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经济崩溃时的石岐情况
发布时间:
2005年09月22日 来源:
中山政协 作者:萧宝耀
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党挑起内战,中山方面的所谓政治,第一是要钱,第二是要兵,在强征暴敛之下,币值狂泻,物价比抗日长战争时更急剧上涨。一般公教人员和军警所得工资,不足以维持个人生活。1948年5月起,县府以公价8万元一市石陪发公粮,公教人员每人配一市石,兵警攻役每人配五市斗。余数仍以国币发给,由于币值不稳,薪饷所得,几成废纸。
关于物价,笔者尚存有一张当时的报价单,开列得很祥确。保单上列着:雪米1,420万元(金山粘1,650万元),松柴110万元(以上担计),生油75万元,生盐8万元,片糖20万元,砂糖28万元,猪肉72万元,牛肉54万元,火水24万元(以上斤计),鸡旦4万元,鸭旦4万元(以上只计)。就这个数目来算,一家四口的生活费,每月支出便要几千万元。
至于当时的币值,港币一元可兑国币48万元,故当时万元面额的国钞,在商场上乘之为“细钞”而不愿行使。县府大施压力,将拒用“细钞”的商人拘捕,指为破坏金融,勒罚款项。县府对于铺屋租货,也规定照原定租价,伸合国钞计算,但业主又拒绝收受,故意迁延,过了几个月,就借词欠租,勒逼搬迁,或暗中商妥条件,改以百来、港币或黄金,重新订立租约。于是主客之间,大起纠纷。县府又施压力,加以禁止。不过禁者自禁,所有商店,仍以事物计租,店伴和工人的工资,也是以港币计算。
1948年8月间,币值更拼命狂泻,港币一元可兑国币190万元。到是月19日国民党中央颁改币制,发行金元券,停止过去的纸币流通,一律兑成金元券行使,规定旧币300万元兑换金元券一元。但金元券发行后,物价仍如脱缰之马,飞奔直前,几天内涨了一倍。如白米照过去的国币价值神算,以涨到5,000元一担了。因此,群众对金元券毫无信心,商店仍多以港币标价,学校也用实物收费。如这念县立中学公布:高中学生收学杂费百米90市斤,学生会费5司斤,建校费稻谷100司斤,制服费金元券18元,书记费5元。初中学生少些。学生人数约近千人,该校校长林伟庭和会计商定只好将学生交来的稻谷,交由米机代收,学生所交的金元券,即日换成黄金、港币,交银钱店收取日息。在月中发给教职员薪水时,又在市面以贱价买回金元券支发。
在金融动荡,物价高涨浪潮中,县长实行大量裁员,在县府和所属机关中,裁减了职员200人,被裁人员,发给一个月遣散费。
同时,县府以物价猛涨,乃宣布“限价”,限制商人在公价内买卖。商人指这种现价是竭泽而渔的自杀办法,故一经颁布,市场上的商品,多已易地藏匿,只有零星货物,点缀应市,而猪肉就没有应市,居民一个月不知肉味,警局又将猪肉行同业公会理事逮捕,强迫恢复营业。在暴力压迫下。商人蚀本也?了几只猪应市,讵又被甲的机关用条纸抢买几十斤,乙的部队派黄衣大汉也持条纸买几十斤,一时抢购一空。群众站了两三点钟,眼光光看着这批黄衣大汉或襟章赫然的人物,一抽一抽得挽着猪肉,抢购完毕,只有同声呼骂,嗒然散去。过不了三、四天,仍然没有猪肉供应了。
最可笑的是政府规定每年11月1日为“商人节”,但这个所谓节日,因商场冷淡,业务凋零,一般商人都没有心情过这个节,故石岐商会门口贴了一对红纸大字的门联:“受之以节,勉为其难”。
到11月,金元券斤发行两个多月,物价已涨了五、六倍。当时的米价,最为群众所担心,坎风雪米的售价是每担120港元,若以美元合国币300多万元的法定价伸算,则每担米为三亿六千万元,猪肉每斤8港币,即国币2,400万元了,而涨到风尚无止境,县府原先以暴力宣布“限”价,由于货物早已被商人藏匿,无货应市。迫得又改为“议价”,但商人也不肯屈服,索性采取“自由喊价”,县官门也无可奈何,任之而已。
后来金元券不能维持,迫得停止发行,改发银元券,银元券也一样变成废纸,又改为配发硬币(即孙中山乡的银元),但实物有限,公交军警人员,每人只配发2元。故石岐流通的全是港币,什么买卖交易,都以港币、黄金来计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