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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前的“选举”内幕

发布时间: 2005年09月23日   来源: 中山政协   作者:刘士珍  
  1946年,广东省政府进行“省参议员”选举,规定中山县占名额一人,消息传来,县内的官僚,地主和恶霸,大天二便群起争逐。当时在任参议长的魏觌明,曾当过高级军官,尤有声望,以为“省参议员”一席,“舍我其谁”。谁知在拉票竞选之时,官僚地主础出来竞选。而魏觌明以为郑仲础的声望资历,均逊于自己,不是争衡的对手,一笑置之。   可是郑仲础富有资财,向来已巴解权贵,以为政治靠山,而且善于贿赂逢迎。这次出来竞选,希图一战功成,竟不惜重资收买贪婪的某县官太太,用一件名贵的狐裘大髦和一双晶莹翠绿的玉镯,孝敬了这位太太。她得到了别人名贵礼品,便答应全力支持他竞选。郑仲础有了这条内线,就稳操必胜了。这两件珍贵礼品,虽非笔者亲手过付,但当时蜚短流长,喧腾与人口。   临时县参议员共二十人,竞选者如获三分二的选票(即十三张票)就可以入选。魏觌明基本票七,八张,再拉拢五张,就可当选。故不把这个毫无声望的对手,放在眼内。谁知郑仲础得到某官长政治势力的支撑,又有金钱为后盾。乃运用金钱贿买选票,每票致送港币一,二千元。在最后的两张票,是向魏觌明的基本票买来,闻每票用到港币三千元,因十一张票,不及三分之二之数,故最后两张票,成为奇货可居了。开选之日,魏觌明落选了,于是老羞成怒,就派人搜集了郑仲础违法行贿收买选举票的证据,拟向法院提出控诉。郑仲础得知,大为震惊;某官长恐怕丑事宣扬,会牵连到他们夫妇,遂用威迫利诱手段,施加压力,一面派得力人员代为疏通,答应下一届正式县参议会,仍支撑他为参议长;同时由郑仲础偿还他竞选的费用,并亲自道歉。一场争选丑剧,就此完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