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切实提高提案办理水平
——省财政厅办理政协提案的主要做法和经验
发布时间:
2011年08月25日
近年来,省财政厅一直把提案办理工作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抓手,努力实现省政府关于提案办理工作“求质量、上水平、出成效”的目标,切实解决政协委员们普遍关心的热点重点难点问题,努力把办理政协提案的成果转化为推动我省财政改革与发展的新成效。其主要做法是:
一、落实办理责任制,提高办理效率
省财政厅党组历来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将其作为全厅的重点工作之一,不断强化领导、明确责任、狠抓落实。一是落实提案承办制。制定了接办、分办、督办、审办、结办一整套办理程序,形成“主要领导全面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厅办公室抓协调、业务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保证每件提案都能优质高效地办理完毕。二是坚持领导领办制。成立厅主要领导领办件办理小组,筛选有代表性、前瞻性以及涉及全省财政改革发展重大问题的提案实行领导领办制。厅主要负责人亲自审定办理方案,亲自过问办理进度,亲自协调处理有关事务,亲自审核确定答复意见,推动提案办理工作从“领导批示办理”到“领导带头办理”的转变,提升了全厅提案办理工作层次。三是推行行政问责制。为增强提案承办人的责任意识,制订提案办理工作规则,细化办理规程,并按照“确责、履责、问责”的要求,将提案办理工作实绩列入厅年度工作考评范围,明确对未按要求落实办理责任的人员进行问责。
二、拓宽思路方法,提高办理质量
在提案办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的情况下,省财政厅在改进工作作风、打破思维定势、创新工作方法上下功夫,切实提高工作执行力,在认真总结以往办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巩固已有成果、改进薄弱环节,抓重点、抓细节、抓实效,用扎实而富有成效的工作措施,推动提案办理工作的落实。一是在“实”字上下功夫,提高办理工作的针对性。要求承办处室在答复提案时要“打破思维定势和路径依赖、力戒敷衍应付和机械搬抄、避免空话套话和流于形式”,审办答复件时严格审核稿件质量,一旦发现存在答复过于简单、回避主要问题、阐述不够详细、生搬硬套已有内容等情况,一律退回经办人要求重拟;要求办理提案时做到“三对照”:即将答复内容与提案内容相对照,看答复是否“对题”,措施是否“对症”,力戒答非所问、避重就轻;将答复内容与相关的法律法规相对照,看答复是否妥当,是否合法依规;将提案所提建议与现行政策相对照,看能否加以解决,能否给予支持。二是在“快”字上下功夫,提高办理工作的时效性。接到省政协交办的提案后,组织专人迅速完成提案的登记、梳理、分办工作,确保3天内将全部提案交办到具体业务处室;向承办处室交办提案时设定限办日期,比省政协要求的办结日期提前一个月;办理过程中实行督办销号结零制,定期将办理进度和结果进行通报,督促处室尽快办结;在新办公自动化系统中专门开辟政协提案办理功能模块,提案的交办、答复、流转全部实现网上办理,简化了办理环节,实时追踪办理进程,各环节相互督促加快办理,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通过上述方法将督办制度贯穿提案办理的全过程。三是在“真”字上下功夫,提高办理工作的协调性。在提案办理工作中注重做到“三个加强”,即加强与省政协提案委的沟通协调,及时将办理经验和遇到的问题反馈给提案委,使提案办理过程更加简洁顺畅;加强与政协委员的沟通协调,办理提案时,通过电话、调研、座谈等形式了解委员的意图,主办件切实做到百分百沟通,实现“提”与“办”的良性互动;加强与主办协办兄弟单位的沟通协调,提高答复件办理和交换的效率,形成提案办理的合力。四是在“优”字上下功夫,提高办理工作的拓展性。委员们在提案中所关注的问题,部分是党和政府关注的重要问题,省财政厅已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出台了政策支持和给予资金补助,但由于宣传不足等多方面原因,部分民众并不了解这些财政政策。比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等,为此,省财政厅以提案办理工作为契机,认真释疑解惑,将该类提案的答复作为一个宣传财政政策的平台和窗口,让更多的人民群众了解政策支持的方向和资金支持的条件,以此促使政策文件更好地执行,更多地惠及最广大的人民群众。
三、加大工作力度,增强办理实效
随着我省经济社会的发展及公共财政体系的不断完善,各项事业财力保障问题日益突出,相应地委员提案综合性、复杂性特点日益显现,对财政工作要求更高、期望更大,办理工作难度不断增加。对此,省财政厅坚持“实事求是、积极而为、高效务实”的工作思路,努力创造条件,拓展办理深度,在解决问题、办出实效上下功夫,力求做到办理一件提案、解决一批类似问题、推动一个方面的工作,增强办理工作服务科学发展的实效,推动委员的“良策”变成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果。一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将提案办理变为深化改革、完善财政机制的动力。对委员重点关注的财政政策问题,省财政厅经过调查研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把提案办到决策层面上,办到具体工作中。二是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将提案办理化为切实改善民生、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成果。对委员普遍关心、反映较为集中的热点问题,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集中财力大力推进有关工作,落实各项惠民利民政策。三是加大调查研究力度,将提案办理作为注重实际调研、科学解决问题的示范样板。在深入进行调查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促进科学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