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山市政协机关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6月10日至8月21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政协机关党组进行了巡察。2020年9月27日,市委巡察组向市政协机关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责任感使命感
市政协机关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坚持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检验对党绝对忠诚的“试金石”,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坚持高标准、高质量、严要求,认真解决“温差”“落差”“偏差”问题,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一)增强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
市政协机关党组旗帜鲜明讲政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市政协机关党组先后组织召开了多次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等,认真研究部署、扎实推进落实巡察整改工作,坚决扛起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勇于自我革命,坚决真抓实改,做到该整改的事整改到位、该完善的制度完善到位。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
市政协机关党组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出台了《中共中山市政协机关党组关于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成立了以市政协机关党组书记为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巡察整改日常工作。对照巡察组反馈意见建议,研究制定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细化分解具体整改任务,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确保整改责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三)突出领导带头,坚持以上率下
市政协机关党组成员带头整改,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建立机关党组成员包号落实机制,按照分工,对巡察组反馈的每一个问题,由一名机关党组成员包号负责,直至问题解决予以“销号”。机关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直接抓、抓具体、抓到底。一是带头加强学习,多次组织召开市政协机关党组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部署。二是带头发扬民主,组织召开市政协机关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巡察反馈的问题,坚持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自己摆进去,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三是带头真抓实改。亲自修改整改分工方案,牵头认领整改任务,多次听取巡察整改工作情况汇报,确保巡察整改责任到位、部署到位、推进到位。机关党组成员切实加强日常协调和督促检查,全力抓好分管领域和部门的整改落实工作。
(四)完善制度机制,注重标本兼治
市政协机关党组坚持把治标与治本紧密结合,既大力整改具体问题,又注重加强建章立制,坚决从根子上“挖毒瘤”“堵漏洞”。一是坚持举一反三。加强综合分析,用好巡察成果,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认真反思,注重从个性问题中吸取教训,从共性问题中总结经验,做到纠正一个问题、整改一类错误、健全一套制度。二是健全制度机制。坚持边查边改、即知即改,制定和完善了30多项内部管理制度,为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提供了坚强的制度保障。
二、盯住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逐条逐项真改实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聚焦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到位
(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流于形式”问题
一是完善制度机制。制定《中共中山市政协机关委员会“九个一”工作机制》,明确规定每月召开一次机关党委理论学习会议,将集中学习讨论作为一项制度性安排,每次理论学习至少安排2名代表交流发言。
二是注重业务培训。举办机关党建工作专题培训班,召开机关党建工作会议,对规范政治理论学习记录、及时做好学习资料和学习记录的归档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三是加强检查督促。机关党委研究制定了《市政协机关党支部工作交叉检查方案》,组织机关各党支部对照第一议题、“三会一课”、《中山支部生活》要求对政治理论学习开展情况进行交叉检查。
(2)关于“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制定《中共中山市政协机关党组落实党组织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各级党组织会议第一议题长期坚持,采取学习原文、交流研讨、专题辅导、观看专题片等多种形式,提高学习效果。机关各级党组织开展第一议题学习时,均安排专人做好学习记录,及时做好资料归档,切实保证学习效果。巡察整改以来,市政协机关党组共开展第一议题学习20次。
2.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及市委对政协工作指示有差距
(3)关于“参政议政欠主动”问题
