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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届五次主席(扩大)会议纪要

发布时间: 2012年09月28日    

  2012年6月7日,市政协主席丘树宏主持召开十一届市政协第五次主席会议。会议传达广东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审议通过《中共中山市委关于贯彻<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人民政协工作的决定>实施意见》(代拟稿)(征求意见稿)以及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研究加强和健全镇区政协委员工作室工作、成立文史资料顾问委员会、立项征集文史资料和成立中山市文史研究会成立有关问题;确定市政协十一届二次常委会议时间、议程,视察文明城市迎检工作方案以及6月份主要工作安排。市政协主席会议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政协副秘书长、专委会主任、办公室副主任、研究室副主任、机关工会主席列席会议。纪要如下:
  一、关于起草《中共中山市委关于贯彻<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人民政协工作的决定>实施意见》(代拟稿)(征求意见稿)
  会议对《代拟稿》中部分内容作了修改,要求对《中共中山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中委〔2006〕21号)中已明确但未得到实施的内容在文件起草说明里予以说明,将《代拟稿》印发至市政协各专委会、历届政协主席、市直各部门、民主党派等广泛征求意见,并要求市政协各有关部门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做好《代拟稿》的修改完善工作,全力确保《代拟稿》的可操作性和前瞻性。
  二、关于加强和健全镇区政协委员工作室工作安排
  为建立健全镇区政协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镇区政协工作职责,会议认为,镇区政协工作机构的名称由“镇区政协委员工作室”改为“镇区政协工作室”,由镇区副书记兼任工作室主任,并要求配备专职副主任,镇区政协工作室统一设在党政办。镇区政协工作室作为基层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负责本镇区内的政协工作;要求市政协办公室组织一支调研队伍在下半年对镇区政协委员的分布情况进行专门调研。
  三、关于市政协十一届二次常委会议的筹备工作
  会议研究确定市政协十一届二次常委会议的有关筹备工作,要求对常委会议主席台的设置进行调整,今后常委会议时市政协所有正副主席都在主席台就座。
  会议确定十一届二次常委会议于2012年6月19日上午9:00召开,议程如下:
  1.中共广东省第十一届党代表李嘉颖传达广东省第十
  一次党代会精神;
  2.市政协副主席张建刚传达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以及“全省提高提案工作质量研讨会”会议精神;
  3.市政协提案委主任张平通报2012年政协委员与市长协商座谈会的准备情况;
  4.审议市政协代拟的《中共中山市委关于贯彻<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人民政协工作的决定>实施意见》(代拟稿); 5.市政协副秘书长欧万洪通报加强和健全镇区政协委员工作室的专题调研情况;
  6.审议《政协中山市委员会关于市政协委员外出考察的暂行规定》;
  7.通报中山市公共外交关系协会的有关筹备情况;
  8.通报市政协视察文明城市迎检工作方案;
  9.通过有关人事任免;
  10.市政协主席丘树宏讲话。
  四、关于市政协常委视察文明城市迎检工作
  今年是我市迎接全国文明城市复检年,根据市委要求,会议决定,市政协组织市政协常委以明察和暗访两种形式检查文明城市迎检工作。明察活动安排在6月19日十一届二次常委会议结束后,分A、B两组同时进行, A组视察“六区两镇”;B组视察医疗单位开展“学雷锋,树新风”活动及道德建设情况。
  五、关于开展搭建文史资料工作平台有关问题
  会议确定成立中山文史研究会。决定成立政协文史资料顾问委员会。文史资料实行立项征集。审议文史资料顾问委员会名单以及有关经费问题。会议要求对顾问名单进行调整,扩大涵盖面,拟在澳门、珠海、上海各聘请一人。
  六、通报六月份工作安排
  根据有关安排,会议要求6月份主要抓好如下工作:召开市政协十一届二次常委会议,举行规范“三办”工作专题辅导会,继续开展2012年市政协委员与市长协商座谈会课题调研,进一步修改完善《中共中山市委关于贯彻<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加
强新形势下人民政协工作的决定>实施意见》(代拟稿),开展市政协机关基础建设主题年活动,继续开展主席走访委员、镇区部门,配合做好“市领导深入企业活动月工作回头看”等共16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