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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香城商团

发布时间: 2005年09月22日   来源: 中山政协   作者:郑砺石  
  1923年,桂军入了广州后,地方秩序大乱,盗贼蜂起,于是石岐效法广州组织商团,名叫“香城商团”。当时系有石岐商会主办,全团共计一千三百人,划分为十四个分团,每一个分团管辖三个队,每小队三十人,一共九十人。分团设正副分团长各一人,小队长三人。在全体商团中,则设总团长一人,副总团长二人。初时由曾凤俦(昌和果菜栏司理)高渭川(东昌海味杂货店司理)二人分任正副总团长。后来选刘?民任总团长,高渭川、彭光亚任副总团长。总团部设在石岐大庙旧商会内。   商团的团员和装备问题。当时石岐有二千多间商店,规定每间要出一个人(大的商店要出2人或3人)、一支枪和一百发子弹。服装由团员自备,一律黄斜陆军装。如或不出人,又不出枪,则每月需缴团费五元至十五元不等,由总团部另顾人充当。因此,香城商团的团员,有的是商店老板的子弟,有的是商店的工人,有的是外地募来的壮丁,颇为复杂,体格又强弱不同。   商团成立后,沿着今之孙文西路有西山寺脚起一直至田字码头止,把两旁铺户的骑楼接近街处,一律开凿枪眼两个,以便有事发生时,射击马路的敌人。又在铺户之间相连的墙壁上,开辟一度小门相通,彼此接连;在悦来街口,汇源里口,马巷口,南基街口等处,各搭天桥一度,横过马路,上面铺着钢板、棉胎、沙包等障碍物,使整条马路两边的铺户都可以在里面走通,首尾呼应。至于马路两边的各条内街,则在街头街尾建筑木闸,派团员看守,以便瞭望报警。这一系列的措施,曾对当时石岐治安,以及防止地方军警随便“拉夫”等起过一些作用。   1924年10月间,陈廉伯、陈恭受等勾结帝国主义率广州商团叛变。事前两陈对于广州以外的各地商团,曾派人联络,约定他们于起事日起派队到省参加作战,香城商团亦拟参加叛变,并推定第二团团长李华文率队准备前往广州,仅团筹备未妥尚未出发。但二陈叛变不久,即被孙中山先生下令地方军警把广州商团全部缴械,而参加叛变的佛山、江门等地商团,也在行军中途被地方军警缴械。当时香山县长林警魂也接到省方密电,饬令将香城商团全部缴械。林的饬令如下:   “现奉省令饬将该商团立即缴械以遏乱等因;特令转之,仰该总团长即便凛遵,刻日将全团所有枪枝种类子弹数日,造册呈缴来署,即便派员点验收缴转报,毋得违抗,致干重咎,切切此令。”   刘?民等接到命令后,立即召开了紧急会议,商量应付办法,结果推定代表二人并挽托第一区警察区长郑伟夫(郑道实的兄)一去遏见林警魂,说香城商团并没有参加叛变,请他取消这个命令。林警魂则声言如有违抗,当用武力解决,抢则收缴,人则惩办。但林警魂的目的志在罚款,因此,交涉了几次后,即商妥条件是:(1)每枝枪罚款三十三元。不过缴款时讨价还价,结果缴交了双毫银三万元作了。(2)香城商团的番号改名为“石岐镇市民团”归香山县联团总局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