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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白澳政策 种族歧视

(1878——1901)
发布时间: 2006年03月15日   来源: 中山政协   
  十九世纪以来,白种人称雄世界各地,其态度是傲慢、轻蔑,、自大。其行为是侵略、贪婪。将人种分为联防大类。所有白种人是优秀,其他有色人种是卑贱,此是“白澳政策”的基本理论。   澳洲人,为应付“外来华人侵略恐慌”,为保持英国白种人的优越自尊。于是,订立各种“移民法律”,限制华人入境,刻意留难。   例如,1855年,维多利亚省首次通过“移民法”,规定依照船只顿位,每十顿得载华人搭客一名来澳,并对每一华人征收入境税十镑。   如此措施,极得当地工人支持。而毗邻的南澳省及西澳省,竟不合作。但并非出乎道义立场,却为本身利益着想。是以各省立法,对于华人限制,有地方性,有短期性,时宽时紧。其步伐岁不一致,但对华人来澳已有相当阻力。   1870年起,澳洲华人有减没增。对回泛中国,而在澳洲滞留者,亦已改业,从事垦殖、耕田、种烟,或到牧场农莊工作或当小贩行商,尤以中国草药,悬壶济世;颇得欧西人士光顾,为中华医术日后发扬广大的基础。   此辈华人在澳洲定居,一反昔日“落叶归根”之回响观念。皆认为海外生活,可以发展,找到自己理想出路,比之国内的天灾人祸和连年战乱的情况,较为安定。有挈妻?子,作久留之计。   另因已与白人妇女结婚,成家立室,逐谋独立,渐与当地欧西人同化,于是有第二代华人诞生。   按照新南威尔斯省统计,在1881年,有第二代华人867人,到1921年,有1300人。   按照维多利亚省统计,在1881年,第二代华人有169人。到1921年,有1017人。 [center]一般澳洲人只观念 仍未洗脱种族偏见[/center]   以下列举之知名人士,其本人或后代均与本书有关。如:达尔文之李汉光(LEE HAN GONG)、墨尔本之雷光明(HOWE KONG MENG)。新南威尔斯省之梅光达(MEIQUANG TART),及由塔省来维多利亚之沈乔治(GEORGESAM)等,皆是初期留骏澳洲的侥侥者。   一般澳洲人之观念,仍未能洗脱其种族偏见,认为华人留澳,并非有助于社会发展,反足以威胁其生活。因此排华声浪,渐及各地,方与未艾。   1877年起,昆土兰宣布,限制华人工作范围,尽力断绝华人谋生途路,使之无法立足。   例如在1878年,澳亚轮船公司(AUSTRALASIANSTEAM NAVIGATION CO。)因雇用中国水手100人,由香港来雪梨,分发至该公司属下轮船,担任工作,而遭欧洲国籍海员反对,以罢工相抗事件。   其实“廉价劳工”问题,罪不在华人,纯粹由白种人资本家一手造成。利用华人弱点,尽量剥夺劳工血汗的一种手段。工会乃是代表工人寻求利益为前提,既不作正义支持,向雇主交涉反舍本逐末,向华工指摘,视作泄愤对象,多方排斥。因当时澳人多认为“廉价劳工”,有碍其生活水平。   由此成为全国排华与论口号,是澳洲第一次全国性工潮,达13个星期之久。从此澳洲东部各省酝酿一全国性的工会组织,也是日后“澳洲工党”成立的原因。   1886年,西澳洲当局,禁止非白种人,持有“开采矿产”牌照。同时,不准华人从事采珠业务。当时,在海洋采珠,华人已有多年历史,成为一项庞大而有利润之业务。   1888年,维多利亚省宣布,凡澳洲人,其父或母系中国籍,不准持有“贩卖黄金”牌照,或“贩卖洋酒”牌照。   同时,华人制造家具工厂,亦立法控制,直至全部倒闭。   早期华人在各大城市,曾经经营家具制造工业。在1880年,墨尔本有华人工厂100家以上。在1888年,雪梨有350余家之多。因华人精于巧思,工于设计,且取价低廉,出品备受大众欢迎,再澳洲久享盛誉。   在昆土兰,亦禁止华人在铁路工作,并不许假如“澳洲工人协会“。(AUSTRALIAN WORKERS UNION)。   以上之排华立法,都由各州单独行动。直至联邦政府成立,逐步骤一致。白澳政策,正式采用施行。于是,来澳华人,更加严格限制。而留澳华人及其后代,在职业范围,在生活环境,亦备受压迫,虽有才智,无法展其包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