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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九次常委会议纪要

发布时间: 2019年04月10日    

2019年1月18日上午,市政协主席丘树宏主持召开政协中山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雷岳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叶祥考,市纪委常委、市监委委员梁克,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范华清、市禁毒办主任周平卫应邀到会通报有关工作情况。不是常委的市政协专委会主任、机关处级干部等列席会议。会议纪要如下: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政协新年茶话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2019年新年贺词和总书记在《告台湾同胞书》发表40周年纪念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要求市政协和广大政协委员要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履职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积极担当,奋发向前。

二、学习贯彻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十四届五次全会精神

会议学习了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和市委十四届五次全会精神,要求市政协和广大政协委员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省委、市委全会精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使命担当、实际成效和具体行动,扎实推进新时代中山各项事业发展。

三、听取全市有关工作情况通报

会议听取市政府通报2018年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和2018年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2019年政府工作设想,市纪委、监委2018年我市反腐倡廉工作情况、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情况和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情况通报。会议认为,听取上述报告是常委们知情参政的重要渠道,也是政协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的重要形式。会议要求,常委们要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关于协商民主的重要论述,全面了解掌握我市总体情况,积极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民生热点难点建言献策,切实履行好职责。

四、审议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日程、议程

会议确定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于2019年2月20日至22日在市会议中心召开,议程如下:1.听取和审议政协中山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2.听取和审议政协中山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政协第十二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3.列席中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4.增补政协中山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部分组成人员;5.听取政协中山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期间提案收集情况的报告;6.审议通过政协中山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五、审议政协中山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送审稿)和提案工作情况报告(送审稿)

会议原则上同意上述两份报告,要求办公室和提案委根据会议要求对两份报告作进一步的修改,再提交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审议。

六、审议增设政协中山市委员会工作机构事项

会议表决通过了《政协中山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增设农业和农村委员会的决定(草案)》。根据政协章程的有关规定和市机构改革方案,决定增设政协中山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委员会,作为市政协工作机构。

七、其他事项

会议审议通过政协中山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报告;通报了建立中山市孙中山文化交流合作机制和建立中山市大文史工作机制的有关情况。


出席:50人

丘树宏  周  信  郭惠冰  何灿成  刘志伟  仇婉萍  张  平祝晓林  胡  波  欧小瑛  余华涛  傅  瑜  黄  静  段亚平罗炜强  胡子冠  黄仲斌  彭侠彪  徐红妮  钟争光  张洁莹付四毛  周景敏  李晓鸣  高  峥  容  彤  缪怀兴  聂洪文彭增华  林加良  李乐愚  吴纪楠  吴鹏飞  余乃刚  韦宪育范燕红  林新达  吕建新  卢齐荣  黄志忠  吴赤宇  邱晓明林伟东  陈少藩  王  冰  冯小龙  简植航  杨凯山  何汉文梁健殷


特邀:5人

雷岳龙   叶祥考  梁  克  范华清  周平卫


列席:21人

余建思  刘志巍  程国深  何星朗  郑卫东  冼福全  梁钟华刘秀莲  陆文伟  郑咏梅  缪美兰  刘建芳  罗红波   何  琦   谢景远  王钰飞  龙  敏

   

请假:16人

吴竹科  李长春  林少棠  胡  泱  徐建华  林庆和  余志勇黄振球  汪宇燕  黄启均  康士英  释弘如  肖德源  李常谨卢伟国  苏香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