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十三次常委会议纪要
发布时间:
2015年04月23日
2014年12月31日上午,丘树宏主席主持召开政协第十一届中山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副主席韩泽生、马志刚、周信、吴竹科、张建刚、王志强,市政协秘书长仇婉萍以及市政协常委42人出席会议,省政协委员、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司徒伟湛,省政协委员胡泽洪以及政协机关副处以上干部列席会议。会议邀请了5个社区(村)特聘委员列席会议。纪要如下:
一、传达市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
丘树宏主席传达2014年12月5日召开的市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市委常委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政协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审议《中共中山市委政治协商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薛晓峰在会上高度评价和肯定了市政协的工作,并对进一步做好政协工作、发挥政协作用提出五点意见:一是始终坚持协商民主,特别是要在发展基层民主上有新突破。二是始终坚持大局观念,在“三个适宜”更加美丽中山建设中发挥政协新优势。三是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在促进社会和谐上凝聚正能量。四是始终坚持中山特色,利用政协优势站在新高度打好“三张牌”。五是始终坚持改革精神,在增强履职能力上展现新的“精气神”。丘树宏在会上总结了近几年中山政协工作概况,提出2015年将是政协工作的“基层民主建设年”,市政协将围绕基层民主建设,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同时继续服务新型专业镇发展、助推翠亨新区建设。
二、审议通过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议程、日程
经市委同意,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将于2015年2月2日至4日召开。市政协秘书长仇婉萍作十一届四次会议议程、日程安排说明。会议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一届中山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议程为:审议政协第十一届中山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政协第十一届中山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提案工作情况报告;颁发2014年度市政协文化公益贡献奖;选举大会;听取和讨论中山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及有关报告;大会发言;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一届中山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期间提案收集情况报告;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一届中山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日程安排为:2015年2月2日上午报到;2月2日下午为开幕大会和选举大会;2月3日上午举行发言大会,下午列席市人大十四届五次会议,听取中山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及有关报告;2月4日上午举行分组讨论和闭幕大会。
三、审议政协第十一届中山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草案)和提案工作情况报告(草案)
市政协办公室副主任祝晓林和市政协提案委主任张平分别就政协第十一届中山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草案)和提案工作情况报告(草案)的起草思路、形成过程和主要内容作了通报。会议对两个报告(草案)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原则上通过两份报告,将提交政协第十一届中山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四、审议沉香产业发展课题报告
市政协经济委主任刘志伟通报沉香产业发展课题报告情况。沉香产业是2014年市政协大调研大视察工作关注的重点课题之一,经济委历经半年时间,在广泛调研和认真研究的基础上,形成《传统与现代对话:复兴中山沉香产业——关于加快推进中山沉香产业发展的调研报告》,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报送市委。
五、审议通过委员届中调整和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部分市政协委员因退休、工作调动等原因提出辞去委员职务,需对部分市政协委员、常委进行调整。市委统战部副部长余华涛、市政协秘书长仇婉萍分别就部分市政协委员、常委届中调整和有关专委会领导成员任免事宜作说明。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人事事项:黄全欢、李燕仪、鲁楚平三位同志辞去政协第十一届中山市委员会常委、委员职务;黎汉钊、邓杰钊、张建侬、梁金娣、欧丽华、邓淑玲、陈凤强、王少凯、简伟波、赵宏、朱铁久、曾颖雯、胡泽洪、徐克伟、尹启禄、林棉、吴杰庄 17位同志辞去政协第十一届中山市委员会委员职务;增补司徒伟湛、萧剑忠、余建思、赵小冰、余华涛、简植杭、林至颖、黎柱成、张洁莹、吴剑安、郑相华、罗红波、龙敏、朱仕宏、杨远飞、陈玉碧、谭林玉、郭柳、周凯泳、李小改、杨胜明、校荣保、张军、殷岚、龚俊强、雷继敏、阮建周27位同志为政协第十一届中山市委员会委员职务;提名增补司徒伟湛、郭惠冰、萧剑忠、余华涛、黄仲斌5位同志为政协第十一届中山市委员会常委候选人,并提交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选举通过;邓标因犯诈骗罪被判决,根据政协章程和有关规定,撤销其政协第十一届中山市委员会委员资格。会议还审议通过免去梁金娣同志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职务、李杰生同志市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职务;任命余建思同志为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罗敏昌同志为市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市政协社法委员会副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