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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与香港之黄兴电文往还 告知暂在海外从事外交等活动

发布时间: 2005年06月07日    作者:葛培林  
  1911年9月底,黄兴在香港致电在美国的孙中山,告知武昌新军将起义,请速汇款。孙中山因密电码未在身,未能及时译出电文。后来孙中山得悉革命党占领武昌的消息后,马上致电在香港的黄兴,表示自己致力与借款和外交等方面的工作,为建立中华民国做准备。对此,孙中山在《建国方略》中记:   武昌起义之次夕(引者按:指1911年10月11日),予适行抵美国罗拉多省之典华城(引者按:今译:可罗拉多州丹佛市。十余日前,在途中已接到黄克强在香港发来一电,因行李先运送至此地,而密电码则置于其中,故途上无由译之。是夕抵埠,乃由行李检出密码,而译克强之电。其文曰:“居正从武昌到港,报告新军必动,请速汇款应急”等语。时予在典华,思无法可得款,随欲拟电覆之,令勿动。惟时已入夜,予终日在车中体倦神疲,思虑纷乱,乃止。欲于明朝睡醒精神清爽时,再详思审度而后覆之。乃一睡至翌日午前十一时,起后觉饥,先至饭堂用膳,道经回廊报馆,便购一报携入饭堂阅看。坐下一展报纸,则见电报一段曰:“武昌为革命党占领。”如是我心中踌躇未决之覆电,已为之冰释矣。乃拟电致克强申说覆电延迟之由,及予以后之行踪。遂起程赴美东。   时予本可由太平洋潜回,则二十余日可到上海,亲与革命之战,以快生平。乃以此时吾当尽力于革命事业者,不在疆场之上,而在樽俎之间,所得效力为更大也。故决意先从外交方面致力,俟此问题解决而后回国。按当时各国情形,列强之与中国最有关系者有六焉:美、法二国,则当表同情革命者也;德、俄二国,则当反对革命者也;日本则民间表同情,而其政府反对者也;英国则其民间同情,而其政府未定者也。是故吾之外交关键,可以举足轻重为我成败存亡所系者,厥为英国;倘英国右我,则日本不能为患矣。   予于是乃起程赴纽约,觅船渡英。道过圣路易城时,购报读之,则有“武昌革命军为奉孙逸仙命令而起者,拟建共和国体,其首任总统当属之孙逸仙”云云。予得此报,于途中格外慎密,避却一切报馆访员,盖恶虚声而图实际也。过芝加古(引者按:今译芝加哥)时,则带同志朱卓文一同赴英。抵纽约时,闻粤中同志图粤急,城将下。予以欲免流血计,乃致电两广总督张鸣岐,劝之献城归降,而命同志全其性命。后此目的果达。到英国时,美人同志咸马里代约四国银行团主任会谈,磋商停止清廷借款之事。先清廷与四国银行团结约,订有川汉铁路借一万万元,又币制借款一万万元。此两宗借款,一则已发行债票,收款存备待付者;一则已签约而未发行债票者。予之意则欲银行团于已备之款停止交付,于未备之款停止发行债票。乃银行主干答以对于中国借款之进止,悉由外务大臣主持,此事本主干当惟外务大臣之命是听,不能自由作主。予于是乃委托维加炮厂总理为予代表,往与外务大臣磋商,向英政府要求三事:一、止绝清廷一切借款;二、制止日本援助清廷;三、取消各处英属政府之放逐令,以便予取道回国。三事借得英政府允许。予乃再与银行团主任开商革命政府借款之事。该主干曰:“我政府既允君之请而停止吾人借款清廷,则此后银行团借款与中国,只有与新政府交涉耳。然必君回中国成立正式政府之后乃能开议也。本团拟派某行长与君同行归国,如正式政府成立之日,就近与之磋商可也。”时以予在英国个人所能尽之义务已尽于此矣,乃取道法国而东归。(1)   上述内容说明了四个问题:第一,孙中山在美国得知武昌起义成功后,即致电在香港的黄兴,告之并不急于马上归国,以快生平。而是赶赴英国,阻止英国政府向清政府提供借款。同时说服英国政府向新生的共和国政府提供借款。这体现了孙中山不为权位、心系祖国命运和民族兴亡的天下为公的精神。从事外交等方面的活动。第二,孙中山在英国与英国政府谈妥了阻止向清政府提供借款,并使其转而向新生的共和政府提供借款后,才决定回国。第四,通过这两点,充分体现了孙中山作为一个革命领袖和一个伟大的政治家所具有的战略眼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