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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历史文物综述

发布时间: 2005年04月26日    
  中山,这块土地有着悠久的历史。春秋战国时期为百粤地。秦始皇三十三年(前214年)统一岭南,设置桂林、象、南海三郡,当时中山属南海郡。汉初,“秦南海尉赵佗亦自王”1,“秦已破灭,佗即出并桂林、象郡,自立为南越武王。2” 中山属南越国。西汉武帝元鼎六年(前111年)复置南海郡,属番禺县地。晋以后为东官郡地。唐为东莞县地。宋绍兴二十二年(1152年)分置香山县,属广州。元代属广州路。明、清代属广州府3。 1925年4月为纪念民主革命先行者孙中山先生而将香山县改称为中山县。1983年12月中山撤县设市(县级市);1988年1月1日升格为省辖地级市。 香山县县名由来,可从史籍里寻找它的踪迹。北宋地理学家乐史(930-1007年)撰《太平环宇记》载:“香山在县南,隔海三百里,地多神仙花卉,故曰香山。”清道光七年编撰的《香山县志》卷一载:“……以里数计之,(香山)疑即今县东南五桂山。盖县名所由锡也。”清代学者认为香山县实因五桂山上有神仙花卉称香山而得名。此一说言之成理。 中山市山川秀美,物产丰富,位于广东省中南部。地处北纬20°11′~22°66′;东经113°39′~113°46′,总面积为1800平方公里,户籍人口135万人,旅居世界五大洲87个国家和地区的海外侨胞、港澳台同胞有80多万人4,是广东省重点侨乡之一。境内地势自西北向东南逐渐倾斜。可分为三角洲平原区、丘陵台地区和海积平原区。五桂山、竹篙岭等突屹于境内的中南部。珠江水系的主干流西江,自顺德分东、西直泻入境,一支从横门水道出珠江口;一支从磨刀门出南海。 中山市位于珠江口的西岸,珠江三角洲的西南端。地理学家们认为:“珠江三角洲是在三次海侵和三次海退的过程中发育起来的,这是珠江三角洲形成、发育、演变的基本过程;而海侵、海退的交替,是全球性气候变迁和海平面升降变化的结果。”5在这演变过程中,中山全境处在首当其中的位置,受过三次全面的海侵。香山县在南宋绍兴二十二年(1152年)设县治于石岐,但只能说明五桂山北麓已有平原堆积,而尚未与西江三角洲平原连接起来。宋代乐史著《太平环宇记》载:“香山在县南,隔海三百里。”很清楚地说明了当时的五桂山位于大海中,可以说香山县成陆年代是宋代以后的事。不过从目前的考古新发现证明,五千多年前就有古代人类生息、繁衍在中山这块土地上。 中山市境内的文物普查工作,开始于1957年3月,当时广东省文物工作队在境内调查到九处古遗址。时隔二十多年之后,从1982年开始,在中山市委、市政府的关怀和支持下,对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文物普查工作,尤其是1985年成立了市博物馆以来,共调查发现古遗址15处;古墓葬5座;古建筑34处;摩崖石刻三处。并调查、发现及修复、保护了近现代史上的重要建筑,如孙中山故居、珠江纵队司令部等25处。初步了解了中山市文物分布状况。 中山境内史前和先秦、两汉时期的古遗址、古墓葬,经考古调查在南朗龙穴、泮沙、翠亨海边、下沙、崖口、平顶;张家边小隐、宫花;三乡古鹤;沙溪涌边;大涌安堂等地均有发现。