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一次常委会议纪要
2022年4月8日上午,市政协召开政协中山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议纪要如下:
一、专题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暨全国两会精神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全国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精神。会议指出,3月4日至11日召开的全国两会,是在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征程上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发表的系列重要讲话,总揽全局、立意高远,为我们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项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鼓足了奋进干劲。会议要求,全市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广大政协委员,一要掀起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国两会精神的热潮;二要站在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始终旗帜鲜明讲政治,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三要站在加强中华儿女大团结的高度,充分发挥统战功能聚人心;四要站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高度,聚焦主责主业,服务中心大局;五要站在践行党的宗旨的高度,加强自身建设,实现提质增效。
二、传达学习《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市县政协工作的意见》
会议指出,《意见》的出台,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人民政协工作的高度重视,充分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体现了中央政协工作会议精神,为做好新时代市县政协工作指明了方向。会议要求,全市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广大政协委员要深刻领会《意见》精神,在增强历史自觉中把握历史主动,在感悟发展成就中坚定信念信心,在把握履职要求中砥砺使命担当,推动政协工作更好向中心聚焦、为大局出力。
三、审议通过《政协中山市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草案)》
会议一致同意通过《政协中山市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草案)》。
四、审议通过《中山市政协关于开展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专项履职三年行动方案》(草案)
会议一致同意通过《中山市政协关于开展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专项履职三年行动方案》(草案)。
五、审议通过《政协中山市委员会2022年度协商计划(草案)》
会议一致同意通过《政协中山市委员会2022年度协商计划(草案)》。
六、审议通过《政协中山市委员会2022年民主监督计划(草案)》
会议一致同意通过《政协中山市委员会2022年民主监督计划(草案)》。
七、通报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案审查立案情况
八、审议有关人事事项
会议一致同意通过《政协第十三届中山市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出席:57人
庄树俊、徐小莉、刘志伟、李 庆、冯金怡、叶新雄、徐 剑、李小建、杜绮玲、郑咏梅、陈玉琼、张洁莹、刘志巍、郭丛枢、谭文辉、林庆和、胡 波、刘文勇、王立群、翁计传、赵 湘、林祯兆、黄健敏、高 峥、刘 佐、林加良、杨 楠、苏 葵、李乐愚、李斌飞、林伟东、陈少藩、黄剑华、梁健殷、韩子天、
吴鹰花、蔡先全、何俊杰、王开兵、杨国明、杨绍平、李兴国、
周礼坤、赵 进、郑 威、熊定鹏、钟海燕、李丽娟、邱晓明、
唐国雄、彭 斌、欧阳洁、范燕红、张舒广、孙剑宏、肖 伟、
吴坪枫
请假:7人
林少棠、黄振球、胡子冠、李 彪、杨凯山、何汉文、李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