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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军政府各税收机关的命令

(一九二四年四月九日)
发布时间: 2006年03月21日   来源: 中山政协   
  各收入机关,每日所收款项,向有解归军政者,有解中央军需者,有解大本营会计司者,纷岐一汪,以致核计支配均难。大元帅以现在力谋统一财政,关于收入,必先有统计,其于支出亦须妥有分配,方不致紊乱,特分令各征收机关,自本四月一日起,所有收入款项,须按日解交财政委员会,以便由该会统计支配。                         (据《广州民国日报》1924年                        4月10日《帅令统一收入机关》)   顺注:本文所标时间据4月10日《广州民国日报》云”昨特分令的”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