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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同盟会南方支部

发布时间: 2005年06月07日    作者:葛培林  
  1909年10月,同盟会香港分会会员以各地党势日盛,革命形势的发展,香港分会的任务日益繁重,遂建议“于香港分会之外,添设南方支部,以扩大组织。遂推举胡汉民为支部长、汪精卫书记、林直勉会计,会所设于黄泥涌道。其开办费用初由直勉助之,自是南方支部与香港分会划分权限。分会专任香港以内党务,西南各省之党务、军务,则由支部统理之。汪精卫仅任书记三月,即离港北上。”⒅另据《胡汉民自传》记:“时先生(引者按:指孙中山)已任余为南方支部长,支部费用,由港同志负担,林直勉、李海云则倾其家以为助;余更使同志分至南洋荷属筹款,而嘱邓泽如在英属综募军资。”⒆南方支部除了负责西南各省的事务之外,还专管南洋、美洲各地同盟会会员的往来西南各省的交通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