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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天锡小传

发布时间: 2006年05月16日   来源: 中山政协   作者:李炽康  
  郑天锡、字云程,号?庭,1884年农历五月十八日生于中山县五区(现为三乡镇)雍陌乡(卒年未详)。妻邓秀竹,中山县五区上北村人,生于1888年,卒于1952年;妾冯月忠,卒于1953年。   郑氏是我国著名法学家兼外交家,早年毕业于上海圣约翰大学,后赴英国剑桥大学研究院留学10年,获法学博士学位,为我国留学生在英国考取博士学位第一人。1916年,他参加国际法学公开考试,荣获首奖,被聘为国际公法学会会员;英国“告老沙”法学学会名誉会员。返国后任大理院(最高法院)推事,修订法律馆总纂、外交部编纂处总纂,华府会议专门委员、关税会议专门委员、调查法权委员会筹备处处长、法权讨论会顾问、北京大学法学教授等职。   1919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国际举行巴黎和平会议时,郑天锡任中国代表团团员。1923年任立法委员、外交委员会委员。1930年任驻英国伦敦总领事。1932年以公使衔,国出席在德国柏林举行的第十一届国际刑法会议,并被推举为该会议副会长。1933年任司法行政部务次长,并代署部务,同时被推荐为国际海牙法庭法官,兼清理旧国际聪明委员会委员。   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后,郑天锡预料海牙必会沦陷,于是,他尽力将国际海牙法庭的重要档案文件搬迁往日内瓦保存,受到欧美人士的称赞。1936年10月,他当选为国际海牙法庭常设法官,任职9年。同年12月,获受南京政府颁增二等采玉勋章。是年,我国故宫广播在英国展览,他奉派为特使,主持其事,曾数度觐见英皇及皇太后玛丽,对中英文化交流,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1946年6月,郑天锡被任命为中国驻英国全权大使。赴任前夕,于7月10日由南京赴香港与家人会晤,并经澳门返回阔别十多年的故乡雍陌一行。全乡族人开盛大欢迎会。郑与欢迎者一一握手,勉励乡亲努力建设乡政。小住3日,被约到南京见蒋介石,会谈了30分钟,然后赶赴巴黎,出席二十一国和平会议。会后,前往英伦赴任。   郑出任驻英大使期间,曾于1948年12月和1949年10月两次访晤英国外相贝文,讨论中国局势和英国政府承认中共政府的问题。事后,郑天锡拒绝宣布会谈内容。不久,英国政府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为唯一合法政府。   郑天锡系我国有名法学家、外交学,一生廉洁奉公,著作较丰。计有英文版本《国际刑法》、中英文本《大理院判例》、《大理院判例评论》、《捕获审检厅审检志》、《暂行新刑律例》、《民法及民刑诉讼法》等。此外,他对于我国文化、法律等书籍的阐释亦多,如:英文本《中国文化及中国艺术文化历史观》、英文本《孔子所塑造之中国》等等论著。   郑氏生子3人、女1人。长子郑斌,留学英国,获法学博士学位,曾任国际窨法律学会会长,并供职于中国驻英国军事代表团。1982年,受邀请回国讲学。次子郑本、三子郑洪,均居国外,任记者、教授。其女适香港殷商黄馨山之子黄伍如为妻。黄伍如是土木工程师,抗战期间,曾参加江西、广西\福建等省建筑飞机场工作,对中国航空事业作过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