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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破百万

政协提案建议:建立电动自行车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 2018年04月11日   来源: 南方日报   作者:记者:雷海泉、伍杰 通讯员:钟镇信  

连日来,中山交警在市内各主要路段设点查处违规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超员、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闯红灯、逆行等电动自行车常见违规行为被重点打击。

据统计,目前中山市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达110万辆,比全市小汽车多出约24万辆。按照中山常住人口323万人(2016年末统计)计算,平均约每3个人拥有一辆电动自行车。庞大的电动自行车队伍给城市交通管理带来压力。2017年,中山市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达63宗,死亡11人,受伤50人。

近日,中山市政协公布了今年的十大重点提案,由中山市政协常委、市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副会长、市规划设计院总工程师聂洪文等人联名提交的《关于将电动自行车纳入我市城市管理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名列其中。《建议》提出,中山应尽快出台非机动车管理办法,将合标电动自行车纳入非机动车管理范畴,并制定超标车辆退市方案,引导电动自行车走上规范管理轨道。中山市交警城区大队相关负责人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中山正研究相关管理办法,破解电动自行车上路带来的问题。

1、现状4年增加40多万辆

4月4日上午10时许,交警部门在中山市东区兴中道市体育馆路段设点排查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到10分钟,交警就拦下5辆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违规电动自行车,驾驶者有上班族,也有外卖配送员。

上班族是目前中山使用电动自行车的主要群体之一,另外,物流快递、外卖、送水送气等城市服务行业对电动自行车也有较高依赖度,进一步增加了车辆的路面通行率。

“中山居民出行距离较短,尤其是在城区上班的,骑电动自行车就可以快捷地到达目的地。”聂洪文表示,中山市民对电动车的需求与中山城乡空间、路网结构和交通现状相关。尤其是目前中山公交系统通勤效率不高、覆盖率不足,高峰期间易出现“节点堵、局部堵、突发堵”等问题,无法满足居民出行需求,这就为电动自行车提供了使用和发展的空间。电动自行车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市民提高生活质量和工作效率的愿望。

随着城市发展和人口流入,市民对电动自行车的使用需求不断增加,近年来,中山电动自行车呈高速发展态势。据了解,2014年,中山电动自行车约60多万辆。而到了今年,总数已达110万,4年间增加40多万辆。

2、调研现有电动自行车近九成超标

不断壮大的电动自行车队伍给城市交通管理带来了压力。《建议》提到,电动自行车上路对道路其他交通方式形成了干扰,不遵守交通信号、随意转弯、不按规定载物、违法载人、占用机动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较为突出。

近年来,有关电动自行车上路引发的交通事故案件频发。据中山交警统计,仅去年上半年,中山就有近两成的交通事故与电动自行车有关。去年5月,神湾镇曾发生一起电动自行车与水泥搅拌车碰撞事故,电动自行车驾驶者当场死亡,引起市民热议。小碰小撞事故也较多,电动自行车碰撞小汽车后逃逸的案件时有发生。

为强化路面管控,中山交警部门不断“出招”。2016年,在《广东省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发布的背景下,从当年12月15日起,交警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摩托车、超标电动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去年,交警部门在博爱路兴中道路口等城区主要路段设置现场教育点,对违法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进行现场教育。今年,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交警部门再开展集中整治查处行动。虽然整治行动连续开展且措施多样,但整治效果一直不太理想。

“电动自行车管理需要多方联动,形成机制。”中山市交警城区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交警部门管控范围主要集中在路面这个管理“末端”,生产、销售等“前端”环节的监管工作需各镇区、相关部门和社会各方共同参与,形成合力。

事实上,路面以外的监管工作也面临着不少挑战。2013年,中山曾根据国家对电动车的生产标准出台了《中山市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管理办法》,规定2013年4月1日至2014年3月31日为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使用期限。但由于对超标的定义仍存争议,且不合标车辆数量庞大,退市工作进展较慢。今年初,国家发布电动自行车新国标,提出电动自行车最大时速不大于25公里/小时,含电池整车质量不大于55kg等要求。聂洪文等提案人经过调研发现,按照新国标,目前中山仍有近九成的现有电动自行车属超标车。

此外,由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引发的问题也较多,其中电动自行车充电引发的消防安全问题尤为突出。针对该问题,公安部去年12月下发了《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要求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行为,严厉查处违规停放充电行为。今年2月,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也下放《关于做好住宅小区消防安全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物业小区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管理,禁止车辆上楼充电。但在实际执行中,相关规定也得不到有效执行,且一定程度上激化了小区物业管理方与骑行者的矛盾。近期,在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某小区就出现物业管理方禁止电动自行车进入停车场,与业主发生冲突的事件。

3、建议实施牌证管理制度

国内各大城市不断收紧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目前,广州市已出台《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对电动自行车实行全市禁行。国内的海口市等多个城市也纷纷通过地方立法,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

聂洪文表示,通过立法严管电动自行车已是必然趋势,但目前中山电动自行车仍是基层群众出行的主要工具,使用群体庞大,难以在短时间内彻底整治。因此,在推动规范管理的过程中,中山既要注重照顾老百姓的生产、生活,又要从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使用和社会保障等多个维度进行考虑,建立多管齐下、齐抓共管的管理机制。

为此,《建议》提出,建议中山强化依法管理,建立电动自行车管理制度。其中包括出台非机动车管理办法,将合标电动自行车纳入非机动车管理范畴。同时,实施牌证管理制度,对合标电动自行车进行注册登记,取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非机动车有效牌照和通行许可证后方能上路行驶。针对超标车辆,可制定相应退市计划,通过限期淘汰或以旧换新、召回改造、发放报废补贴等方式,鼓励市民主动置换、报废超标电动自行车。

《建议》在源头监管和路面管理方面也提出了建议。《建议》提出,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生产和销售环节的监管,从监督生产厂家制定标准抓起,严格执行国家标准规定,严把电动自行车时速、重量、载质量、制动等方面的技术质量关。同时,有关部门可对符合国家质量和安全标准的电动车办理注册登记,核发电动车牌证,逐车建立车辆管理档案。同时,可借鉴共享单车的经验,建立电动自行车“大数据”,建立实时监管体系。

路面管理方面,《建议》提出,中山应注重改善非机动车出行条件,破解人与非机动车混行局面。目前城区建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不足20%,无路可行的路权矛盾突出,应科学设置非机动车专用道,合理分配道路空间资源。

为降低市民对电动自行车的依赖度,《建议》提出,中山应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全面落实公交优先战略,发展轨道交通、快速公交、常规公交等多元化公交系统,完善“最后一公里”,加快公交基础设施建设,引导电动自行车交通向公共交通转移。

据了解,《建议》将于近期转交相关部门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