古遗址和古墓葬常在沙丘上发现或出土。从发现的文物点和古遗址所处的位置分析,它们多数分布在五桂山周围。距今7500-5000年,为著名的大西洋期海侵期6。当时的五桂山是大海中的一座孤岛,上有海拔530米的最高峰,山麓有山体形成的多曲折海岸和大海湾。海湾岸边是河流冲积和海浪沉积形成的沙丘、沙堤。古遗址和遗物就在上述地点发现,向人们证明了早在四五千年前,古代居民已知舟楫之利,从居住的海滨渡海到附近海岛上居住,进行渔捞生产活动。以南朗镇龙穴遗址为例,遗址原是伶仃洋西岸海边一片大沙丘,位于南朗镇东边龙穴头村北面,东面离海边2.5公里。1990年12月,广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和中山市博物馆、市文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共同发掘了龙穴遗址。遗址堆积的第三层是距今五千多年前,新石器时代晚期前段的文化层,并有着惊人的重要发现。文化层中出土了彩陶圈足盘和彩陶碗,是古代居民用来盛放食物用的器皿。盘、碗均泥质陶,用手制成形。彩陶盘形制为敛口、缽形圜底,下加矮圈足;器表用赭红彩绘上条带、点彩、水波纹及刻划水波纹、曲折纹和镂孔装饰。彩陶碗形制为敞口、斜壁、深腹、圜底,下加喇叭足。除上述彩绘花纹之外,还有圈点纹、锯齿纹、“S”纹等。这些彩陶器上的花纹是当时制陶者绘画作品,同时是很有研究价值的出土文物。众所周知,距今六千多年至四千多年前的黄河流域仰韶文化时期,彩陶器是最常见的生活器皿。凡是该地区这个时期的古遗址中,彩陶器残片俯首可拾。而地处岭南的广东,迄今为止,仅在粤东海滨和珠江三角洲南端海滨及岛屿,还有三角洲顶端的高要广利蚬壳洲遗址中有少量彩陶出土。象南朗龙穴遗址考古发掘所得的彩陶器竟达五六件之多,实属难得。与彩陶共存的陶器,有炊煮食物用的绳纹夹砂陶釜,支撑陶釜用的陶支脚等日用器皿。与陶器一起出土的当时人们使用过的生产工具,有石锛、石斧、石锤、石圆饼和加工石器用的砺石;拍印陶器花纹用的石陶拍;还有用于敲开贝类外壳的打制砾石石器。考古学者常常用分析生产工具种类、形制特点和遗址周围环境来判断当时古代人群的经济生活方式。龙穴遗址出土的石器,器体较小、石器种类不多,不宜用于原始农业。当时遗址是海边一段沙堤,面临海湾,背后是低岗,西部是五桂山,我们推测距今五千多年前,住在龙穴的古代居民生产活动,主要是捕捞海上的鱼虾贝类和在森林中狩猎为生。 考古学者惊喜地发现在翠亨镇海边沙丘採集的一件釉陶圈足壶,器表拍印条纹,器腹刻“ㄇ”符号的,是一件粤东浮滨类型文化遗存的典型器7。该文化遗存主要分布区在粤东和闽西南,年代约相当于商代中晚期。1984年在翠亨镇对面海中淇澳岛婆湾也曾採集到一件拍印条纹釉陶壶(残)。此类文化遗存常见的拍印条纹釉陶器,尚未在珠江三角洲中心地区发现过。正是这些看来不起眼的文物,证明了早在三千多年前,粤东地区的古代居民已懂得乘舟沿着浅海区向西到达珠江口附近的海岛活动。距今约3500年前夏商之际,考古发现证明也有人群在五桂山周围居住和进行生产活动。这时期的陶器如龙穴沙场採集的夹砂红陶带流罐,侈口、高领、用手捏口沿的一端制成流口、斜削肩、下腹内折、圜底、素面。夹砂黑陶釜,形制特点是侈口或宽沿外卷、削肩,腹部最大径靠近器底。陶器器表拍印规整的曲折纹和云雷纹。同时还採集到一件石戚,援部斜长,锋已残,有上下阑,内有穿后端斜,是件早期石戚,但又区别于粤东浮滨墓葬出土的宽援短内似圭形的石戈。