一是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构建常态化、全方位、多层次的协商议政体系为抓手,拓展协商内容,丰富协商形式,搭建协商平台,增加协商密度。围绕“聚焦新基建,助推中山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召开政协委员与市长协商座谈会,促进我市抢抓发展机遇,加快推进新基建工作;围绕“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编制中山市十四五规划”,精准开展常委会会议重点协商;围绕“促进新冠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进一步完善人才政策、增强人才吸引力”“以‘五大美丽’行动为抓手,促进精品中山建设”,积极开展专委会对口协商;围绕促进港澳青年在中山就业创业、促进中山高端医疗器械产业发展等开展专题协商议政,创新形式开展线上协商;组织委员参加《中山市未成年人托管服务条例(草案)》《中山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草案)》立法协商,开展“政协邀您来协商—立法协商进社区”活动,将协商从光亮的会场搬到社区的现场,通过“现场座谈+图文直播”线上线下联动,创新立法协商形式,促进提高立法质量。
二是充分发挥委员在政协工作中的主体作用。着力提升委员履职能力和水平,办好线上“委员学堂”。针对疫情影响,将“委员学堂”从线下移至线上,及时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宣传贯彻省委、市委全会精神,促进委员知情明政;举办“利用互联网推动中山工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智能制造业”系列讲座、委员读书分享等线上学习活动,提升政协委员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积极组织委员参与各类履职活动,开展委员履职考核,全面提高委员履职的积极性。召开全市镇街政协工作室建设会议,不断推进政协工作向基层延伸。创办《资政之声》政协建议性简报,为政协委员参与政协协商、反映意见建议畅通渠道。
三是充分发挥人才智力优势做好调研工作。对调研报告科学选题,立足党委政府关心、社会关注、群众关切,把促进解决中山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选题重点,深入一线开展调查研究。引导委员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紧扣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撰写了《推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变“两难”为“两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企业复工复产有关法律问题研究》《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等专题调研报告;紧扣发展第一要务,形成了《以产城融合发展为核心,为中山重振虎威贡献城市更新力量》《建设华南(国际)花卉苗木交易中心,加快推进中山市花木产业转型升级》调研报告;关注城市建设,形成《加快旧城改造,提升城市区域立体形象》《优化长江路-博爱六路片区交通组织,提升道路通行能力》调研报告;关注乡村振兴,形成《以“五大美丽”行动为抓手,助推“精品中山”建设》《传承弘扬乡贤文化,助推中山乡村振兴》调研报告,提出《以东升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为龙头,进一步促进我市脆肉鲩产业发展的建议》《推动我市现代设施农业建设的对策》。
3.未聚焦主责主业,政治协商氛围不浓
(4)关于“主责主业偏离轨道,举办或参与文化艺术活动过于频繁”问题
对文化项目活动进行全面的梳理分析,坚决叫停绝大多数文化项目活动,适度从简开展部分符合政协宗旨、性质的文化项目活动。切实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三大职能,在建言资政与凝聚共识上双向发力,制定《政协中山市委员会2020年协商计划》《政协中山市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统筹做好全年履职工作。围绕民生实事狠抓民主监督,开展了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建设、海岸带生态环境保护与利用、改善空气质量、黑臭水体整治等民主监督活动。扎实抓好重点提案督办,督促承办单位认真采纳提案合理化意见建议,推动提案办理工作由“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成立中山市人民政协理论研究小组,加强对政协主业的研究,以科学理论更好地指导履职实践。
(5)关于“三大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未把主要精力放在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上,政治思想引领,凝聚共识不够”问题
一是贴近群众,为民履职。深入村(社区)、企业开展“政协委员和你说——民法典为你守护美好生活”民法典进基层系列活动,在石岐、三乡、古镇、南头和三角等镇街举办5次专场活动,结合线上网络直播,吸引180万人次线上观看,取得良好的社会反响和实践效果,得到了“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人民政协报》的宣传推介。
二是强化民主监督。对市政协全年开展民主监督的次数、内容作出明确安排,结合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创新形式、丰富内容。为促进乡村振兴,配合省政协开展决胜脱贫攻坚硬任务落实情况民主监督,组织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公厕建设专项督查活动;围绕复工复产复学、社区治理、生活垃圾分类,协助解决了一大批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委员赴深中通道重大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市儿童公园建设工地开展委员视察活动,为全市重点工作的落实增添助力。
三是务实开展协商议政。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锚定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紧扣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等党政工作的重点、群众生产生活的难点、社会治理的焦点开展协商议政。持续优化“有事好商量”民生实事协商平台建设,高质量开展协商,积极反映民情、呼应民意,协助市委市政府办好一批民生实事。
