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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政府的“县干所”

发布时间: 2005年09月23日   来源: 中山政协   作者:李公  

  解放前中山县曾设有“地方行政干部训练所”,直属于省训练团,是调训干部的机关。它横的关系是县政府,调训的学员均是县内各机关的中下级干部,所以县长必兼所长,是由省训练团直接委派的。教育长的叙级是荐任七八级,相当于县长的级类,因这个位置的叙级高,所以有很多人去逐鹿。所内分设教务,训育,事务三个股,还有一个中队部。每班设班主任一人,班主任就是调训人员平日的上司。比如师资班,就医教育局长为班主任,警政班就以警察局长当班主任。训练时间,大约三个月。训练课程,除政治业务之外,还有军事训练,学院入所后,即须受着严格的军事管理。班的编制,每班为一中队,下分若干小队,队长和学员生活活动,不论日夜,都在一起,名目上叫作同食同宿,军事管理,实际上是用来监视进步分子。调训学员最难堪的是“军事”管理了,所以一些人,视调训为畏途。   所内因有国民党课程和“集体入党”的关系,必须要与县党部取得联系。每天上课的时候,例由教育长或中队长作一次讲话,而每周还有“长官”作几次讲话,因而除却与县政府,县党部联系之外,还须和地方法院,团管区,警察局,教育局及县政府的高级职员联络,所以县干部所又是一个多关系的单位了。这就是县干所一般的情况。   中山县地方行政干部训练所,在日蔻投降后才设立。经费和开办费,原应由县府拨付。但省干训团派来充当第一任教育长的李钧垣,资历既浅,后台老板又没有多大势力,他又不是县长亲信,故县长不给经费。结果李夹着尾巴离去。于是省干训团改派李仲达当教育长,李仲达虽是强硬十足,到任就与乡长吵闹,但按月也只拨得一部分职员经费,结果也不能把那干训所开办起来。最终还是放弃“教育长”,而降格充当县田粮科长,空出教育长一缺就有更多的官僚逐鹿了。   当时广东省的党政机关内部,分成中央和地方两派,互争地盘,但地方派掌握到实力,占了上风。于是中央派便想在各县伸张势力,争取下级,以作对抗。这时中央派的中山县党部的头子郑祖德,郑冠英等,乘机活动,企图用书记名义兼任教育长。最后省干训团由于国民党省党部的推荐,再派刘毅芬代李仲达来当教育长。干训所,才正式成立。   当该所开办之始,县政府即派出黄聪,黄文波,李治国等几个所谓“复员青年军”来充任队长。这几个军官,在干训所施行心理测验,各别谈话,深入班中监视进步人士。有一次在一个班里,发觉有个姓方的学员,思想比较进步,他们便把方某秘密监视起来,弄得这班学员满城风雨。草木皆兵,人人自危。   在每班结业的前夕,例行有所谓“集体入党”的活动,就是每个学员,只须在一块厚纸上,打好三个指模,来代替相片,就算完成了参加国民党手续。至于填申请表及签署介绍人,以至呈缴一切手续,均由中队部代写代办。这个“集体入党”有什么作用呢?这是国民党内部地方派和所谓中央派施展的政治阴谋和争权夺利的一种手段。原来国民党有一个定例。凡有十二个至二十五个“党员”便可以组成一个区分部。当县“选举”时,每个区分部得选出一至二人为代表,出席县代会;省“选举”的时候在若干个区分部里,可以选出相当的人数来选出席省代会的代表的。区分部既有这个作用,所以组织得越多,对他们争权越有利。但招收“党员”在平时只由县党部办理的。县党部既掌握了大量的区分部,而且中山县国民党部的委员,从来总是世袭的,何况这时县党部掌握在中央派之手,地方派是没法插足的。刘毅芬和杨君直等地方派人,便利用这个机会,在县干所里玩弄所谓“集体入党”这一手法,以拼凑力量和中央派争衡。   谈到国民党的党证,更是笑话,所有“党证”不发给“党员”而存在各个头子的手里,因选举时,更凭“党证”来选举自己了。刘毅芬和杨君直就用这个诡计,打入了县党部的,于此可见国民党组织的黑暗腐朽。   县干训所办过户籍班和警长班,还有一个乡队副班,是中山“团管区司令”薜季良,和一些高级职员亲临训练。乡队副班就是专职办理兵役的下级干部。团管区的职责对兵役的征补训练,都负有责任。尤其是征兵这一类事情,是国民党统治时代打内战反人民反对革命而征集兵源的主脉。乡队副班结业后,学员便派到各乡镇公所里专责征兵。乡队副是团管区的直属干部,又为县政府兵役科的干部,同时又为乡镇公所在办理征兵时的主要人物。国民党统治时期的征兵,是以乡镇公所为基本单位,每一个乡镇公所里都有一至二个乡队副,作为强拉炮灰的骨干。   县镇公所里还有一个户籍组,组主任和干事是由县政府委派,直接属于县府,平时是调查户口,编户籍册,选派保甲长,签发身份证,到了征兵时候,该组第一步是榜示适龄壮丁姓名,第二步举办免,缓役时,适龄壮丁可以提出理由,申请免役和缓役。但须经过黑钱和县府的批准来作决定,等到征兵名额宣布了,照例举行壮丁抽签,以定去取。但实质不是征兵而是买兵,故抽签一幕,仅是用来欺压人民的借口罢。每凡征兵开始的时候,团管区必先期加派干员到乡镇公所,协助办理,实际是代乡镇公所去找猪仔兵。猪仔兵是有时价的,普通每个猪仔兵价值,以港币计算,约在二百元至四百元左右。而这些款项,则按户摊派,尤其侧重在有适龄壮丁的人家,征兵人员每每用“如果筹款不够时,壮丁就要抽签了”的话来恐吓壮丁之家人。这样,没有能力交纳壮丁费的壮丁人家,就要迁男卖女,典押房屋,重利揭借来筹款缴纳,等到猪仔兵买到,款项筹足,这一场愁云满面的勒索悲剧才算暂告结束。但从中刮笼的人,却得到不少冤枉钱了。中山县干训所至1947年夏才结束。那时刘毅芬已成为县党部的委员,县参议员兼县府的田粮科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