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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黄乐蔚留落澳洲 参加战时劳动

发布时间: 2006年03月15日   来源: 中山政协   

  黄乐蔚(英文名路易士),在1914年,出生于印尼三宝垅(SEMARANG),其祖父系木匠,来自广东。在印尼居留,已历三代。1931年,因事业失败,合家迁返中国。由此转变了黄乐蔚的命运,而带来一番不平凡的遭遇。以下,是访问实录:   我(黄乐蔚自称,以下沿用)自印尼回国之后,在香港流浪,无所事事,虚度了一年韶光。幸的一位远亲的帮助,介绍到圣约瑟书院肄业,攻读英文,从头做起。对我这个离乡别井的游子,真是恩情深厚,古道热肠。   1933年是我一生的转捩点。因为太古(BUTTERFIELD AND SWIRE)招考无线电练习生。我决心应征,幸被录取了。太古是香港英商经营著名的船务公司,得天时、地利、人和的优势,业务范围,遍及远东。   我被送到电报学校,受训8个月,毕业后,即派到船上服务,周游世界各海岸,领略山川人物的伟观,增闻广见,胸襟爽朗。            [center]太古服务   适逢战祸[/center]   1941年12月,日本发动南侵,向太平洋各地要塞展开攻击,我适在汉阳轮船当值,恰巧停泊于菲律宾的马尼拉海港。接到公司指令,立即起程,直航澳洲费文杜(FREMATNTLE)集合。   那时,马尼拉正受日本飞机的轰炸,我们在火网中冲出重围,死里逃生,实属幸运。   但是怒海逃亡的滋味,却不好受,东避西躲,日夜戒备,提防日本和德国潜艇的搜索。那种捕风捉影的恐惧、疑神疑鬼的幻想,在心中造成一种无穷压力,惴惴惶惶,寝食不安。   在航程中,我接到姐妹轮船安山号的SOS求救呼号。虽知前途危险重重,或会投入敌人预布的陷阱。但是,基于患难与共的道义。船主仍下令驰援,拯救落难同僚,尽其本分。                    [center]留落澳洲   参加劳动[/center]   安山号的机件受损,无法航行,我们只有设法将其拖返澳洲,中途断了两次钢缆,几乎倾覆。为减轻重量起见,抛弃了许多装备。原订的7天海程,结果行了三星期,始逃离险境,这蜗牛式的前进,真是提心吊胆,度日如年。   我和一班同僚安全抵达澳洲西岸海港——费文杜,莫不兴高采烈,共谋一醉,庆祝劫后重生。但酒酣之余,又感到前途茫茫,无家可归。根据澳洲战时法例,全部船只,由盟军征用,而全国人力亦受支配。   我们这一群,都编入军队服役,可是不属于战斗的队伍,而直棣属于劳动大队(LABOUR CORPS)。   从1942年3月开始,我派到第7劳工大队,担任下士之职。初期工作,系驻守在费文杜码头。协助搬运粮食和军械,开往中东作战的航运船队,支援前线急需。后来,我们分成三组:第1组派到新几内亚(NEW GUINEA);第2组派到拉利马(LARRIMAH);在北领地之达文(DARWIN)附近之我属第3组,派到在柏斯省南部之哈罗(HARVEY),做种植蔬菜,以供军队之用。   所的待遇,少的可怜,是6便士一天,澳洲人有家庭子女者,另加津贴尚可支持生活。我们这一辈虽有家室,但远在中国,不包括在内,这锱铢的收入,仅足糊口。至于我本人是军队下士薪饷10先令6便士,尚可维持温饱(澳洲前期钱币,遵循英镑、先令和便士制。后改为元角分制。以新澳元两元兑旧澳金1镑,沿用至今)。   待遇菲薄,工作艰辛,是无可讳言的事实。在到处风烟,流落异乡,确是一筹莫展,别无良策。不过天道循环,物极必反,人的命运也会有否极泰来的时候。在1943年8月,太平洋战局渐趋稳定,盟军准备大举反攻,需用船只运输和支援之用。所以,全部人力都总动员,投入生产行列,我们奉召集中于布里斯本,为美军效力,专门制造登陆小艇。每日薪饷竟以1镑计算,可谓大手笔。直到1945年日本投降,劳动大队才告解散。有一部分克勤克俭的同僚,积蓄所得,成了小康而荣归故里,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center]海员公会   争取平等[/center]   我本人,在1944年5月,自动退役,转到雪梨为中国海员公会(GHINESS SEAMEN’S UNION)服务,展开新的生活一页。   在战争初期,中国海员的待遇殊不公允,比较外籍海员低微得多,而战时津贴,仅得一半,但工作相同,且常冒生命之险。   其后得澳洲海员公会的支持,始得改善。我投入公会的动机,是适逢其会,因为曾在航务公司工作已有9年经历,熟悉船舶内容和水手情况,能操华语方言,又能用英文表达。有此有利条件,我遂为劳资双方的沟通人选。   其主要任务:   (一)为劳方海员争取平等待遇和应享权益。   (二)为资方招募人手,协助航运,顺利进行。   工作是相当忙迫,而待遇并不优厚。该公会的收入,纯靠海员会费。这种象征式的代价,反使我甘之如饴,因为能为同胞尽力,至感愉快,且对盟军抗日,聊表绵薄,也是一点报国精神。所以和海事处的领导人,力士勤船长(CAPTAIN RUSKRUGE)成为亲密的战友。   当在澳洲居留期间,我和一位澳洲女子结婚,并生有子女两人,照理想计划,希望在此谋发展,落地生根。可是事与愿违,澳洲移民部对我似有偏见,只准暂时居留,每3个月申请一次,照此情况,随时有被驱逐出境的可能。深令我彷徨不安,无法安心工作。此种种族歧视作风,引起莫大反感。   1925年,我全家离澳返回中国,时值中共新政权正用统战手段,鼓励华侨回祖国,参加新兴中国的建设。由于爱国心情的刺激,抱着一股热忱,和憧憬前途的美景,遂不计较一切,毅然归国。   在中国大陆,一住9年,生活每况愈下,妻儿不能抵受,只有重返澳洲。而我一人留下,在交通部担任航务指导,虽在文化大革命中,倍尝苦果,仍能苟全性命。1983年,以游客身份,重来澳洲,那时法例已不同往昔。当我申请居留,竟得顺利批准。   回首前尘,不胜感慨。我只为澳洲尽过一点力,想不到得在此地安享余年,失之东隅,收之桑榆,弥足自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