四是广泛凝聚共识。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实行新型政党制度重要政治形式和组织形式的作用,积极为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在人民政协更好发挥作用创造条件。组织召开市政协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及无党派人士座谈会,开展各民主党派、有关人民团体和社会各界代表人士走访活动,邀请党派团体参加政协重点课题调研,组织联合调研考察,支持党派团体和各界人士在政协会议上发表意见,对党派团体提案进行重点督办,找到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
4.存在二线心态,担当作为不足
(6)关于“机关党组未成立前,机关党委担当不足”问题
一是明确机关党委定位。市政协机关党委是党的基层组织,在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和市政协机关党组领导下,协助本单位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对市政协机关每个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不领导本单位业务工作。
二是明晰机关党委职责。机关党委的主要任务是负责机关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通过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机关的各项工作,主要履行深入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等9项职责。
三是制定机关党委工作机制。研究制定了《中共中山市政协机关委员会“九个一”工作机制》,为充分发挥机关党委作用,提高机关党建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水平提供了有力抓手。
(7)关于“议事决策边界不清”问题
一是完善议事决策规则。修订《中共中山市政协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和《中共中山市政协机关党组议事决策规则》,进一步明确两级党组各自职责权限,规范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二是明晰干部管理权限。市政协机关四级调研员及以下职级干部、科级及以下人员的选任、交流、调动、挂职、辞职与退休等事项由机关党组审议决定,向政协党组报备。
三是加强两级党组的沟通。机关党组在讨论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前,充分听取政协党组成员、党外领导意见,决策结果及时向政协党组报告或报备。
四是加强机关党组自身建设。明确机关党组成员工作分工,每位机关党组成员分管办公室1个科室、联系2个专委、协调2名副主席开展工作,充分发挥机关党组参谋组织、联络协调、服务保障等职能作用。
5.意识形态工作观念淡薄,舆论能力欠缺
(8)关于“出版物管控不力”问题
把意识形态安全摆在文史资料工作首位,严把文史资料出版物选题、审读、出版关,印发《中山市政协文史资料编辑出版发行管理制度》《中山市政协文史资料征集管理制度》。适当精简出版物数量,不再对文史资料出版下达硬指标,根据现有条件量力而行。
(9)关于“个别干部因个人债务纠纷造成不良影响,事后未及时开展警示教育、举一反三”问题
扎实开展意识形态警示教育,利用机关大会、谈心谈话、纪律教育学习月、作风建设活动月等形式,提醒广大干部遵规守法,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组织机关干部观看勤廉典型及警示教育片,由机关党组书记讲授纪律教育专题党课,并开展谈话提醒,各部门已完成谈话提醒17人次。
(10)关于“宣传阵地建设乏力”问题
一是多措并举扩大中山政协自媒体影响力。加强与中山日报、中山广播电视台等市属媒体的合作互动。与中山网合作开展“政协委员和你说——民法典为你守护美好生活”系列直播活动,提升中山政协自媒体知名度与活动参与度;与中山网“中山政媒专区”合作,将公众号信息转载至专区,提升阅读量和关注度;与中山广播电视台“中山手机台”APP合作,围绕政协委员赴深中通道视察活动开展“V视频”宣传,提升网民对政协履职认知度。
二是优化信息发布内容和呈现方式。优化政务类、会议类、领导调研类、文化类信息报道,更多关注民生领域、创新履职、委员风采、提案追踪等内容,以短视频、互动问答、在线留言等方式展现政协及委员的履职过程,提升信息可读性和趣味性。
三是拓宽信息渠道。强化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知联会等政协参加单位以及镇街政协工作室的日常沟通联系,加强信息报送,打造信息员队伍,使信息报送面由政协机关扩展至整个政协系统。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
(11)关于“主体责任缺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认识存在偏差,较少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问题
一是狠抓“两个责任”落实。制定《市政协机关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方案》《中共中山市政协机关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机关党组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研究布置党风廉政建设有关事项。召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通报机关巡察整改阶段性工作情况。机关党组成员在年度民主生活会上对履行“一岗双责”情况作出专题说明。
二是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发放学习书籍,组织机关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邀请市纪委监委领导作专题辅导报告,结合近年来市纪委监委查处的典型违纪违法案件,以案示警、以案释法、以案明纪,给与会人员深刻的警醒和教育。
三是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开展干部任前集体廉政谈话,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坚持以案促改,结合身边案例,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带头作表态发言,以身边的案例教育机关干部职工,树牢红线底线意识。
