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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记石岐华侨大戏院历史

发布时间: 2006年02月28日   来源: 中山政协   作者:李国新 小麦  
  中山县石岐公私合营华侨大戏院,位于石岐悦来路100—1号(现金都城商场),开办于1953年12月,投资开办者主要是归侨和侨属。该戏院经历过私营、公私合营和并入国营三个阶段,历时12载,成为中山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宣传阵地。 [center][B]繁荣文化, 爱国之举[/B][/center]   五十年代初期,中山县石岐城区内只有中山(今人民电影院)和模范(今红旗电影院)两间戏院,远未能满足群众的文娱需要和各地文艺队伍来岐的演出。当年夏秋间,石岐侨属黄茵(女)和方丽群(沙溪区旅美归侨曹乾运妻子)牵头,发动了大涌、沙溪、石岐的归侨和侨属共16人集股投资11,950元,由原戏院美工郑振华介绍,承顶了已歇业的大华电影院,于1953年12月正式开办了私营的《文娱剧场》,专营戏剧演出。当时,该院出有1,040个座位,全体职工共20人(其中就业归侨1人、侨属14人、工人5人),公推黄茵任经理。1954年12月,黄茵退股出国,才公推方丽群接任经理,侨属李佩珍任副经理。为了扩充剧场设备,归侨曹乾运再次加股2,000元,并亲到香港提款及为剧场购买了一批电风扇。改善了场内通风设施,使观众座位更加舒服。经过改善的《文娱剧场》,接待广东、广西两省地区级的专业粤剧来岐公演,月月排期盈满,数年不衰,如以白驹荣、谭玉真等为台柱的《大四喜粤剧团》;以罗品超、郎筠玉、文觉非等为台柱的《珠江粤剧团》;以吕玉郎、楚岫云、小飞红、陆云飞等为台柱的《永光明粤剧团》;以靓少佳、卢启光等为台柱的《新世界粤剧团》,均经常在该剧场鸣锣公演,呈现一派兴盛景象。 [center][B]同舟共济, 事业生辉[/B][/center]   文娱剧场自开业以来,由于投资的归侨、侨属和工人努力合作,安定团结,业务蓬勃发展,经营管理有条不紊。1955年,随着国家建设形势的发展需要,石岐各行来的私营企业已先后实行公私合营。这时,文娱剧场的归侨和侨属,积极响应走社会主义道路的号召,乐意接受人民政府领导,认真地进行了清产核资工作,于1956年春将剧场全部资产转为公私合营,归属石岐市人民委员会文化科领导,被命名为《公私合营文娱剧场》。由石岐市文化科副科长麦仕钊兼任公方代表,侨属方丽群任经理,处理日常业务。同年6月,市文化科正式委派李国新为公方代表,任职副经理,主管剧场人事政治工作,贯彻党的文艺方针政策。   剧场合营后,各方现工作都有所发展,在职的工人和侨属都受到国家承认,给予生活保障。1956年秋,在市文化科副科长黄康源、麦仕钊的帮助下,调整了剧场组织机构,干部职工19人(其中归侨1人、侨属10人、工人7人、公方代表1人)实行合理分工,任经理1人(侨属),副经理1人(公方代表),财会2人(工人、侨属各1人),售票员4人(工人、侨属各2人),服务组长2人(工人、侨属各1人),其余为宣传、电工、服务员等,各司其职。接着,又参照石岐国营电影院的管理制度,进行了工资改革,制定了职工享受劳保医药福利的原则,实行“五同”(同工同酬等)待遇平等,合理分配,人人都感到人民政府对剧场关怀备至,上下同心同德,积极搞好剧场工作。   1956年底,经石岐市市长郑吉批准投资2万元扩建剧场,项目有:向悦来路新开大门,宽20余米;扩大观众厅两厢,座位从原有的1,040人增至1,300多个;新购前座原件榕木椅500多张;加宽扩深舞台及化妆室;新建观众和演员分用厕所;扩大演员和戏院职工宿舍,单是演员宿舍就有近100个床位;新建演员和戏院职工的共用食堂;在院前辟有观众休息廊,院后辟有半个泥地的蓝球场,整治了戏院周围的脏乱环境,并进行了绿化,使戏院的面貌焕然一新。给文艺演出团体提供了更为良好的条件。此时,除本省及广西各地区粤剧团常来演出外,戏院还接待过省内外其他的文艺团体演出,计有广东音乐曲艺团、广东话剧团、广西南宁邕剧团、上海魔术团、南京市话剧团、广东京剧团等。各知类文艺演出非常活跃,戏院和剧团的关系相处得非常融洽,有如鱼水关系。1957年冬,以马师曾、红线女为“台柱”的广东粤剧一团来戏院演出时,气氛更加活跃,连演5晚(5场)古装粤剧,其中《搜书院》3晚,《苦风莺怜》2晚,票价最高前座1.50元,全院1,300多位,场场座无虚席。演出前5天已有很多观众在戏院门口彻夜排队等候购票。买不到票者,每晚有200多人自发搬来小木凳坐于门外“听戏”。演毕,仍有100多人站于门外不散,想一睹“马、红”的丰姿,以偿心愿。1957年秋,戏院受台风侵袭,掀掉了院顶南半部锌片近100平方米,台风刚过,戏院领导和职工义务劳动,冒着风雨捡回“飞片”,不出一周,把全部院顶修复,节省费用1,000多元。而职工的劳动补贴费每天仅4角钱,个个从无怨言,工作积极性非常高涨。在扩建戏院和抢修院顶工程,中,工人组长关沃、侨属组长洪灿谦,不畏艰辛,携款奔赴本县黄圃、港口、大岗及江门、佛山、广州等地采购器材。旅秘鲁归侨肖林子,虽然年近“花甲”,但工作热情,带头劳动。年青的侨属肖添意,干什么工作都尽力而为。他们多年如一日地为搞好戏院而贡献自己的力量,使戏院经营了几年,从未亏损过。   1960年底,公方代表李国新调出,石岐镇文教局委黄娴(女)接任,正常经营到1964年。1965年初,因各种原因,石岐镇文化局(局长吴伦、女)决定将戏院并入石岐地方国营中山戏院(今中山影剧院)。从此,公私合营的华侨大戏院完成了历史使命,该院全体工人和侨属在社会主义建设工作中,又迈向新的征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