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基督教会欢迎会上的演说
(一九一二年五、六月间)
发布时间:
2006年03月21日 来源:
中山政协
列位姐妹兄弟:
乎(夫)今兄弟得有机会到本港教会与众相见,诚莫大之欣喜。回溯弟初信教于本港,亦在本教会领洗(美华公会)。别后二十余年,为国事奔走,甚少聚集于教会,故于会中仪文,多所忘记。
今满清已灭,民国已成,信教有自由之权利,则教徒对于本国,当有共负之责任、共尽之义务明矣。盖政治所以约束人之身,圣教则围范人之心。民国教徒,定有一种特别之担荷。观夫习俗之鄙陋,有非政治之力所能改革者,全赖宗教之力以改革之,俾全国人心为之一变。
然则我教徒务宜设诸善法,使民国获益,引导同胞,弃暗投明,令邪说早日扑灭,免阻世界之进化,犹革命之扫除满清专制者然。昔日满清对于网罗党人之政策,何等严密,然革命卒能成功。则今日教徒当用毅力,以扫灭偶像恶俗,为应有之责任,其功终必告成,同一理也。
今为时太促,不及多言,惟望各位留心研究教理,庶乎能有告别之善法,以光照民国人心,是兄弟所厚望。
(据广州《民生日报》1912年6月22日:《补录孙中山在香港教会演说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