很可能这类石戈是珠江三角洲地区具有代表性器物。陶器中带流折腹罐是该期典型器。1984年在珠海前山造贝沙丘遗址曾採集到一件通体拍印曲折纹的带流夹砂陶罐。带流陶器在广东境内其他地区也有发现,如粤东浮滨类型文化遗址出土的有流釉陶壶;石峡遗址第三期(中层)墓葬出土的有流带把圈足壶等。几何印纹陶花纹中的云雷纹也是这个时期流行的纹饰。 西周至春秋战国时期,由于社会的发展,古代人群之间的相互交往比前期频繁,反映在考古中发现的古代文物,从器物形制到几何印纹的纹样、陶器制作技术,逐步接近,趋向统一。其考古学文化特征:陶器以蘷纹陶圜底罐、原始瓷豆、缽和青铜斧、钺、戈、匕首、刮刀、矛等共存,是岭南地区几何印纹陶繁荣阶段。纹样的种类有十几种之多:有蘷纹、云雷纹、凸方块纹、凸菱纹、方格纹、圈点纹、刺点纹、弦纹、曲折纹、圆圈纹、刻划纹、旋纹、重圈纹等。陶罐肩部附两耳或四耳,器耳形状流行兽形耳、拱桥形耳、覆斗形耳,均横穿孔,既实用又美观,还常见器肩贴塑铆钉。这类陶器常称谓“几何印纹硬陶”,就是说“硬陶”的烧造火候比较高,不吸水,叩之有金属声。中山市境内翠亨海边沙丘出土了云雷纹陶 ,小口、广肩、扁圆鼓腹、圜底、拱桥形双耳,器表拍印云雷、方格纹。同时採集的器物还有陶 ,折腹矮圈足豆和一件口沿内颈部附对称环耳的方格纹陶釜,器内附两耳的陶罐比较罕见,可用于系绳后携带方便,显示了中山先民们智慧的火花。另一批西周~春秋时期的文物是在翠亨村镇中珠排洪渠附近沙丘上採集的,有原始豆、青铜斧、青铜环和蘷纹陶罐残片等。原始瓷豆的形制为敞口、折腹、矮喇叭足,豆盘内外均刻划弦纹和刺点纹,器表施一层酱黄色透明釉。这类形制的原始瓷豆,分布范围比较广。在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河南等省,西周至春秋墓葬中常有出土,形制大同小异。原始瓷豆在广东境内的粤北、粤东、珠江三角洲亦有发现。珠海市下栅、鸡山沙丘也有出土。八十年代初博罗县博物馆在文物普查时,于东江北岸的圆洲镇田头梅花墩,发现了一处窑址,从考古调查所得文物分析,是一座烧造蘷纹陶罐、原始瓷豆的陶窑,证明了这时期的原始瓷器、陶器是本地产品,非外地输入。中珠排洪渠沙丘考古发现的重要性,还在于同时採集到铜斧和铜环。同样的发现在珠海鸡山遗址亦有。铜环与蘷纹陶罐、原始瓷豆一起发现,使我们对铜环的断代有了依据,另一方面这种环形,肉薄、内缘凸出直截面呈“T”形的形制特点,同前期即相当于夏商时期的遗址中出土的内缘凸出的石环形状有一脉相承的关系。另外,广东境内西周至春秋时期,已进入青铜时代后期,考古发现有清远马头岗8和和平县龙子山的春秋墓9,随葬品中见到青铜容器、工具和兵器等,并在深圳、珠海、惠来、曲江、博罗、信宜、佛岗等地发现了不少零星的青铜酒器、乐器、兵器等。令人费解的是铸造青铜器的石范目前只在海滨和岛屿沙丘中发现,例如珠海万山群岛东澳岛南沙湾、淇澳岛婆湾、南扪湾;香港南丫岛大湾10和中山市南朗龙穴等遗址出土,迄今为止,粤北、粤西、珠江三角洲中心地区暂不见铸铜石范出土。所以说中山境内发现的两件铸铜石范,为研究广东先秦时期的铸铜技术,提供了重要的实物资料,十分难得。   战国时期居住在五桂山附近海湾的居民,由于周围地理环境所形成的人类赖以生存的食物来源的关系,他们的经济生活方式同几千年前的祖先一样,仍从事渔捞和狩猎等生产活动。