四是层层传导压力。机关党组书记与机关党组成员、各专(工)委会主任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履行主体责任纳入各党支部书记年度党建工作述职内容,增强机关班子成员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五是开展风险排查。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及防控工作,对照岗位职责、梳理岗位职权、找准廉政风险、确定风险等级,查找思想道德、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风险,对照查找出来的廉政风险,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
(12)关于“监督责任缺失,机关纪委较少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担当作为欠缺”问题
一是理顺机关纪委工作职责。每季度召开一次机关纪委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有关工作,配合市纪委监委和派驻组做好调阅材料、协助调查等工作。明确机关纪委委员分工和责任,组织机关纪委委员参加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不断强化机关纪委委员身份意识,提高履职尽责的自觉性、主动性。
二是规范监督执纪工作流程。从机关年轻干部中选派一名中共党员配合纪委书记开展执纪监督工作,充实纪检工作力量。规范监督执纪工作流程,建立健全纪检工作台账,对线索收集、处理过程和办理结果实行台账式管理。
三是落实干部谈话提醒工作制度。制定《市政协机关进一步做好谈话提醒工作实施方案》,机关党组主要领导和机关领导班子成员每季度对分管的党员干部进行提醒教育不少于1次,同时建立相应记录台账。
四是注重发挥机关纪委监督作用。机关纪委书记通过常态化列席机关党组会议和主席会议、常委会议、机关班子会议等,加强对机关“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和日常运行情况的监督。通过粤政易及时传达中央、省和市纪委全会精神,坚持在重要节假日等敏感时间节点发布廉洁提醒。
2.作风不实、纪律不严
(13)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依然存在”问题
一是完善组织领导。印发《关于填报镇街政协工作室建设情况统计表的通知》,摸查镇街政协工作室分管领导和负责人变化情况,修订镇街政协工作室联络表,畅通沟通渠道。
二是修订指导意见。召开镇街政协工作室(站)工作会议,修订印发《中山市政协关于加强和完善镇街政协工作室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对镇街政协工作室的指导。组织开展3场企业界政协委员交流互访活动,各镇街政协工作室组织属地政协委员进社区开展收集社情民意、为群众办实事等活动18次。
三是落实实地走访。分别与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中山职业技术学院、中山市文联负责人进行现场沟通,了解委员工作站的情况,督促其按工作站规则开展活动,并及时上报相关情况。
(14)关于“纪律松弛,监管不严”问题
一是落实监督责任。严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加大对机关党员干部经常性监督力度。机关党组组织开展作风建设月活动,机关纪委对上下班纪律和工作纪律暗访抽查,各党支部召开“庸懒散松”问题整治主题党会,多层次强化监督。
二是完善制度机制。修订《市政协机关工作人员休假和请假制度》《市政协机关工作人员外出请示报告规定》,在智慧政协APP开发请假休假和外出报备系统,明晰请假类别、期限、待遇、流程和外出报备要求。
三是加强教育培训。机关纪委围绕谈心谈话、请休假、外出请示报告、出国(境)管理、考勤管理等制度,组织机关干部职工进行专题培训,帮助干部职工掌握制度要求、程序,强化规矩和纪律意识。
3.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屡禁不止
(15)关于“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存在无公函清单接待、超人数陪餐等”问题
完善规章制度,修订《中山市政协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对就餐标准、住宿规格、陪同人员做出详细具体要求,加强经费管理,实现接待工作的规范有序。针对公务接待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政协中山市委员会办公室公务接待原则和标准》并严格执行。
(16)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问题
严格落实上级有关津贴补贴发放文件精神,重新修订《政协中山市委员会办公室财务管理办法(试行)》,制订《中山市政协机关工会委员会财务管理办法》和《中山市政协机关工会探访慰问管理办法》,规范发放津贴补贴流程,进一步完善承办、审核、监督、审批环节,强化津补贴发放的审核和监督把关,做到发放项目合法、发放程序规范、发放依据充分。
4.财务及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频繁发生
(17)关于“存在白条入账和现金支出”问题
修订《政协中山市委员会办公室财务管理办法(试行)》,制订《中山市政协机关工会委员会财务管理办法》《中山市政协机关工会探访慰问管理办法》《中山市政协机关离退休干部探访慰问服务管理办法(试行)》,规范各类慰问现金支付审批并要求必须实名签收,健全和完善大额现金管理、审批、登记以及备案制度,形成现金支付有章可循、相互制约的内部控制机制。
(18)关于“多头慰问、工会经费超范围发放慰问”问题
制订《中山市政协机关离退休干部探访慰问服务管理办法(试行)》《中山市政协机关工会委员会财务管理办法》《中山市政协机关工会探访慰问管理办法》。规范慰问审批流程,填写《离退休人员慰问金支付审批表》《中山市政协机关慰问金支付审批表》并要求必须实名签收。严格执行预算和财政制度,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列报各项经费支出,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19)关于“差旅费报销不规范”问题
按照《中山市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结合市政协机关实际,制定《政协中山市委员会办公室差旅费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财务部门对差旅费报销凭证审核时严格把关。明确外出调研必须制定具体方案,包括调研主题、调研提纲、调研地点、出行方式、人员、天数及经费预算;重新设计差旅费报销封面,每一项费用单独列示,报销票据包括签到表、机票、高铁票、住宿发票、酒店住宿明细、餐费发票等,做到费用开支一目了然。
