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广州《民生日报》函
(一九一二年五月十三日)
发布时间:
2006年03月21日 来源:
中山政协
昨日与报馆记者谈话,谓某报所论之累进税,与照价抽税无所差异。而各记者误记与平均地权无所差异。夫平均地权者,政策之总名也。照价抽税者,平均地权之办法也。总名与办法,固不容混而为一。然此中之误,自显而易见,不足作为辩论之根据也。乃某记者斤斤以此为争点,而又从引申平均地权日(质而言之,即通算一国之人数若干,一国之土地面积若干,比例而分配之,使每人所有之土地,彼此均一,而无复多少之差略,为三代之井田,及后世之均田是也)。此又外生枝,而强以平均地权为平均地之面积。而不思井田均田之所以不复行于后世者,则平均面积,实为不平均之甚者也。何以言之?如甲得长堤之地一亩,与乙之得野外耕地一亩,面积则同也,而权利则太异。请研究此问题者,从而加慎焉。
(据广州《民生日报》1912年5月14日《孙中山来函》)
注1:“昨日”为5月12日。5月12日上午孙中山在广州报界公会主任的谈话,(《孙中山全集》误为13)。广州《民生日报》刊载于1912年5月13日。
注2:“长堤”是广州市区沿珠江地区。