1990年4月在翠亨村镇东南方向近珠江口的下沙村后北边沙丘上,清理了一座战国墓11,墓坑挖在沙丘上,随葬品共10件:陶器5件;砺石2件。其中,青铜鱼镖是一种鱼具,说明墓主人生前是从事渔捞生产活动的劳动者。近年来在东部海边从北端的龙穴,向南是泮沙、崖口、下沙出土的米字纹大陶瓮,肩附四耳利于系绳,应是当时的实用陶器,可盛水也可贮酒。先秦时期繁衍、生息在这片土地上的人群,应是《史记南越列传》卷113记载的“扬越”、“越”、“南越”、“百越”。百越是中国南方古老民族之一,分布范围以《汉书地理志》引臣瓒的说法:“自交趾至会稽七八千里,百粤杂处,各有种姓,不尽少康之后也。”粤与越通,指同一族体早在西周之前形成。中山龙穴遗址、珠海淇澳岛后沙湾遗址、深圳大黄沙遗址12、东莞蚬岗、万福庵下层、增城金兰寺下层、高要蚬壳洲遗址出土的彩陶盘、豆、夹砂细绳纹陶釜、陶器座和有肩或梯形石锛、石斧、石锤等生产工具,其特征区别于中原地区同期的考古学文化,自成体系。可以说拥有上述考古学文化特征的人类群体,便是春秋战国时期南越人的祖先。 西汉初年的广东属南越王赵佗所立的南越国统治势力范围。汉代以前由民间商人开通的南海“丝绸之路”,到了汉代有了新的发展,是将航海向远洋发展的时代。《史记货殖列传》载:“番禺(广州)亦其一都会也,珠玑、犀、玳瑁、果布之凑。”不少考古新发现证明,早在西汉时,广州已有西方罗马帝国和西亚的舶来品13。无疑的,运送舶来品的海船,曾来往于西南大海和珠江口14,中山市东部的伶仃洋海域也曾是中外海船必经之路,不排除以后会在岸边、浅海区和伶仃洋海底发现古代沉船的可能性。考古工作者在沙溪镇涌边、张家边小隐、翠亨崖口、平顶等地发现了东汉时期文物。由此可以断定,东汉时期沙溪镇东和张家边东的三角洲平原堆积已经形成。平顶除出土汉代陶提笴之外,还发现了汉代铁斧和铁插。铁斧用于砍伐树木,铁插用于翻土,由此推测有可能小面积种植农作物,但区别于三角洲中心区的广州、佛山从事种植水稻为主的农事活动。当时居住在中山境内的人,除原先生活在这一地域的南越人,另外有部分是秦代和汉初南迁的三批中原人。第一批,建郡的同年,“发诸赏逋亡人、赘婿、贾人略取陆梁地……以适遣戍。15”这批人数习惯说法是五十万,其中最多的是贾人,秦朝从商者均属犯法。第二批是“适治狱吏不直者,筑长城及南越地。16”秦朝政府对不称职的狱吏谪去修长城或到岭南去的处罚条件相仿。可见当时岭南是比较荒芜的地方,除江边、河边山岗、山间盆地和海边、岛屿居住着越人,很多地区原始森林密布,野兽出没其中,在秦朝政府眼里是流放罪犯的地方,所以有了中原人第一批和第二批的强制性南迁。第三批南迁是赵佗作为秦朝派遣到岭南的官员,提出“求女无夫家者三万人,以为士卒衣补,秦皇帝可其万五千人17”。 秦至西汉初,南迁中原人和越人和睦相处。中原人民带来了铁制生产工具、生产技术和多方面的文化科学知识,对南海诸郡的开发,对封建经济文化的扩展起了关键性的作用18。 公元四世纪初,西晋末年的中原地区,战乱不止,经济凋敝,《晋书食货志》记载当时中原“流尸满河,白骨蔽野。”惟岭南地区时局稳定,广州和韶关出土的晋墓砖文:“永嘉世,九州荒,如广州,平且康”。为逃避战乱,出现了中原人口大规模南迁。“流人经洞庭湖沿湘漓进入粤西,经鄱阳湖沿赣水进入粤北,经闽浙沿海进入粤东、粤中19 。常听居住在中山境内各乡镇的老人说他们的先祖来自南雄珠玑巷,实际这是一条贯通五岭南北通道之一的南坡必经之路,流人经珠玑巷南下散到广东各地。 