(20)关于“财政资金长期沉淀,收取的周转房租金未及时上缴财政”问题
截至2019年12月,市政协机关已将历年周转房的租金全部上缴财政,全部周转房已上交市财政局统一管理。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的要求,全面清理历年结余资金,征求相关部门使用意见,甄别用途,对已确认不再需要支出的资金项目,由市财政局统一收回。
(21)关于“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
一是核查登记现有物品。组织专门力量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完善固定资产动态信息档案,运用专业固定资产管理软件,建立固定资产电子化信息档案,实施资产动态管理。对机关仓库现有物品逐一进行核查和登记造册、编注序号、分类张贴标识,定期盘点、分类登记物品领用情况。
二是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制订《政协中山市委员会办公室办公用品、电脑配件及打印耗材采购领用管理办法》,规范机关仓库管理,明确办公物品申请、领用、采购等工作流程和要求。
三是提高仓库管理效能。开发“智慧政协”仓库管理系统,确定采购、仓管、领用审批管理流程。挑选一名责任心强的年轻干部担任仓库管理员,切实履行把关责任。
四是合理安排公务用车。修订《中山市政协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机关各部门的一般性公务出行可由出行人员临时驾驶公务用车,解决车辆多司机少的问题,提高公务用车使用效率。另外,鼓励出行人员自行解决交通方式出行,按照《中山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参改单位车辆货币化经费管理办法》领取定额包干出行经费。
5.重点领域廉政风险突出
(22)关于“委员活动经费存在公款私存、白条入账、结余资金不及时上缴、会计资料丢失等”问题
根据市政协工作实际,听取省政协意见和吸收外市政协经验,出台委员活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建立完善管理机制,从根本上规范委员活动经费的使用管理。同时,严肃财经纪律,明确经费使用、财务报销要求和流程,保证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基础党务不扎实
(23)关于“党员管理有漏洞”问题
一是优化机关党组织设置。根据机关党员队伍建设实际,将原机关第一、第二党支部和老干党支部调整为机关第一至第五党支部和离退休干部第一、第二党支部。
二是加强党员动态管理。运用《广东省党务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积极推广运用广东党建云、中山机关党建云平台,及时更新完善党员信息库,确保机关党员信息数据鲜活准确。建立机关内部组织关系转接通知制度,将党员组织关系变动情况及时通知所在支部和党员本人。
三是健全经常性长效学习机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山市政协机关党建工作的意见》,制定《中共中山市政协机关委员会“九个一”工作机制》。2020年3月、6月,组织开展了两次机关党建工作专题培训,切实加强党务干部能力建设。
(24)关于“党员档案审核不严”问题
组织召开机关党委会议对上级有关精神和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发现党员身份问题处理工作进行了再学习再部署,并根据前期排查和资料收集掌握情况制定了《市政协机关党员身份认证指引》,对各支部开展党员身份认定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和具体指导。针对问题性质,分类通过适当的组织程序开展党员身份认定工作:不需要党委集体研究讨论,只需要原审批党委出具情况说明或者个人作出说明即可承认其党员身份的,由相关单位或个人出具说明;需要开展组织调查并经机关党委集体讨论通过才可以承认其党员身份的,按程序进行党员身份认定。
(25)关于“党员活动阵地建设滞后”问题
按照“规范、节约、实用”的原则,坚持“完善功能、一室多用”,对照市直属机关工委关于党员活动阵地规范化建设“八有”标准,对市政协机关党员活动室进行了重新设计改造。同时,建立党员活动室管理制度,补充《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等学习资料,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作为党员活动室管理员,加强活动室设施设备的管理维护。
(26)关于“党费收缴不规范”问题
出台《中共中山市政协机关委员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试行)》,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各项流程。开通工商银行e缴费党费云托管服务,方便党员及时交纳党费。每年1月,严格按照党费收缴基数和比例核准党员每月应缴数额;每月月初及时导入缴费系统,通过各支部微信群提醒党员缴交党费;每月月底通过管理后台及时统计缴费情况、提醒个别漏缴党员;每季度对党费收缴、使用、上缴、留存和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向机关党委报告,并按时向市直属机关工委上缴党费。
2.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正常
(27)关于“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
从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始,严格按规范落实各项要求。组织开展学习研讨,书面向各民主党派、机关各部门和全体党员干部征求意见建议,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在此基础上,机关党组书记主持撰写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班子成员自己动手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机关党组书记发挥把关作用,审阅班子成员检视剖析材料。组织召开机关党建工作会议,组织各党支部书记、委员围绕机关党支部工作实务进行了学习,对落实组织生活会要求提出了明确指引。组织机关各党支部开展交叉检查,对组织生活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梳理,并做好检查记录、撰写评语。
(28)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严”问题
