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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扫墓

发布时间: 2005年04月26日    
  《香山县志》记载:“三月清明插柳,扫墓郊行,谓之踏青;亦曰铲草;俗曰压纸。以楮置坟上也。孙宗盛者,堆如积雪“。据 《淮南子?天文训》称:“春分后十五日,斗指乙,则清明风至”。按《岁时百问》的说法:“万物生长此时,皆清洁而明净。故谓之清明”。按历代的志书称,清明是我国的二十四节气之一。由于二十四节气比较客观地反映了一年四季气温、降雨、物候等方面的变化,所以古代劳动人民用它安排农事活动。每年的清明一到,气温升高,雨量增多,正是春耕春种的大好时节。故有“清明前后,点瓜种豆”、“植树造林,莫过清明”的农谚。可见这个节气与农业生产有着密切的关系。虽说清明与节气有关,但是,清明也属于民俗文化的现象。所以,清明作为节日,与纯粹的节气又有所不同。节气是我国物候变化、时令顺序的标志,而节日则包含着一定的风俗活动和某种纪念意义。 在古代的中山,清明节是作为传统节日的,也是最重要的祭祀节日,是祭祖和扫墓的日子。扫墓俗称上坟、扫墓、拜山、行山、春游、踏青等。传统上是祭祀死者的一种活动。 按照旧的习俗,扫墓时,人们要携带酒食果品、纸钱等物品到墓地,将食物供祭在亲人墓前,再将纸钱焚化,为坟墓培上新土,折几枝嫩绿的新枝插在坟上,然后叩头行礼祭拜,最后吃掉酒食回家。唐代诗人杜牧的诗《清明》:“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写出了清明节的特殊气氛。在古代,中山以阴历来计算,建立民国后以阳历来计算,因此过去清明节是在阴历的三月,而按阳历来说,它是在每年的4月4日至6日之间。在中山阳历的四月,正是春光明媚草木绿茵的时节,虽说细雨绵绵,也正是人们春游的时节。但是,清明节在中山来讲,多是祭拜祖先,悼念已逝的亲人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