目前在中山境内发现的六朝文物不多,征集到一件佛像砖,砖面上部浮雕一尊立佛,下部铭刻造像缘由和造像者姓名,造像记铭文:“天和六年岁次辛卯六月朔日佛弟子陈岁为父母之中轮转生死造像一区。”记述了当时一位名叫陈岁的佛教徒为父母死后早日转生事,花钱刻了这块佛像砖。砖背面为粗线菱格纹,这块砖从陶质、陶色到花纹同广东南朝墓砖是相同的。雕刻佛像为主的石刻称造像碑,流行于北朝,最盛期在西魏北周(535-581年),到隋唐便衰落了。佛像砖刻于天和六年(571年),是北朝北周武帝宇天邕年号,当时岭南归陈朝统治,“天和六年”就是南朝陈宣帝陈顼的太建四年(571年),推测陈岁其人是从北方迁来广东定居的流人,所以仍延用北朝皇帝的年号。 隋唐时期(581-907年),珠江口西翼的中山、珠海,东翼的深圳、香港等均有隋唐青釉瓷器出土。翠亨平顶出土的隋代青釉高足盘和青釉碗,是南北朝隋代瓷窑大量烧制的典型器物,其瓷器盘心用模压印出朶花纹、柏树纹、几何纹,颇具特色。翠亨下沙,大涌镇发现古建筑遗留的构件布纹板瓦、莲花纹瓦当和日用器皿青釉四耳罐、青釉碗等。 南宋初建香山县,县治在石岐镇,此后七八百年间,人口在逐渐增加,石岐附近的张家边、大涌、东区牛起湾、环城、小榄和海边的下沙、中珠排洪渠等地都出土了宋代文物,有莲花纹青釉碗、黑釉兔毫盏、堆塑人物罈、多角罐、釉陶罈等。其中用于火葬盛骨灰的釉陶罈数量最多。火葬是佛教僧人死后的葬法,源于印度民间所流行的殡葬习俗,而后随佛教传入中国20。到了宋代,民间纷纷效法僧人死后用火葬。火葬在广东流行的时间约为宋元明之际,到了明代已近尾声,清代只有盛二次葬骨骸的陶瓮。中山境内宋代堆塑人物陶罈,出土数量不少,且很有特点,如古鹤出土的一件陶罈,器身修长,短颈、广肩、深腹,从肩部向下渐收,下接高圈足,器身四周有附加堆纹。肩部塑一周锯齿状泥条,似简化了蟠龙,椭圆形模印泥饼堆贴在肩部,模印的题材是头戴冠,身穿对襟大领宽身袍,吹竖笛的道士。一幅反映宗教活动时演奏音乐的场景。最引人注目的是该件陶罈口上覆盖着一件宋代莲花瓣纹青瓷碗,为研究这类陶罈的年代提供了断代的标准器。堆塑人物罈在全省各地都有出土,常见罈内盛骨灰或稻谷。另一类火葬墓中出土的釉陶罈亦很有特点,如小榄镇飞驼岭出土的釉陶罈,器身和器盖饰多条附加堆纹,以盖钮为中心,用泥条作瓦脊状放射排列,可能寓意为一座房子。另外有一件多角罐,内盛骨灰。多角罐以其从器肩至腹部附锥形角而得名。多角罐流行的年代上限约在北宋中晚期,因材料不足尚不清楚年代的下限,就目前考古发现来判断,元明时期多角罐已消失不见了。 火葬虽在各地流行,但宋代朝庭认为是事关风化之举,必须禁止。到了明代洪武五年(1372年),“近世狃元俗,死者或以火焚,而投其骨于水。伤恩败俗,莫此为甚其禁止之。21”反映了明代初年仍因袭元代火葬习俗。为保证朝庭禁止火葬的禁令能有效地实施,在大明律的礼律、刑律中写明惩罚的条例。可能由于上述原因,明代盛骨灰的酱釉陶罈从形制到花纹都比前代简朴的多。在中山市境内出土的盛骨灰陶罈形制、花纹的变化,恰好反映了曾在广东流行了六百多年的火葬习俗的兴衰。 明清时的香山县,很重视文化教育,政府专设儒学教谕一人,训导二人,教谕教诲所有生员22。中山市博物馆征集到一件铜豆,器身铸铭文:“嘉靖二年秋香山教谕颜阶奉提学副魏命造。”颜阶和魏(校)两人在《香山县志》卷十二“官绩”有记载:“提学副使魏校是专管教育的地方行政官,也在社学讲学。