机关各党支部结合落实《中山支部生活》,制定支部组织生活计划,将“三会一课”具体安排落实落细。每月召开一次机关党委会议,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会议、文件精神,对各党支部“三会一课”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指导。每半年开展一次党建分析督导,每年开展一次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将支部“三会一课”开展情况列入督导和述职重要内容。机关党委研究制定了《市政协机关党支部工作交叉检查方案》,组织机关各党支部对“三会一课”开展情况进行了交叉检查。
3.干部管理任用工作薄弱
(29)关于“干部队伍年龄偏大、结构失衡、专业化程度不高,干部结构呈倒金字塔状”问题
一是发挥党组把关定向作用。政协党组、机关党组专题研究队伍建设工作,多层次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加强干部队伍研判,全面了解干部队伍年龄、知识和能力结构情况。统筹推进干部选、育、管、用各项工作,根据编制、职数空缺情况,及时开展干部选用、转任等工作。
二是加强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实行机关青年干部专兼能力培养计划,市政协办公室青年干部每人对口联系一个专(工)委会,每周安排1-2天脱产到专(工)委会跟班学习,熟悉专(工)委会工作流程,全方位掌握政协业务知识。两次组织召开青年干部专兼工作座谈会,了解青年干部思想动态和工作情况。
三是扎实推进干部培训工作。认真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参加干部网络学习、学法考试、“学习强国”学习,市政协办公室3人获评中山“学习强国”学习达人。组织市管干部参加各类专题研讨班,提升领导干部解决问题、破解难题能力。开设“委员学堂”,邀请政协委员进行读书分享活动,通过线下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线上政协委员学习的方式,不断提升机关干部和政协委员“两支队伍”素质。
(30)关于“干部选任程序不规范”问题
一是规范党组讨论干部任免程序。深入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将其贯穿于干部分析研判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修订《中共中山市政协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和《中共中山市政协机关党组议事决策规则》,明确两级党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权限。
二是规范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制定《市政协机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规范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环节流程,进一步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各项制度。
三是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工作。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全程把关要求,如实记载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干部选拔任用各个环节的主要工作和重要情况,全面客观反映选人用人过程和相关责任主体履职情况。
(31)关于“档案审核不严不力”问题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中山市政协办公室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明确干部人事档案工作部门和岗位职责,落实档案的收集、鉴别归档、保管保密、查阅借阅、转递、审核等环节的流程要求。
二是严格依规处理。举一反三,对管理权限内的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回头看”,重点审核“三龄两历”问题,针对个别干部档案关键信息存疑问题,集中力量依法依规认定。
三是落实审核要求。按照“谁管理、谁把关,谁考察、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拟提拔任用、进一步使用或干部管理权限发生变化的干部,进行严格任前审核。
4.出国(境)管理违规多发
(32)关于“出国(境)管理制度不完善”问题
一是完善细化制度。修订《中山市政协机关工作人员出国(境)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分类别从政审批准、办理程序、申请次数、出国(境)具体天数、证照管理、纪律监督、责任追究、保密等方面明确管理细则和相关要求。
二是加强培训学习。组织开展出国(境)业务政策专题培训,为机关干部职工进行详细政策解读,明确证照保管、审批流程、天数、次数要求,强调出国(境)纪律。
三是强化提醒监督。及时开展行前教育,制定《关于因私出入境政策的温馨提醒》,清晰列明办理换证、签注以及出国(境)所需提供的有关资料,对证照归还时间节点以及领导干部个人事项申报的要求作出有针对性的说明和提醒,做到一人一事一提醒。在干部从境外返回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并回收证照。对于已办理签注后未确定具体出行日期的,及时回收其证照。
(33)关于“出国(境)审批不严”问题
强化纪律要求,严格审批流程,在出国(境)审批工作中坚持一事一批、一地一批原则。对机关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证件进行全员核对,对出国(境)情况和证照进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完善因私出国(境)人员、因公出国(境)人员和出国(境)登记备案人员持证件情况等动态管理库,全面掌握证照的办理、管理情况,做到证照应收尽收。
(34)关于“出国(境)管理材料缺失”问题
一是提升管理质量。明确1名证照管理专员,做好证照领取、出访目的、出访内容的登记工作,建立完善台账,做好应缴证件催缴工作。对省管和市管退休干部及时核查出国(境)备案情况,做到证照管理无遗漏。
二是完善审批归档。每次办理完出国(境)相关业务后,及时将有关资料进行纸质复印和扫描件“双归档”,并录入出国(境)管理台账,确保相关材料完整准确。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明确出国(境)返回报告要求,工作人员出国(境)返回后,在归还证照的同时填写《出国(境)回执单》,由政工部门核查实际出国(境)情况。市管干部按照《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进行报告。
