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惠州汕尾接械之役与香港之策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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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06月07日 作者:葛培林
革命党从外国运载军械以供起义军之需要者,以汕尾一役为最著名。先是孙中山及日本人萱野长知于1907年春间已有从日本购取大宗军械,运至广东省教适宜的港口,以接济起义之计划。但因以选择地点极为困难,未能实现。待黄冈之役失败后,许雪秋提议:海丰县汕尾港距汕头、香港比较近,交通便利,革命党人大多聚集于此,可以作为起义及停船接械的适当地点。如果军械提前到达此地,也可先期召集海陆丰各乡人民,武装发难。孙中山同意此议,并电令萱野长知在日本进行租船和购买军械,以准备起义之用。
于是,在1907年6月17日,萱野长知由香港乘船赴日本准备一切。6月30日,萱野长知自长崎电告香港的革命党人:“谓购货租船二事均有头绪,嘱即汇款备用,即由冯自由经正金银行电汇长崎宝屋转萱野收日金一万元。”(15)萱野收到钱后,即“购入明治三十八年村田式快枪二千枝,每枝带弹子六百发,日本古刀五十具,将校用军刀二十具,短枪三十枝,配备弹子百发。此项枪械买价颇昂,除先付万元外,余款概由山下汽船会社主人三上丰夷担保清偿。犬养毅闻之,更赠极古之宝刀三柄,以壮声色。至六月(引者按:公历7月)中旬,萱野遂电告香港冯自由,使速派熟悉汕尾地势之引港人渡日,以供幸运丸航行之指导。”(16)正好邓慕韩于9月20日因事东渡日本,于是,冯自由托他带领引港人陈二九等二人赴神户,供萱野长知调度。彼此约定于装载军械的船出发前一日,由长崎电告香港,然后由香港革命党人通知汕尾的革命党人,届时汕尾革命党人即派大号渔船二十艘游弋汕尾附近海面准备接受军械。该船于夜间入港,用红灯为号,以避清吏耳目。因为汕尾距香港较近,每天有小火轮船来往,数小时即可到达。
10月8日,香港革命党机关部得萱野长知来电,知载军械的船约11日可到达。于是,许雪秋偕刘思咏、谭剑英等人于9日赴汕尾,只因清吏派兵侦探未能成行。12日上午,萱野长知等人运军械船抵达汕尾海面后,始见许雪秋驾驶一艘小船来探消息,萱野长知责其筹备不善,赶快回去换一艘大船前来。这样,许雪秋匆匆而去,并说数小时后大船必来。此时,清政府官员侦悉革命党人要预备大举,遂派清军注意汕尾港口及其附近的情况。而“萱野欲将船驶往别处,伺晚间再来,惟船主以该轮原租与三井洋行载煤,如遇意外,无以对三井,主张径驶往香港,再图别法。萱野不能阻,船遂起碇南行,雪秋及党人见日轮一去不返,大为懊丧。”(17)
冯自由总结此次接械失败之原因时说:“查此役失败之原因有二:一、许雪秋身任司令,乃于发难前数日尚逗留香港,不亲往办理雇船接械事,以致日轮抵汕尾多时,久无帆船接应,自难免清吏之起疑。二、日轮之搭载军械,乃友谊的而非雇用的,故不克守夜间入港及红灯为号之约,即其一去不复再来,亦由于此职是故,遂令此千载一时之利器不能供革命军作战之实用,殊可惜也。”(18)
10月13日,萱野等押运之船抵香港,冯自由乃急邀胡汉民、萱野、定平、前田、金子、三原、日下及惠州同志温子纯、曾节夫、曾仪卿等在坚道72号机关部开会,讨论补救办法。结果择定惠州平海为第二次卸军械地点,该处界于香港、汕尾之间,交通便利,当地人多属三合会成员。一切计划就绪,不料于10月16日晨,驻香港日本代理领事忽以电话召山下汽船会社经理人到署,谓港督得清政府广东地方官员电,称有日本商轮代革命党人运载大批军械至香港,希望代查明扣留等语。日本领事问汽船会社经理人有无此事,经理人以实相告。于是日本领事说,运载军械有犯香港英国政府法律。现在香港警察已经着手侦察此事。如发觉运载军械,必发生交涉。切嘱该轮船立即离开香港,以避祸。这样,经理人不等三井所载煤炭卸完,就命令该轮船起碇返回日本。事后萱野才知道这件事。于是革命党人第二次接械起事的计划成为泡影。
注释:
(1)《革命逸史》第三集,第249页。
(2)(3)(4)(5)(8)《革命逸史》第二集,第183、184、185、186页。
(6)(7)《辛亥革命》资料丛刊(二),第542、543页。
(9)《革命逸史》第五集,第100页。
(10)《革命起源》孙文著。见《辛亥革命》资料丛刊(一),第13页。
(11)(12)(13)(14)《革命逸史》第六集,第146、147、148页。
(15)(16)(17)(18)《革命逸史》第五集,第111、112、1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