专门向政协常委们通报,体现了市政府高度重视政协委员的参政议政工作。听取反腐倡廉和“两院”工作情况是政协知情参政的重要渠道,也是政协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的重要形式,既体现政协对纪委和“两院”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同时也为纪委和“两院”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搭建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