颜阶是福建省龙溪人,正德十六年(1521年)中举人,后到香山县任教谕,负责县学的管理及课业,任期七年,以立社学,禁师巫以崇正教。23”当时县学里供有孔子像,铜豆是用于祭祀先圣的礼器,是颜阶奉魏校之命铸造的。 明清时期处于珠江三角洲右翼南部的香山县,土地得以全面开发。《香山县志·官绩》冯诚传记载:冯诚于明代宣德元年(1426年)任香山县知县时,“时海滨沙田日增,豪右占据……。”石岐是当时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社学、书院、义学有五六所之多,佛教寺庙、庵堂和道教宫观近四十处。中山市博物馆在市内征集到的铜 、铜豆、铜爵、铜香炉、铁牛尊、铁罍、铜天王造像等文物,原都是社学、寺观里祭祀用的礼器。部分文物在城区西山出土,反映了明清时期在西山曾有过比较集中的寺庙、宫观、县学等建筑,由于年代久远原旧址早已废圮了。 中山市的历史文物,是先民们所创造的,是智慧和劳动的结晶,是中山市源远流长历史的见证。为此,我们整理出版了《中山历史文物图集》,将我市从新石器时代至清代的出土文物和五十年代中山县图书馆、八十年代中山市博物馆征集的文物之精华部分编入图集。 我们希望通过这本图集的出版,把中山先民们所创造的文化实跡和文化瑰宝展现在人们面前,以祈发挥这些文物在社会空间上的作用,使广大群众,尤其是广大青少年们从这些优秀的民族遗产中得到新的启迪,从而开拓新的境界。再者通过文物来传扬民族文化的效应,发展中外文化交流。与此同时,使尚未发掘的和已经发掘的文物,获得更好的保护。并通过这些历史文物见证,增强海内外乡亲的凝聚力,激发起爱国爱乡之情感,进一步增强民族自豪感和自尊心,将优秀的民族文化发扬光大而无愧于子孙后代。 注:该文与原广东省历史考古所副所长朱非素老师合写。1991年11月,刊登在香港《大公报》印刷的《中山历史文物图集》中。 1、《汉书地理志》卷二十八下; 2、《史记南越列传》卷一百一十三; 3、《香山县志》同治十二年版卷四; 4、《伟人故里中山》前言,2003年中山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5、6、广州地理所《珠江三角洲形成、发育、演变》第十章,科学普及出版社广州分社,1982年版。 7、广东省博物馆等《广东饶平县古墓发掘简报》、《文物资料丛刊》第八期,1983年版; 8、广东省文物管理委员会《广东清远的东周墓葬》、《考古》1964年3期; 9、广东省博物馆等《广东省和平县古文化遗存调查》、《考古》1991年3期; 10、《广东先秦出土文物》1984年香港出版; 11、尚杰、肖椰虎《中山市下沙战国晚期墓清理简报》、《广东文博》1990年1期; 12、深圳博物馆等《广东深圳市大黄沙沙丘遗址》、《文物》1990年11期; 13、14、《南海丝绸之路文物图集》广东科技出版社1990年版; 15、16、《史记秦始皇本纪》卷六; 17、18、19、《简明广东史》广东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 20、朱非素《浅析广东古代陶罈》、《广东五代至清出土文物》1989年香港出版; 21、《明史礼十四》卷六十; 22、23、《香山县志》同治十二年版卷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