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组织召开立法论证协商会汇集意见建议
助市人大提高立法质量 规范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发布时间:
2019年07月17日 来源:
中山日报 作者:记者 徐钧钻
昨日上午,市政协组织召开《中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立法论证协商会,听取市政协委员、市政协之友和专家学者的意见和建议,为市人大完善《中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论证稿)》(以下简称《条例(草案修改稿、论证稿)》)广泛汇集意见建议,提高立法质量。市政协副主席何灿成出席并讲话。
《条例(草案修改稿、论证稿)》共七章四十五条。拟确定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明确责任区范围、责任人确定原则以及责任人责任;拟明确各相关政府部门的职能分工;拟明晰相关行为的处罚标准等。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冯镜华介绍了《条例(草案修改稿、论证稿)》地方立法情况和背景。10名市政协委员、市政协之友和专家学者在会前认真阅读了草案内容,进行了充分准备,分别就《条例(草案修改稿、论证稿)》的措辞表述,具体条文所提及的市容环境卫生标准和规范、责任人确定、责任人法律责任等方面提出80多条意见和建议。冯镜华现场对部分问题作了回应解释,表示将吸取合理建议完善条例。
何灿成指出,市容环境是城市的“脸面”,做好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立法工作是中山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提升城市国际化现代化水平的一项重要工作。希望政协委员一如既往地着眼于中山人居环境改善、法治城市建设,发挥各方面资源优势,为完善立法协商工作形式、提升立法协商质量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