5.对巡视巡察整改重视不够
(35)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修订并坚持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制度。根据市政协机关实际情况,修订印发《中共中山市政协机关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明确基本原则、主要职责和工作要求。
二是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规范性和计划性。每半年召开一次意识形态分析会专题研究工作,市政协机关党组意识形态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半年向机关党组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并向市委宣传部专题汇报工作。
三是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加强对中山政协信息网、微信公众号等意识形态阵地的监督和管理。严格实行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对公众号内的留言进行严格甄别和规范。及时向市委宣传部报备机关举办的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严控各类活动的意识形态风险。
(36)关于“对市委第三至第六轮巡察发现问题未认真对照整改”问题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市政协机关党组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市有关巡视巡察工作要求,对市委第三至第六轮巡察发现问题的通报进行再学习、再领会、再研究,部署开展市委第三至第六轮巡察发现问题整改“回头看”工作。
二是压实整改责任。对照市委第三至第六轮巡察发现的问题,研究制定了《市委第三至第六轮巡察发现问题自查整改分工方案》,逐一落实责任部门,要求责任部门特别是牵头部门主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研究提出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整改期限,结合本次巡察反馈问题一并整改落实。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针对巡察反馈、自查整改发现的突出问题,市政协机关党组既坚持问题导向抓项目整改,又着眼长远抓建章立制,着力完善市政协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和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修订、制定了一批机关内部管理制度,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结合起来,从源头上避免问题再次发生。
三、对照市委巡察发现共性问题自查整改情况
市政协机关党组高度重视市委巡察发现共性问题自查整改工作,一是强化理论武装。市政协机关党组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市委关于巡察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二是压实整改责任。成立市政协机关党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机关党组成员包号落实机制,对巡察组反馈的每一个问题,由一名机关党组成员包号负责,直至问题解决予以“销号”。三是制定整改方案。对照市委巡察发现共性问题的通报,结合市政协机关实际,排查梳理市政协机关存在的共性问题,制定自查整改方案,逐一落实责任部门,明确责任领导、整改期限,扎实开展整改。四是建立长效机制。针对巡察反馈、自查整改发现的突出问题,完善市政协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和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修订、制定30多项内部管理制度,从源头上避免问题再次发生。
四、以整改落实的实际成效,推动市政协机关工作开创新局面
目前,巡察整改工作成效还是初步的、阶段性的。接下来,市政协机关党组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巡察反馈整改工作要求,持续深入做好整改工作,对正在进行整改的紧盯不放、加快进度,确保改彻底、改到位;对已完成整改的抓好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果,努力使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查漏补缺,巩固成果
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持续推进整改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整改工作质量不高、效果不好的,深入分析原因、切实解决困难,确保每个问题整改到位、落到实处。
(二)举一反三,长效整改
在全力以赴抓好问题整改的同时,举一反三,进一步查找工作中存在的其他问题和不足,防微杜渐,加强对有关问题产生原因的剖析研究,注重从源头上解决问题,注重从制度上研究治本之策,注重建立长效机制,形成积极向上、奋发有力、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三)统筹兼顾,推动发展
把巡察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工作的重要契机,与更好地发挥市政协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结合起来,真正把巡察工作的成效体现到具体实践中,不断开创我市人民政协工作的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60—88301076(工作时间);邮政信箱:中山市东区兴中道1号市政协办公室(信封上注明“对中共中山市政协机关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意见建议”);邮政编码:528400;电子邮箱:msk208@126.com。
中共中山市政协机关党组
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