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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仲英小传

发布时间: 2006年03月01日   来源: 中山政协   作者:李炽康  
  苏仲英(1909——1956),清远县人。民国时期中山县长孙乾的夫人,孙中山行政管理的侄孙媳。   苏仲英在檀香山大学读书时,与孙乾相识,后结晶为夫妻,生育五男:长子必胜、次子必兴、三子必达、四子必成、五子必立,均在美学成,多返祖国服务。苏仲英不幸患了癌症,于1956年7月与世长辞,终年仅47岁。   1946年冬,孙乾奉命就中山县长时,苏仲英随同返县工作,翌年1月,由县政府委派接掌县育幼院。同年5、8、9月连续被选取中山县新生活促进会妇女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山县妇女委员会理事长,广东省妇女委员会理事等职。她在中山期间,主要办了下列好事:   一、接掌县育幼院。抗战时,中山县难童教养所,原设在鹤山少坪金岗圩一寺院,抗日胜利后,由薛锦迴负责迁回中山,在石岐收容邑中百多名孤儿。苏仲英接任院长后,着手在石岐近郊的槎厅洛乡“较怀石”山坡上筹建军了“中山县育幼院”。经费来源,包括由宋庆龄以世界儿童基金名义,从联合国救济总署认领、县政府社会福利拨款和社会人士捐赠。   中山县育幼院第一期工程,先建主楼“沛勋堂”一幢,及左右两幢宿舍、教学、生活设施,由竹秀园侨胞及港澳同胞郭顺家族等人捐助现款港币10万元,蓝田公尝田产,拨出大坪园(土名)稻田12亩,捐赠给该院作教学用,槎奇洛乡归侨也乐捐现款、土地,使该项工程得以顺利进行。   在此同时,苏仲英积极筹集建设中山县育幼院第二期工程资金,她带领该院基金委员会委员多人,前赴九区(即黄圃、民众等沙田一带)募捐得稻谷40余万司斤。并发函旅外侨胞募捐,得檀香山中山同乡会赞助美金一万元,建了一座宿舍,命名“中山同乡会纪念宿舍”。同时,邀请“小龙剧团”来石岐为建设育幼院筹款义演,共筹得美金四千余元。她还函请国内各界人士捐助,如陈淑英个捐助巨款一笔,李德联、郑道实……等共捐助国币三千万元。   二,捐寒衣。1947的孤儿院收养的儿童增至300余名,寒衣、棉被无着,苏仲英即发动募捐寒衣、棉被运动,除召开董事会,请董事及富商捐赠外,不委托“新生活”促进会、妇女工作会委员代募捐。经发出捐册27本,获得社会各界热心人士赞助,仅两个月,就募捐棉被寒衣代金达3917320元,另其他物品一大批。   三,发动认养孤儿活动。当时,孤儿教养院收养儿童最多达300余名,而县所拨给经常费每月275万元,除支会职员教师工资180万元,儿童副食费36万元,其他办公费、体育设备、文具书籍、卫生……等,实是不足支付的。为了解决经费严重不足和解决孤儿的前途出路,苏促英积极发动本县各乡镇公所,每月负责支付稻谷一百司斤作为代养育一个儿童外,特别函约国我华侨认养,计认养了15人,由认养人负责费用及衣物。   四,改善孤儿伙食。孤儿院每天除按平常规定标准支付伙食费外,苏仲英特向广东省救济分署请求拨给物资食品,计有在米2万余磅,另牛奶、代乳粉、奶粉、罐头等营养食品多批,解决每日三餐,务使孤儿食饱。这期间,苏仲英经常到伙房检查伙食,同时将救济分署领到的棉被、蚊帐、毛毡、布料及社会人士捐赠寒衣等,分发给孤儿。   五,改进孤儿教养院教务。当时收养的都是抗日期间流离失所的孤儿难童,长期失去家庭教养。教养院初期,只重养、轻教育,从1947年下半年起,苏仲采取养教并重,以小学形式,将收养孤儿分成5个班通级,授以国文、常识、数学、音乐、体育、工艺等课程。尤其注重教授孤儿生产技能,故工艺课分班授以制造竹器、制鞋、造牙刷、织蓆、理发、农艺、绘画等,使儿童学有一技之长,以供谋生之用。   六,为中山妇女工作,主要做了几件事:   1,妇女识字班:免费招收社会上不识字的妇女,学习识字,很受中年妇女欢迎。   2,开办营养食堂:每日早、午供给营养餐一百份,方便公教人员小学生进餐。 3,帮助育幼院缝制衣服,育幼院向救济分署领到布料,及社会人士捐赠的衣物后,苏仲英动员妇女工作委员会代育幼院缝制了一批儿童衣服。   4,发扬我国尊老敬老之传统美德,举办耆英大会。   5,筹款资助三院——救济院、育幼院、盲人院。   6,举办烹饪训练班:聘请厨师授以烹饪知识及技艺,吸收家庭妇女参加学习。   7,成立中山县妇孺工艺品推销社。   8,筹办托儿所。   苏仲英景仰孙中山,会同中山县海外同志社在石岐烟墩山上建设“中山纪念亭”,苏仲英大力予以资助,1949年2月,该亭建成后,由她主持开幕剪彩。同年8月,孙乾离任中山县长,苏仲英也同是辞去各项职务,由新任县长郑健夫人黄拂瑶接充。   1949年8月14日下午在县育幼院礼堂举行欢送苏仲英院长离任大会,该院全体董事及当地乡绅、全体师生、员工等数百人参加,到会人士对苏仲英致力于中山妇女儿童工作,表示赞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