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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一座清代的护林碑

发布时间: 2006年04月24日   来源: 中山政协   作者:肖嘉  
  在我市环城区沙岗乡政府之侧,保存着一座清代光绪年间所立的护林石碑。   此碑高为158厘米,宽61厘米,厚为15厘米,上边以阴文镌刻,每字3*3厘米,共十四行字,颇为详尽地说明了立碑的目的,论述了森林在当地具有保持水土,障卫灾风的重要作用。细读碑文,可以看到,原茶奇洛村(即今槎桥和沙岗一带)后山一带,群众为了防风保土,调节气候,也为了保护安葬于祖先坟茔,因而营造了不少森林,发挥了良好的作用。但当时受到了一些好利无知之徒,到来盗伐,不听劝告,禁而不止,以至引起纷争。经过村民郭景贤等上报,经过县官饬令查处,确认该处的林木,乃系群众自己所种,具有障卫风水的作用,不容别人侵犯。因此特立下这一“奉宪示禁”的巨碑。指出:“该村后山一带树木,原为障卫风水而设”,“?得恃众盗伐,滋生事端。如敢故违,将根据情况饬?惩究。”看来此碑对当时的护林起了很大作用。   立碑时为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五月二十日,距今已九十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