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新作务 改造旧警察
——中山县人民政府公安局员警训练队忆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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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1月05日 作者:甘瑞文 李国盛
中山县解放不久的1949年12月间,根据广东省公安厅的指示精神,县委决定成立中山县人民政府公安局员警训练队,队部设在治安街国民党时期的石岐镇政府旧址,由县公安局副局长骆越康分管此项工作,陈建、甘瑞文分任正副队长,李国盛为政治指导员。训练队的主要任务是根据党的政策把接管过来的原在石岐、前山、小榄、三乡、南朗、沙溪、大涌、坦洲、斗门、黄圃等地警察所的242名旧警察集中到石岐进行改造、教育和训练,树立为人民服务的观念。员警训练队成立后,我们两个受组织的委托,自始至终负责此项工作,所见所闻,亲自经历,迄今虽已时过40多年了,但回想起那一段工作的情景,仍记忆犹新,历历在目。
当我们接受组织交给的这项新任务后,深深感到责任重大,任务光荣而又艰巨。在列队见面会上,我们宣布对来自各地的警察人员表示欢迎,不歧视,不排斥,爱国不分先后,保障生活,实行供薪制(以米计算)稳定情绪,并明确规定:(一)、要听众命令,服从指挥,不允许侵犯群众利益;(二)、要认真学习,不断改造世界观,不允许吸毒、聚赌、嫖妓女;(三)、要坦诚相见,实事求是,不允许做任何见不得人的事情。同时告诉大家,队部对来自各地的人员要有计划有组织的进行一些必要的调查了解,要求他们配合做好这项工作,以便于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和训练。通过调查了解,表格表明在这242名警察中,按职务分,计有巡官9人、警长18人、警察215人。他们的文化程度,除少数几个人曾上过大专院校之外,80%都是中小学文化水平,略认识几个字近似文盲的有7人。调查还显示他们当警察的动机主要有两种:一是为了找出路,谋生计,“冇(没)办法,当警察”,弄套警察服来穿,揾碗饭来吃占大多数;二是有一些人以此作为自己升官发财的阶梯。从他们的具体表现情况看,绝大部分是例行公事,执行任务,不干不行;而其中有的人却利用警察权势,积极参与镇压群众革命活动的行为,或进行敲诈勒索,欺压人民;有的串通作弊,走私贩私,甚至包庇罪犯,窝赃销赃;不少人还染上了吸毒的恶习;经常聚赌的或嫖妓女的也不乏其人。在了解这些基本情况之后,队部几位负责人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反复的讨论,并向当时的中山县委有关负责人作了汇报,取得了共识。大家一致辞认为:这200名警察原是为国民党政权服务的,现在投靠了人民,是一个明显的进步表现,我们应持欢迎的态度,捐弃前嫌,要教育、改造、团结、争取他们,使之成为服务于人民服务于新社会的公仆。这期间我们按照上述要求,采取了一系列的管理、教育和训练措施,主要有:(一)、制订作息时间,严格集体生活。我们将这200余名警察编成15个班,正副班长由民主选举产生,再经队部批准。除星期日外每周一般活动6天。每天早上6时起床,刷牙洗脸,整理内务;7明集队早点名后,进行早操;7时半早餐;8时至12时学习(或讨论);12时午餐;午休至下午2时;2时至5时学习、讨论或集中活动;5时半吃晚饭;7时半集中活动;10时半列队晚点名;11时熄灯休息。规定活动均班建制进行,除特殊情况外,不得无故缺席,以培养他们关心集体、热爱集体的好作风习惯。为了搞好集体生活的管理,除了早、晚列队点名,队前将一日全班表现情况作小结,表扬好人好事,批评坏人坏事外,还挑选在政治思想上表现好的人员当门卫,建立值班制度,以改变他们过去的松散生活习惯。(二)、学习有关资料,开展形势教育。为使教育工作步步深入,促进他们的思想尽快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这期间主要由我们和邀请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前来宣传、讲解和辅导学习毛泽东同志的《论人民民主专政》、《新民主主义论》和中央颁发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等材料,并结全实际说明当时全国的形势和解放初期面临的任务,系统地教授《社会发民史》,要求他们提高思想认识,看清形势发展,不断改造自己的世界观,在建设祖国的伟大事业中,迈出新的步伐,作出应有的贡献。在每一课程讲过后都组织他们反复进行深入的讨论。通过学习、讨论,联系实际,他们在认识上在都有程度有同的提高,不少人向部队汇报了自己的学习心得和体会,一些有写作能力的人还自觉地写稿自办壁报,表示自己的信心和决心,“除旧迎新,振作精神,要为人民服务”,收到较好的效果。(三)、自编自导自演文艺节目,活跃文化生活。当时除了县文工团常派人教《我们走在路上》、《团结就是力量》等革命歌曲外,还由他们自编了一些反对封建迷信,走向新生活的小节目,化装演出,有时还由音乐爱好者专场演唱有杨琴、二胡伴奏的粤曲等。这种内容新颖、生动活泼的演出形式,受到他们热烈的欢迎。有的人说:“这些活动寓教育于娱乐之中,既轻松,又有意义。”(四)、有计划地组织他们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驻军和中山县公安局统一部署的维护社会治安的活动,如有针对性地参与查禁烟毒、赌博和取缔娼妓、维持交通秩序等等,他人中的大部分人表现得很认真,很出力,确实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五)、我们还坚持搞个别交谈活动,以理服人,以诚相见,摆事实,讲道理,促使他们思想转变,结果他们中大部分人思想认识都有较大的提高。
经过半年的教育各训练后,中山县委根据形势的发展和当进工作的要求,提出对中山县公安局员警训练队这批旧警察,应将经过改造的遣送回老家或让其投靠亲友或另找职业,少部份人可以留下安排工作,但要量材录用,妥善安置,去留自愿,不得勉强。关于去留问题,我们趁着海南岛解放的大好形势,及时召开有班长和有关人员参加的队部扩大会议,传达了县委的指示精神,并结合员警训练队的情况提出了我们的安排意见,就是具体分为:要求留下当人民警察的、要求分配到其他行业工作的、要求回老家的或投亲靠友另谋职业的等三个界限,强调自愿报名、自由选择的原则。实践证明,这样做真正体现了工作需要与个人意愿相结合的方针,作到留的高兴,走的愉快。结果大部分人自愿回原籍家乡,参加生产劳动或投亲靠友或另谋职业,并按规定发结遣散费——供薪水三个月。少部份人自愿留下参加革命工作的,经再三审查后,安排参加石岐人民消防队或交通警,个别的参加人民警察队伍。改造旧警察的工作去短期内很快顺利地完成了,1950年6月中山县人民政府员警训练队也宣布解散。
1991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